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nightmuse (chaos)標題 [爆卦] 今日顧立雄質詢逐字稿 vs. 羅瑩雪時間 Thu Apr 14 14:58:18 2016
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mPz9GQJpQ
顧立雄:那麼這整個事件(台籍人士被帶到中國看守所拘留)從肯亞一路帶
到了中國,這整件事情的過程,整件事情中國的做法,妳到底是認同還是不
認同?妳能不能給我一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答案?認同還是不認同?
羅瑩雪:不能夠太認同,因為詳細的理由…
顧立雄:哪一個部分不能夠太認同?哪一個部分又能夠認同?
羅瑩雪:他們詳細的資料狀況我們都不知道,他們掌握了多少詐欺的…
顧立雄:妳詳細的狀況都不知道,那妳在發言什麼?什麼叫做犯罪?什麼叫
做人權?妳有什麼道理在講這些話?我現在再問妳一遍,妳對哪件事情認
同?妳告訴我。
羅瑩雪:我沒有說哪一件事認同,我剛剛只說不太認同,是因為我還留一個
法律人應有的基本態度,對不知道的事情要留一個空間,我現在有很多事不
知道,我當然不能說百分之百。
顧立雄:妳對於妳不知道的事情,就在昨天面對記者詢問的時候,妳回答
「人權不包括犯罪」,妳有沒有講過這句話?
羅瑩雪:當然,沒有人有犯罪的權利
顧立雄:那人權不包括犯罪,在妳的心裡面,這些已經被押解到了中國,是
不是都已經構成犯罪?
羅瑩雪:我不知道,因為
是大陸主張他們犯罪,我沒有看到資料,我如何去
認同他有犯罪還是沒有犯罪
顧立雄:羅部長,我再問妳一件事,
妳認為中國的司法是獨立的嗎?
羅瑩雪:從什麼角度去看,你說的獨立是說…
顧立雄:妳說說看呀,從什麼角度,那從妳的角度說說看呀,中國的司法是
獨立的嗎?
羅瑩雪:我覺得不夠
顧立雄:妳覺得不夠
羅瑩雪:所以他們也一直在司法改革
顧立雄:那我再問妳一件事情,當這些人從肯亞,以被驅逐出境的方式來離
開肯亞的時候,妳剛剛一直提到,肯亞說要驅逐回出發地。
我請問妳,我請問羅部長,這是哪一個國際法的原則?哪一個的國際法告訴
妳,這應該要回到出發地?
羅瑩雪:只要肯亞自己國家這樣說就可以了,而且這是肯亞他要遵守哪一個
法是他自己訂
顧立雄:我現在是問部長您的高見,妳不要說肯亞這麼做,我問妳,「回到
出發地原則」是哪一個國際法原則妳告訴我們
羅瑩雪:不是哪一個明文條例,我們自己都這麼做
顧立雄:那我再告訴部長,我再請教一下部長,
您剛剛也說,對於中國的司
法獨立,妳有所質疑,是不是?
那在對中國司法獨立性有質疑的情況下,妳從一個我們保障我們國民不受到
非法的人身自由拘捕,保障我國的國民不受到不公正的審判,這樣的前提之
下,法務部對於從一開始從肯亞的警方不接受法院的禁制令,甚至違背受移
送人的意願的情況之下,甚至沒有讓他回到他的原國籍地,甚至也沒有按照
我們現在的刑事司法互助協議所謂的通報的精神,也沒有依照現在已經內國
法化的兩公約的原則,我們來確保他們的人身自由不受到非法的侵害,我們
也要確保他們能夠在被交付到該國,就是現在的中國,能夠受到公正審判的
情況之下,這樣整個過程,法務部難道不應該在第一時間表示出抗議的態度
嗎?
羅瑩雪:我們確實就如委員說的,我們要求要保障我們這些台灣人的人身…
呃…他的權益,包括人身安全跟他的合法權益的保障,我們第一時間聯繫的
時候就強調這個,甚至要求他把人送回來,所以委員講的這個道理我們都懂
顧立雄:羅部長,妳說到我們這邊,只要是送到台灣都輕判、凡是送到台灣
都沒辦法有效的制裁,這是妳真心的話嗎?
羅瑩雪:這不是…這是媒體大家的講法
顧立雄:我至少今天,在聽早上的詢答,妳在回覆林德福委員妳就有講過類
似這樣的論調
羅瑩雪:是…那是類似案件當中,檢察官都認為說證據確鑿了,在台灣起訴
但是仍然有人判無罪
顧立雄:法務部是不是應該明白的告訴國人,我們在103年,就修正了我們
的刑法,利用電信來詐欺會構成七年以下、一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妳是不是
應該明白的告訴國人…
羅瑩雪:法定刑是一回事…
顧立雄:妳是不是應該明白的告訴國人…
羅瑩雪:但是委員你…
顧立雄:我在講的時候妳不要插嘴可不可以呀,我又沒有叫妳回答。
我們
電信詐欺除了一年以上七年以下,那麼我們現在還是一罪一罰,也就是
說如同剛剛段委員所問的,
每詐欺一個人,就要受到一罪的處罰。
那我請問妳,在一年以上七年以下這樣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架構下、在一罪
一罰的架構下,就妳部長的看法,認為我們判的太輕、我們沒有辦法有效的
制裁…等等,像這樣的論調,照您的高見,妳認為詐欺犯要判到什麼程度,
妳才覺得爽?
