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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gi0911 (勝者的迷思)
標題 Re: [問卦] 肯亞事件是不是一堆人不知道嚴重性
時間 Thu Apr 14 01:32:07 2016


關於這一篇「管轄競合」,可說是講到了這次肯亞事件的要點。那些
說因為是詐欺犯就可以送中國去整一整的,顯然是太低估這次事件對
海外台灣人的潛在威脅有多大了。


要引渡中國受審?可以。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發一份咨文來台灣,
取得台灣司法單位的首肯,再談引渡。不然,台灣在這件事情上面就
不應該退讓。


當然了,礙於不承認台灣的國家主權,中國是絕對不會發這份咨文。
這也讓人看到台灣主權地位的尷尬,而也正是因此,台灣政府在這次
肯亞事件絕不可以退讓,一定要跟中國叫板。不然此事一成慣例,順
水推舟,以後台灣在世界各地的治外法權就全被中國接收光光了(雖
然說現在基本上也幾乎沒什麼治外法權可言)。


我提供一個我能想到的最淺顯的例子好了。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
按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本法」。

你會想到什麼?

如果今天有個台灣人在海外上臉書評論中國政治,以中國司法可大可
小的玩法,該名台灣人早就已經「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犯罪」,而
且罪名可以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少說給你來個十年以上,也因此
符合中國刑法中,對於國際司法互助的規定。


換而言之,中國可以主張「台灣人亦是中國國民」把你引渡回去受審
,也可以主張「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犯罪」把你引渡回去受審。總
之,只要是台灣人,你已經處在中國的金鐘罩底下,中國隨時可單方
面強求你所在的國家履行司法互助的規定。


當然,言論只是中國可以給你的罪名的其中之一。以中國司法濫用的
程度,只要你開公司,在中國有樁業務,是該地高幹垂涎想要佔為己
有的,那他可以給你安上個罪名,告你腐敗賄賂、遭漏稅。而且在司
法互助的架構之下,有的國家甚至可以允許在當地坐牢,服中國的罪
名與中國的刑期。


聽起來很荒謬嗎?澳洲現在就有一個廣州人,他開了家很賺錢的公司
,卻因為國企覬覦,而被中國司法判了刑。結果因為司法互助的關係
,他被澳洲給逮捕,關在澳洲的監獄裡面服中國的刑期。


這裡是澳洲第一大報《澳洲人報》的報導
http://goo.gl/Sm7mVA
Nocookies | The Australian
[圖]
Windows Enabling Cookies in Internet Explorer 9 Open the Internet Browser Click Tools (or “gear” icon at top right hand corner) > Internet Options > Privacy > Advanced Check Ov… ...

 

這裡是紐時的報導
http://goo.gl/pC6FLm (英文)

 
http://goo.gl/QtcwTj (中文)

連澳洲這種普遍認為是第一世界民主國家的地方,都可以做出這種事
情,你說,世界上還有哪個國家對台灣是安全的?美國?日本?北歐
?還是台灣的那些翻來覆去的邦交國?


更正:該名吳姓商人為華裔澳籍,在中國被司法單位判刑收監。後因
其澳洲籍,被允許引渡回澳洲繼續執行中國的刑期。此為中澳司法互
助協定的一部份。事實並非該名吳姓商人被依中國司法判決,在澳洲
被逮捕並執行。


而台灣人最大的危機在於,只要這種「台灣人對中國國家或公民犯罪
」與「台灣人是中國國民」成為慣例,那台灣人事實上也被置於這種
荒謬的司法互助架構的籠罩之下!你的命運被交在中國,與你所在的
第三國的手上。只要台灣的利益被第三國認為可割可棄,這種司法互
助機制,隨時可以被拿來對付台灣人的。


誠然,台灣的國家實力可能很難對第三國起到什麼作用,但如果台灣
政府都不發聲,任由第三國政府履行對中國的司法互助的話,一旦成
為慣例,世界各地的台灣人就都危險了。


※ 引述《WuWeGo (~*威哥打真軍*~)》之銘言:
: ※ 引述《aa874125 (Mars)》之銘言:
: : 這已經不是一個單純的刑事案件 而是政治問題 是治權之爭
: : 中華民國在國際上也許主權不是所有人都承認 但是中華民國擁有台澎金馬的治權是大家都認可的
: : 今天如果讓中國來審判這群人 等於是台灣人承認中國對於台灣的治權
: : 等於向世界放出消息 以後在各國的台灣人出事都是由我中國來管
: : 我對於詐騙集團也是深惡痛絕 也氣台灣司法總是輕輕放過
: : 所以我們該走的正途應該是督促立委修法加重刑期 而不是因小失大的交給中國來判 就算他們被判死刑好了 真是大快人心 然後呢?
: : 以國家利益換一口氣 這個代價划不來
: 這個議題可以分成下面幾個層次來看(全文請見下面連結)
: https://www.facebook.com/BDP.Taiwan/posts/1673141059619820
 
