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Eliphalet (我大聲講嘢唔代表我冇禮)標題 [新聞] 何謂正當防衛? 律師的註解很諷刺時間 Thu May 19 06:39:55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何謂正當防衛? 律師的註解很諷刺
3.完整新聞內文:
http://goo.gl/tjtcme
何柏翰昨說若再遇到小偷,「我還是會做同樣選擇!」趙元彬攝
男子何柏翰前年晚間為保護孕妻,將闖空門竊賊壓制在地等警察到場,卻不慎勒死竊賊,
士林地院認定何男防衛過當,依過失致死罪判他三月,緩刑二年。昨經《蘋果》披露後,
引發網友熱議並痛批「今天一鬆手,明天頭條可能是全家被滅門」,另有許多熱血律師批
判決不合理,還有律師要義務幫何男上訴爭無罪,何男昨也現身說:「若重來一次,為了
保護家人,我還是會做同樣選擇!」
今日出版的《蘋果日報》報導,律師李殷財指出,法律從未規定正當防衛的界線,「正當
防衛只是掛在天上的月亮,只能看不能吃」,如果何男不防衛,此案可能演變成「小偷打
死何男,再去姦殺何妻,屆時法官又會怎麼判?」李質疑,「如果法官本人在現場,他敢
鬆手放開小偷嗎?」
另名不具名律師則認為,在那麼緊急的狀況下,誰都無法確認竊賊是否裝死,正常人根本
不敢隨意鬆開竊賊,該名律師建議,何柏翰應主張是張男侵入住宅才發生憾事,「實務上
曾有法院因此將賠償金額酌減至零元。」不過也有律師認為判決合理,律師孫治平指出,
竊賊被打倒後,何男仍繼續強烈壓制,甚至讓竊賊無法呼吸,被判防衛過當很合理。(葉
國吏/綜合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KuuxNz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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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ietro: 作為家屬說沒必要殺死是可以啦 但是別求償會比較正面
推錯 XD1F 05/19 06:40
→ johnhmj: 遇到小偷如同遇到敵人,有哪位屋主會理性善待小偷的?3F 05/19 06:42
推 madden: 防衛過當+15F 05/19 06:42
→ madden: ===========本來就是防衛過當,偷東西就可以被殺?=========9F 05/19 06:43
推 typekid: 各種反串釣魚都出籠囉~10F 05/19 06:43
→ madden: 殺人就是有錯 不要說如果11F 05/19 06:44
→ madden: 萬一? 那萬一他是AV女優,不就當場做愛囉?13F 05/19 06:45
→ Pietro: 所以法官判緩刑兩年啊 兩年過了 不用關也不用賠(刑事14F 05/19 06:45
→ madden: 殺人就是錯了15F 05/19 06:45
推 Zyth: 防衛過當16F 05/19 06:46
→ johnson44: 哪個鄉民敢把人勒死!?一般人不可能刻意殺人呀!17F 05/19 06:46
推 qsxwdc: 犯罪天堂:請大家營造偷竊專業人才安全的工作環境18F 05/19 06:46
→ madden: 警察是後來才到的好嗎20F 05/19 06:48
→ data1728 …
噓 data1728: 那一種說如果放開會全家被殺的人…大概整天都是在幻想22F 05/19 06:49
推 Drkate: 好像有看到版友提到,警察到小偷還有呼吸,何男問要不要送23F 05/19 06:49
→ Drkate: 醫,警察說有呼吸還上銬。這樣依舊會覺得他有殺死小偷的意圖嗎?還有呼吸還沒死,他只是一直壓制25F 05/19 06:49
→ madden: 原來是警察把小偷弄死的(筆記)27F 05/19 06:51
推 F100: 法官啊,就只會事後諸葛28F 05/19 06:51
→ willieSin: 殺人有錯,令人不爽的是民法求償300萬29F 05/19 06:51
推 Drkate: 我意思不是說警察的錯,只是覺得很多人覺得他故意至小偷於死的想法很奇怪30F 05/19 06:53
→ madden: 殺人就是錯,沒有什麼好討論的32F 05/19 06:54
噓 nexusz: 這種事都有人要反串33F 05/19 06:54
→ madden: 結果去判斷事情34F 05/19 06:54
推 wasijohn: 陳進興殺人全家,先姦幾次女人再殺,當年受害者,誰會料到陳進興闖入?35F 05/19 06:55
推 tist: 法官都很有錢,小偷快上啊!37F 05/19 06:56
→ wasijohn: 偷東西是不用被殺,不過你他媽一個180高的小偷沒跑躲廁所,換做你會怎樣?38F 05/19 06:56
推 hsnuonly: 殺一個人三個月緩兩年 根本超級划算40F 05/19 06:56
→ wasijohn: 不知道陳進興長怎樣的自己去google 你看他臉上有沒有寫 我會殺人全家,我會先姦女人再殺?41F 05/19 06:57
推 madden: wasijohn你說的沒錯啊,所以法官才判3個月 不覺得很輕嗎?45F 05/19 07:02
→ Whitening: 等等,如果今天像朱雪璋的人假藉保護家人名義斷人腳筋鄉民還會說他是正當防衛嗎??
