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chris883 (柯基嗆你)標題 [新聞] 小七落跑店員找到了 「我在臥底調查」時間 Fri May 20 21:48:01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小七落跑店員找到了 「我在臥底調查」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士林區一家7-11超商,大前天發生一起7-11大夜連8袂爽落跑,帥氣警充當店員事
件,原來這個小七店員竟然大有來頭,他名叫項豪,擔任國家勞工黨黨主席,《蘋果》記
者找到他時,他說整起事件「是我一手策畫的!」
項豪表示,為了調查7-11違反勞基法36條,勞工每7日應有一日休息當作例假的法條,打
從去年11月就計畫要去深入調查,並於當月成功成為職員,果然今年在人力不足情況下,
排假時不能依照勞工意願,必須跟其他代班同仁去喬假,以至於連上了8天的夜班,才會
做出落跑讓警員來處理後續的事情。
上貨、搬貨又要處理結帳的問題,7-11大夜班的店員真的很辛苦,項豪指出,該店大夜班
只有一人,要鋪的貨物堆得比人還高,來店的客人又多,不親身經歷還真不能體會超商店
員大夜班的苦,計畫結束當天,來店的客人真的很多,想走還走不了,除了鋪貨、結帳外
,還要幫客人弄咖啡,幸好當晚只有一人點了一杯咖啡,幫客人結帳後,才在門口貼出2
張告示,並報警處理,讓警察到店裡協助「顧店」。
會請警員到場的構想是來自當時大學期間,一名同學在超商擔任大夜員工,有一天因為家
中有急事,急著要回家處理,礙於無人顧店,只好將店門拉下外出處理私事,之前也發生
過店員真的就不見了,警察幫忙顧店的事件,所以在決定要到7-11「臥底」調查時,就已
評估此種處理方式是可行的,才會在調查有結果時以此方式來做個結束,所以整起事件都
是經過計畫的。
不過北市勞動局表示,經查後統一超商並無違規情形,因為《勞基法》36條雖規定勞工每
7天需休假1天,但只要第一個禮拜第1天休假,跟第二個禮拜最後1天休假,中間最多可以
連續上班12天,勞動局有跟項豪進行解釋,他後來也坦言對法令有誤會。
(突發中心林金聖/台北報導)
http://i.imgur.com/HURPiP5.jpg
勞工黨主席項豪說明計畫。林金聖攝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bWI1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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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ckyshan: 可是最後一段說「經查後統一超商並無違規情形」= =5F 05/20 21:49
→ PPTer: 哈哈8F 05/20 21:49
推 DASHOCK: 原來可以連上12天 真不簡單9F 05/20 21:49
→ PPTer: 等著吃官司吧12F 05/20 21:49
→ DASHOCK: 勞基法好棒棒 保護勞工拉14F 05/20 21:49
推 james732: 北市勞動局表示,經查後統一超商並無違規情形 (嘆)16F 05/20 21:49
噓 jessica805: 幹你媽的 連續上12天是三小 可以這樣搞?19F 05/20 21:49
推 amis911: 所以真的可以連上超過7天?26F 05/20 21:50
推 cul287: 幹 大夜上12天馬上絕頂升天了27F 05/20 21:50
推 Homeparty: .....垃圾國家法律,保護勞工?28F 05/20 21:50
噓 carib: 我們的法律就是設計來剝削勞工 無誤29F 05/20 21:50
推 zhttp: 結果自己搞錯法令 這下好笑了XD30F 05/20 21:50
推 v32767: 7-11 喔喔原來可以讓員工連上12天 又學了一課33F 05/20 21:51
推 xen2003: 考個數學問題 一個月31天 依此規定員工上班天數最多幾天?36F 05/20 21:51
噓 musicmath: 幹 休頭尾這樣算是每七天休一天? 中間連續12天 幹37F 05/20 21:51
→ Homeparty: 第一個禮拜第1天第二個禮拜最後1天,說不定還可以重複?38F 05/20 21:51
推 fbtm: 連上12天是合法??? 是要逼我們再上街頭?39F 05/20 21:51
推 double21: 連續上班十二天是合法的? 哇靠這解釋40F 05/20 21:51