: 一、國際管轄與中國、台灣之管轄權
: 首先必須說明清楚,不考慮個別案件,台灣人在海外犯罪時,確實有可能被遣送給中國(也
: 可能遣送美國、日本或任何一個國家)。從國際法的觀點來看,各國的管轄權間,本來就有
: 重疊的可能(管轄競合)。例如本次事件中肯亞是行為地,在該國領域內確實有審判的權利
: 。至於中國方面是依被害人所在地,主張被害人國籍管轄,這一點我們會在下面說明。至於
: 台灣方面,也可能主張國籍管轄原則來處理本案。因此,本次事件中,確實有遣送中國的可
: 能性,問題在於這個遣送行為是否合理?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關於審判權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
: 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
: 不予追究。」,在這次事件中,除非認知台灣人也是中國公民,不然並不會以本條作為依據
: (當然,中國方面應該認為台灣人是叛亂地區的中國人,所以可以使用這個條文)。
: 就算不是用上面的條文,另一個條文仍可能是中國方面可以主張的管轄依據:「在中華人民
: 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為3年以上有期
: 徒刑的,可以適用本法」。以這次的電信詐騙來說,依據中國司法機關於2011年的解釋:「
: 以電信詐騙方式涉嫌犯刑法第266條詐騙罪,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
: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電信詐騙涉案金額達3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應當認定
: 為『數額巨大』」,電信詐欺因為法定刑在3年以上,中國方面應該是引用上開條文作為依
: 據,認為電信詐騙事件的被害人包含中國人,主張對於在肯亞的犯罪嫌疑人,也有審判的權
: 利。
: 至於台灣的部分,依目前在台灣適用的中華民國刑法(請不要戰華獨台獨,作者只是引用法
: 律的名稱),電話詐欺屬於刑法之加重詐欺罪,刑度僅有1年以上7年以下,依中華民國刑法
: 第7條的規定:「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第5條與第6條)以外之
: 罪,而其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限」
: ,詐欺並不是刑法第5條與第6條的內容,再考慮刑度,台灣對於這個事件可能是沒有管轄權
: 的。
: 二、兩岸司法互助協議的影響
: 由於中國政府與台灣的治理當局間,目前簽署有兩岸司法互助協議,這個協議在本次事件中
: ,也被立法委員質疑效果何在,因此我們稍微看一下本協議中,關於犯罪嫌疑人的遣送規定
: :
: 「雙方同意依循人道、安全、迅速、便利原則,在原有基礎上,增加海運或空運直航方式,
: 遣返刑事犯、刑事嫌疑犯,並於交接時移交有關卷證(證據)、簽署交接書。」
: 「受請求方已對遣返對象進行司法程序者,得於程序終結後遣返。」
: 「受請求方認為有重大關切利益等特殊情形者,得視情決定遣返。」
: 「非經受請求方同意,請求方不得對遣返對象追訴遣返請求以外的行為。」
: 由協議內容我們可以發現台灣確實可以向中國請求遣返台藉人士,但是上列的第3點中提到
: 「若是有重大關切利益者得視情決定」。因此,縱然中國受請求遣返這些台灣人,中國仍然
: 可視情況決定是否遣返,決定權仍然在中國手上。
: 三、國際管轄競合的處理與回顧2011年菲律賓遣返台灣人於中國案
: 雖然中國方面有主張管轄的可能性,但國際法決定管轄競合衝突,仍然有判斷的原則,首先
: 要衡量主張國家與案件間是否有足夠密切關係;接著必須考量妥協、相互尊重與比例原則等
: ,決定最終的管轄結果。
: 事實上在2011年時就曾發生菲律賓政府將我國籍嫌犯交付中國的案例,共計14名台灣人因為
: 涉入跨國詐騙案遭菲律賓逮捕,在中國要求下,菲律賓政府將台灣人遣送於中國,引發爭議
: (最後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與協商,我國籍嫌犯才被遣返回台)。針
: 對該案,當時即有學者認為基於中國與台灣間的政治問題,處理此種紛爭必須十分謹慎,而
: 依照國際慣例,在該案之前,從未發生將我國籍國民遣返於中國的先例,因此綜合考量下,
: 菲律賓的行為明顯違反歷來慣例,對於相互尊重與比例原則等並未審慎考量。
: 如果對照本次肯亞遣返台灣人於中國的事件。確實,只看各國條文,肯亞遣送人給中國,有
: 其根據。但是從中國與台灣在國際上互相不隸屬的現實,以及存在政治問題的前提來看,將
: 台灣人遣送於中國,也可能發生跟菲律賓政府相同,未審慎相互尊重與比例原則的狀況。
: 四、真正的問題所在
: 筆者認為本次事件真正凸顯的,與其說是國際管轄的問題,毋寧說是將台灣的國家定位與主
: 權問題完全暴露出來,台灣人在海外面臨的困境與欠缺保障也更加明顯,重點在於我們要不
: 要開始認真面對這個困境。
: 2011年菲律賓將台灣人遣送中國時,根據之一就是基於「一中政策」,將台灣人視為擁有中
