國民黨養的,專門幹打民進黨,反對黨的最惡毒的司法淑娜!
任何職業都有業務過失,至人家破人亡身敗名裂,
都必須賠償刑事民事之法律刑責
只有台灣的司法.檢察官,不須負責賠償!可以自由心證,枉法裁判亂叛亂刑
台灣只有這群司法人員最大! 沒人無法可管,無法無天!
也沒法可刑處丟官去職,都是終身職˙
全世界最惡毒的強姦人權的台灣司法!
台灣最大的無人無法可管的司法流氓黑道!
大家站出來,逼小英成立陪審團,轟死這些該死混蛋的司法官與檢察官!
任何法官與檢察官,都是必須由律師任職多年,人民認定成熟有風評的
才可選任當上法官與檢察官!
不許考試制度,剛畢業的小屁孩當任!
一想到阿貓阿狗,剛畢業大學生,只要考上司法官,就可當法官
判你生死,你會不怕亂審亂判冤死嗎?
包山包海,任何專業領域的司法案.都可審判?
都可判? 剛畢業的小毛頭,就可以當任法官判人生死
這是啥幹你媽大雞巴的司法制度!混蛋透頂,小毛頭懂個屁
好像北韓的金老大一樣的小屁孩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