羅瑩雪:報告委員,法定刑跟實際判的刑是兩回事,這點委員你非常清楚。
顧立雄:那妳為什麼會講說,電信犯罪有什麼易科罰金這種概念?
羅瑩雪:不是說我有概念,是事實上的判決就是這樣,就是之前雖然法定刑
是說五年為上限,但是都只判到一年多…
顧立雄:部長,我拜託妳有一點點的法律水平好不好
羅瑩雪:我請委員也要有水平呀
顧立雄:我們現在在講的是電信詐欺,現在有可能判易科罰金嗎?
羅瑩雪:是,沒錯,法定刑不等於是判決的刑,委員不知道嗎?
顧立雄:不是,我問妳,電信詐欺引用現在新修正的刑法,有可能判易科罰
金嗎?
羅瑩雪:是呀,但是法院有可能是…
顧立雄:有可能判易科罰金嗎?妳回答嘛,有沒有嘛?
羅瑩雪:是沒有,但是他可以判得很輕呀,還是可以很輕啊
顧立雄:每次問問妳都問東答西
羅瑩雪:但是之前判五年以下…
顧立雄:那
妳剛剛為什麼回答林德福委員說什麼判易科罰金,他有規定法院
不可以判無罪嗎?法院認為證據不足不能判無罪嗎?
羅瑩雪:這就是
檢察官起訴在認定證據的時候…
顧立雄:所以妳整個都在誤導嘛!
羅瑩雪:不是我在誤導
顧立雄:妳沒有在誤導?
羅瑩雪:沒有
顧立雄:妳從頭到尾附和了中國對本件事情有優先管轄權,妳從頭到尾附和
說我們對於打擊這種所謂的電信詐欺案件沒有能力,妳從頭到尾誤導國民,
說我們就把所有的犯罪都委外給中國辦就算了!
羅瑩雪:我不接受
顧立雄:妳的看法,就是從頭到尾都會讓國人有這樣的印象
羅瑩雪:我不接受委員這樣的質疑
顧立雄:荒唐至極
羅瑩雪:委員這樣的質詢才是荒腔離譜
有沒有羅瑩雪同一題被問兩次答案就會不一樣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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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場加映 國會司法法制委員會
黃國昌 vs. 羅瑩雪 逐字稿
http://bit.ly/262aQaB
管碧玲 vs. 羅瑩雪 逐字稿
http://bit.ly/20DI4cs
段宜康 vs. 羅瑩雪
https://youtu.be/Nc0opf32M-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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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o5277: 她是真的很頓 還是... 表示murmur1F 04/14 14:59
推 waijr: 兩人之前都是律師...2F 04/14 14:59
推 bohun: 閃閃躲躲的3F 04/14 14:59
推 BingLing: LIS的論點一直變來變去 一下認為這些人有犯罪 一下又沒4F 04/14 14:59
推 rayonwu: Law in shit有夠不要臉6F 04/14 15:00
噓 capazek: 這種內容,隨便路邊一個遊民都可以當法務部長惹8F 04/14 15:00
推 twoway: 可憐的鼓勵熊,都沒法子鼓勵人了11F 04/14 15:00
→ chi0425: 說實話 問的人沒有打到點12F 04/14 15:01
噓 appoo: 爛死了的垃圾羅15F 04/14 15:01
→ ImBBCALL: 但又要上台只好問一些奇怪的東西,官員回嘴再罵21F 04/14 15:02
推 buyo: 那不叫嗆聲 叫表態 然後LIS不但沒表態 還幫中國贊聲...22F 04/14 15:02
推 Arminius: 幹...這隻怪誰打誰就得分啊 XDDDD24F 04/14 15:03
噓 qppqqp: 馬的勒真的是一堆外省豬羅難怪國家被吃死死25F 04/14 15:03
噓 wingdragon: 看來此人練的是金臉罩、鐵面皮神功,從此名揚江湖,永垂不朽的了。29F 04/14 15:04
推 fasco: 電死她呀..中國人無誤31F 04/14 15:04
推 buyo: 說都嘴砲的 是沒看懂顧律師狂釘LIS連法條都搞不清楚嗎??33F 04/14 15:05
→ twoway: 是在演繹內神通外鬼監守自盜的概念吧35F 04/14 15:06
推 Marty: 原來詐欺在台灣其實會判很重 而且一罪一罰36F 04/14 15:06
※ 編輯: nightmuse (140.112.77.61), 04/14/2016 15:10:41
推 Lorazin: 打到變麵包超人了 這什麼法律素養啊 OMG37F 04/14 15:06
推 waijr: 羅瑩雪就是一直無賴瞎扯... 反正她臉皮厚38F 04/14 15:06
→ Marty: 那些說台灣詐欺會無罪的 要不要道歉一下?39F 04/14 15:06
推 rotusea: 有重點啊 LIS可以LIS法條 把法條給LISed 厲害吧40F 04/14 15:07
推 ImBBCALL: 顧都沒等人講完就換下一個題目或批評,這樣其實很...41F 04/14 15:08