: 國國籍,當時即有學者警告未來此種狀況可能一再發生,甚至形成慣例,對於台灣主權造成
: 嚴重傷害。如今,肯亞再次將台灣人遣送中國,更凸顯出所謂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無
: 論我們如何表明台灣與中國的差異,只要我們依然持著印有China的身份證明文件行走世界
: ,現實上台灣也被視為中國的一部份,那我們就有可能被視之為中國人,當發生司法案件時
: ,中國政府即可基於這個現實大聲說話,主張「依法規定」將我們這些「中國人」遣送祖國
: ,外國政府對此當然也毫無置喙餘地。我們可能悲哀地成為沒有保障的孤兒,甚至難以踏上
: 返家的漫漫長路。
: 回過頭檢視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更可以看出這個困境與現況的荒謬。縱然依該協議,台灣可
: 以主張遣返台灣人回台灣。但現實上我們唯一能依靠的就是「協議」,透過「協議」請中國
: 讓這些台灣人可以回家。但就如同台灣也可以靠協議,請求遣返手持中國公民身分證的10大
: 通緝要犯陳由豪回台。如果中國可以讓陳由豪在祖國逍遙過日子,那麼中國要不要讓這些台
: 灣人回家也自然有其決定權,所謂「協議」到底對不對等,到底誰有決定權,無須多言,非
: 常明白。
: 更迫切的危機,在於當台灣當局繼續用「一中框架」下的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作為與中國溝
: 通的管道。而中國也如同在菲律賓或肯亞一般,繼續在世界各地用同樣方式,依照一中原則
: ,將台灣人遣送中國,再由台灣與中國雙方在內國的框架下協議。久而久之將更確立台灣是
: 中國一部分的現實,台灣的主權將受到重大傷害,台灣人在世界各地應受的保障也將蕩然無
: 存。或許這樣的政治問題,才是在這次事件中,我們該開始思考與面對的難題。
: 全面真軍
: http://bdp-taiwan.blogspot.tw/2016/04/blog-post_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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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肯亞事件是不是一堆人不知道嚴重性
04-14 01:32 cgi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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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gi0911 (128.238.147.216), 04/14/2016 01: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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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k: 所以馬英九和習近平才是台獨推手 蛆蛆反台獨應該去推翻他們18F 04/14 01:53
tiuseensii: 其實就是中國故意搞這樣的問題婊蔡總統19F 04/14 01:53
wak: 台獨意識不就是馬英九和最近的馬習會的習近平在鼓吹的嗎 XD怎樣創造敵人 問馬英九最清楚了 整天都在樹敵的天才 XDD20F 04/14 01:53
rexlin: 推~22F 04/14 01:55
Abalamindo: 還有9.2在跳針詐欺23F 04/14 01:55
rexlin: 整件事情看下來可以處理得讓大家服氣的事,26每次都會砸鍋24F 04/14 01:57
jetalpha: 高調25F 04/14 02:02
gobidesertMF: 高調26F 04/14 02:04
※ 編輯: cgi0911 (128.238.147.216), 04/14/2016 02:10:27
Chopstick2: 會去相信中國司法腦袋有洞!27F 04/14 02:10
yabesoube: 推28F 04/14 02:10
colinfeng: 推一個29F 04/14 02:10
peter77107: 高調30F 04/14 02:10
sky1686: 高調31F 04/14 02:12
leo80042:32F 04/14 02:14
Historia: 高調。33F 04/14 02:17
cool155113: 沒差啦,台灣就一堆聖人,恨不得犯人全部去死,乾脆以後台灣的犯人都交給中國審判,讓中國的警察軍人全部來台灣抓一抓“犯人”,他們還會拍手叫好,國格什麼都吃34F 04/14 02:21
Dix123: 推38F 04/14 02:22
UniversalGod: 高調39F 04/14 02:22
link0739 
link0739: 推40F 04/14 02:24
aidsai: 推高調41F 04/14 02:25