推 apflake: 北市勞動局的解釋逾越法令授權了吧,告行政法院和釋憲,要43F 05/20 21:52
→ cafecar: 不知道定這條的人有沒連上12天45F 05/20 21:52
→ double21: 勞基法是說上班不可以連續上七天吧?47F 05/20 21:52
推 bm1265: 慣老闆:勞動部認證可連上12天班,謝主隆恩49F 05/20 21:52
→ slimu0001: 靠,這個爛法還不修嗎?連上十二天大夜是想讓人死啊51F 05/20 21:52
推 a2156700: 就是14天裡面只要放2天就可以了52F 05/20 21:52
推 cimic: 連上12天 違反雙週84小時吧53F 05/20 21:52
推 wesiy: 好棒棒的法律54F 05/20 21:52
推 akway: 北市勞動局都這樣 其他縣市不必說啦55F 05/20 21:52
推 RevanKai: 這個是要問現在最大黨願不願意改吧57F 05/20 21:52
→ apflake: 就玩大一點,不要虎頭蛇尾58F 05/20 21:52
推 DASHOCK: 這下全台灣老闆都興奮了 一周可以玩兩次59F 05/20 21:52
推 tiros: 慣老闆:原來還有這一招60F 05/20 21:52
噓 rick65134: 幹你媽的 勞動局是國語老師常請假還是數學老師常請假?!61F 05/20 21:52
推 amis911: 所以我們公司是白吃不讓員工上超過七天耶62F 05/20 21:52
推 cul287: 噁心死了 垃圾資方該列為國安危機63F 05/20 21:53
→ RevanKai: 老師解釋的時候台下也是噓聲四起,但是他字面就是這樣寫64F 05/20 21:53
噓 f1765: 北市府 員工都這種貨色喔 好棒棒65F 05/20 21:53
推 scu96: 原來是黨主席69F 05/20 21:53
推 olli: 連上12天太慘了吧70F 05/20 21:53
推 dWoWb: 猛的喔71F 05/20 21:53
推 ww12575: 這國家的勞基法基本上可以燒了74F 05/20 21:53
推 tjtjtj: 小7沒違規可是離職也合法75F 05/20 21:53
→ RevanKai: 只能說鄉民不去監督DPP立委的話,這條是沒機會改變的76F 05/20 21:53
→ bndan: 呵呵 可以連上12天就別寫假掰的7日休1日嘛.直接改立奴隸法77F 05/20 21:53
→ Homeparty: 法律一大堆漏洞爛死了...14天搞不好還可以解釋成重複算78F 05/20 21:53
推 kosuke: 這次計畫失敗 有點糗79F 05/20 21:53
→ rick65134: 每7天需休假1天 有這麼難理解嗎? 又不是每周需休假一天80F 05/20 21:53
→ bndan: 不是更快? 反正臉皮厚到子彈都穿不過去了 怕什麼?81F 05/20 21:54
噓 h5566: 證明這個法還不夠完整83F 05/20 21:54
推 cimic: 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勞動基準法第30條)84F 05/20 21:54
→ kosuke: 不過還是很威 這種劇情只有在電影裡看過85F 05/20 21:54
噓 vulpuff: 換個方法解釋就可以連做12天喔?87F 05/20 21:55
→ Homeparty: 每7天須休假1天 但可以連續上12天XDDDDDDDDDDDDDDDDDDD88F 05/20 21:55
→ rick65134: 誰管你7天是從星期幾開始算 有沒有種去問一下柯P阿?!89F 05/20 21:55
→ bndan: 要監督也要有像徐這種人創造契機 = = 不然跟本不可能爆動90F 05/20 21:55
噓 reppoc: 法律漏洞,還不修法嗎?91F 05/20 21:55
噓 TiggerLin: 我公司一直都以為是不能連續上超過七天耶~= =94F 05/20 21:55
→ hate9989: 所以可以做12天再休2天再做12天再修2天..這樣不對吧..96F 05/20 21:55
推 hikaru77613: 這算鑽漏洞吧?但我想執政黨應該不會注意這種事....98F 05/20 21:55
推 cul287: 這樣出人命資方推的一乾二淨阿 好棒棒99F 05/20 21:55
噓 CKBILLY: 你他媽的鬼島勞工局,根本就是資方打手687F 05/2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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