推 nht: 真的很扯........42F 04/14 15:09
推 clala: 這種人當法務部長。哈哈哈哈哈哈43F 04/14 15:09
→ ImBBCALL: 兩邊互相插嘴到最後就變成互嗆44F 04/14 15:09
推 AVR0: 廢物慘遭瘋狂打臉45F 04/14 15:10
推 givar: 推46F 04/14 15:10
推 www8787: 沒有逐字阿 影片才無恥 INSHIT:我不是神仙 我不知道不知47F 04/14 15:11
推 Leon419: 她又不要臉,國會也沒聽證權,能奈她何?48F 04/14 15:12
推 kizo555: 羅瑩雪等著退休領18% , 反正擺爛對她不影響 , 可悲49F 04/14 15:12
推 billy3321: 解釋一下,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法易科罰金。50F 04/14 15:12
推 budalearning: 幹你媽的 律師語言 做甚麼官
羅做官只會用律師的詭辯 把事情搞得亂七八糟54F 04/14 15:16
推 nht: 第二行人名打錯了, 不是黃國昌56F 04/14 15:17
推 leftwalk: 被電還要人家有水平 這種官員真的台灣的悲哀57F 04/14 15:17
推 Landius: 不是沒問到重點,而是LIS標準實問虛答.60F 04/14 15:18
推 budalearning: 把羅這個人的答詢錄下來 以後給KMTER看 看他們還要不要投給KMT61F 04/14 15:19
推 ffbell: 實問虛答太嚴重了63F 04/14 15:20
推 billy3321: 相關法條參考:刑法339、339-466F 04/14 15:21
→ aarrcc: 羅:我覺得中國司法不夠獨立。羅:難道要用人權來保護犯罪67F 04/14 15:22
推 samonella: 羅瑩雪就是一直無賴瞎扯,有夠不要臉.68F 04/14 15:25
推 Zeroyeu: 羅今天真的是恥力無下限 幹死水淫螺69F 04/14 15:25
推 soria: lawinshit 根本法盲……72F 04/14 15:28
推 toddy5401: 法務部長思想沒有邏輯概念 又愛拉東扯西護航 悲哀73F 04/14 15:29
推 soria: ……她真的有法律系畢業嗎?!77F 04/14 15:30
推 povin: 怎麼樣才能讓那個shit滾蛋78F 04/14 15:30
推 tjtjtj: 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就算減刑只被判6個月還是不能80F 04/14 15:31
→ tjtjtj: 易科罰金 LIS真的是律師?82F 04/14 15:32
推 DWR: 他就無下限阿 反正520到了之後你也不能對他怎樣 她拍拍屁股84F 04/14 15:34
→ DWR: 走人 除非有辦法找到他貪污之類的 不然之後就到國外爽爽過86F 04/14 15:35
推 Drizzle: 她這種腦 怎麼考上律師的啊87F 04/14 15:35
推 Dix123: ..........88F 04/14 15:35
推 Kanecart: 這麼無恥的法律垃圾居然做那麼久的法務部長,幹到極點89F 04/14 15:36
推 ames: 可惡的是...她明明知道339-4不可能易科罰金,卻偏偏故左右而90F 04/14 15:36
※ 編輯: nightmuse (140.112.77.61), 04/14/2016 15:37:58
→ oklagg: 所以現在是能不能判到5年91F 04/14 15:37
→ ames: 言他,故意誤導國人我們電信詐欺判的很輕,可以罰錢了事,合92F 04/14 15:37
推 isscc2014: .....幹所以懲罰的確很輕但有被加重過?93F 04/14 15:38
→ ames: 理化中共非法搶人的意圖甚為明顯。94F 04/14 15:38
→ ames: 她知道不能易科罰金啦~~如果真無知他就會直接說可以了,但97F 04/14 15:40
推 versace: 事實就是:電信詐欺在修法以後,法定最低刑度是有期徒刑98F 04/14 15:40
→ ames: 這樣更可惡,明知還故意用言語誤導,居心何在?99F 04/14 15:40
→ gourmand: 最重本刑七年,超過易科罰金最重本刑五年限制,不能易科其實LIS的說法援用舊法的話是合理的,電信法修法前,
最重本刑是5年以下,確實可能易科罰金,修法後就不能了224F 04/14 17:52
推 seel: 看到第三句就笑出來了 ...227F 04/14 18:07
→ gwenwoo: * 支那沒把人權當作普世價值 * 中共對台飛彈有增無減 *229F 04/14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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