drigo: 台灣也一堆人權聖人,恨不得殺人的或精神異常的快放出來。42F 04/14 02:26
Ratalie: ⊙_⊙43F 04/14 02:30
ienari: 推44F 04/14 02:30
bennybny: 推這篇,一堆人搞不清楚狀況45F 04/14 02:31
cloudwolf: 高調 這是很重要的一個重點46F 04/14 02:31
toto0202: 簡單來說就是沒有台灣人 只有中國人47F 04/14 02:35
icespeech: 可悲的是現在台灣人別說一堆唱衰的,根本一堆拍手叫好的,別說政府孬,連人民自己都不在乎這種事了...48F 04/14 02:36
weus: 推50F 04/14 02:39
zeze: 推51F 04/14 02:41
rainxo6p: 清楚明瞭 推52F 04/14 02:43
ETTom: 幫推 這篇寫的很清楚53F 04/14 02:43
windangellin: 推,就是反分裂法啊54F 04/14 02:43
vikingman: 推55F 04/14 02:44
jksj5535: 問題這麼大還一堆人在那邊說這次的不是政治犯,搞不清楚就算這次不是但只要成慣例就可以用到政治犯身上56F 04/14 02:45
jauruyu: 推58F 04/14 02:46
wsx26997785: =========> 其實還有一個辦法 就是跟美國簽約
=========> 跟美國簽司法及外交協議 讓出部分主權59F 04/14 02:48
fifi0828: 沒錯 中國根本沒有權利綁架台灣人61F 04/14 02:49
wsx26997785: =========> 台灣涉及罪名的 各國必須將犯人引去美國=========> 中國要搶人也搶不過美帝 反分裂抓也無效62F 04/14 02:50
zxcbrian: 莫名其妙,最近一大堆秀下限帶風向是怎樣,不禁令人懷疑64F 04/14 02:52
wsx26997785: 我是是覺的馬政府跟中共在合謀什麼 整個政府都不再乎且法務部還跟中共有牽繫 馬及整個黨也在那演戲65F 04/14 02:54
qwe0919: 邏輯清晰67F 04/14 02:56
family1614: 哭哭平常什麼國家人權團體怎不來幫幫臺灣發聲68F 04/14 02:59
ienari: 台灣政府都不講話了,別人怎麼發聲
馬:發放旅遊小卡69F 04/14 03:00
octopus4406: 推71F 04/14 03:01
quando225: 正解72F 04/14 03:02
comparable: 法院早在用公安作的筆錄和證據調查 少見多怪⊙_⊙73F 04/14 03:15
handtall: 推。早就不是詐欺的問題了74F 04/14 03:15
ionchips: 再繼續跳針詐欺吧   層級這麼低難怪9.2只有這種程度75F 04/14 03:22
samonella: 這次事件有很濃重政治意味,還一堆人傻傻被中國牽著走76F 04/14 03:24
GustavSo: 沒錯77F 04/14 03:33
VOLK11: 這是司法案件,就單純化就好
以後跨國案子會更多啊,受害人或國,到底能不能跨國78F 04/14 03:39
qooisgood: 重點是中國政府無權在肯亞抓人80F 04/14 03:41
VOLK11: 彰顯自身權益,可以的話,一切都好辦81F 04/14 03:41
qooisgood: 而且他們跟肯亞當初談遣返的條件就是一個中國
才不是三小被害人國籍原則 土匪國家有一個82F 04/14 03:42
VOLK11: 因爲,中國就不能用自身權益受損做理由啦84F 04/14 03:43
qooisgood: 今天台灣人不發聲 明天出國就等著被亂抓85F 04/14 03:43
VOLK11: 美國也是這樣啊,誰敢對美國人怎樣86F 04/14 03:43
gypsophila99: 推87F 04/14 03:43
VOLK11: 美國還出兵過啊
台灣人要抗議啊
但,如果這次把詐騙犯引渡回來,又輕判88F 04/14 03:44
ilovesinon: FB一堆腦弱還在說中國抓得好 抓去中國判重刑 也不想想91F 04/14 03:45
VOLK11: 還上媒體靠北,當人權鬥士92F 04/14 03:45
ilovesinon: 此例一開 將來台灣人出國都要先燒香拜佛了93F 04/14 03:45
VOLK11: 台灣的國際形象會如何?,中國又不是沒忍過
以前,他們都讓台灣人引渡回來啊
結果中國被詐騙1100億,只追回十二萬
中國就是認為體制內解決不了問題,才介入此案
那台灣幹嘛給中國理由呢?自己行得正,追回贓款
還給中國,那他們以後有什麼理由?
十幾萬,更正94F 04/14 03:45
arnold3: 出國還要別人給你治外法權 妳台灣是哪位323F 04/14 11:29
oowrasy: 推324F 04/14 11:34
gold11001: 推325F 04/14 11:40
Kate1993: 推  幫高調326F 04/14 11:45
xunter123: 中國真的超扯的 公司漲了過幾年要原價收回327F 04/14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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