如果覺得是正當防衛的話,朱雪璋根本就沒罪阿!!46F 05/19 07:02
→ trohlens: 法官都判過失致死 不符合殺人罪要件了還在扯殺人49F 05/19 07:03
噓 Dan1026: 敢闖進來 ,淦0糧咧剁碎你咧人渣死好50F 05/19 07:03
推 wasijohn: 根本就該無罪的東西,現在還牽涉到民事判賠300萬 幹你娘這法官根本蠢51F 05/19 07:04
→ Whitening: 那以後只要把仇家約到自己家,把對方幹掉就可以主張
正當防衛?因為不知道對方會不會殺了我??什麼狗屁道理??53F 05/19 07:05
→ trohlens: 你以為法官是腦包不會判斷情事? 還約到自己家咧55F 05/19 07:06
→ johnhmj: 約到自家 => 經過屋主同意進入住家56F 05/19 07:06
推 btoky: 保護罪犯 人人有責 太棒了 大家要好好對待來偷你家的犯人57F 05/19 07:06
→ Whitening: 偷竊的人都死了,什麼話都是殺人的那個再講
看看朱雪璋,他什麼話都講的出口,什麼保護家人啦58F 05/19 07:08
→ johnhmj: 小偷不去犯案就不會有事啦60F 05/19 07:08
推 kerry0496x: 每次你們這些讀法的都沒辦法站在百姓角度思考61F 05/19 07:08
→ trohlens: 徒手壓制還報警 根本沒有殺害和傷害的故意62F 05/19 07:08
→ Whitening: 什麼對方自己砍自己啦,防衛過當就是防衛過當63F 05/19 07:08
→ kerry0496x: 另外別混淆視聽,預謀殺人與正當防衛沒那麼好混淆64F 05/19 07:09
→ Whitening: 支持屋主正當防衛的,請你回答朱雪璋是不是正當防衛?65F 05/19 07:10
推 wasijohn: 約人跟偷東西一樣喔?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66F 05/19 07:10
噓 djuy: 約到自己家咧,混淆視聽,無限腦補68F 05/19 07:10
→ kerry0496x: 我這就告訴你 被關起來的那三位期中一位是我朋友
今天我看到你在這邊混淆視聽 我很火大69F 05/19 07:10
→ Whitening: 朱雪璋也是主張自己正當防衛阿!怎麼你們就沒人同情他?71F 05/19 07:11
→ btoky: 朱案與這個明明不同情況也能扯,真是大開眼界72F 05/19 07:11
→ kerry0496x: 你要看他是不是真的被破門闖入 別混淆視聽了73F 05/19 07:12
推 pornpig32: 某樓神邏輯欸 約仇人到自己家 沒考慮過自己被砍?頗ㄏ74F 05/19 07:12
→ kerry0496x: 更別提在台灣,就連被搶了,奪槍途中走火,搶匪自己75F 05/19 07:12
→ trohlens: 今天屋主有叫小弟圍毆還拿刀砍人嗎? 別在那胡扯亂類比76F 05/19 07:13
→ Whitening: 都是主張正當防衛,是你們兩套標準,別扯神邏輯77F 05/19 07:13
→ kerry0496x: 被打死,結果還要判防衛者有罪 幹 這啥世界
你以為正當防衛所依據的堡壘原則有這麼好成立嗎?
正當防衛不是你喊喊就有耶 你要能舉出依據的法源、78F 05/19 07:13
→ djuy: 你這只是白馬非馬的詭辯81F 05/19 07:14
推 pornpig32: 腦了嗎? 那三位是被設圈套 ,干這事屁事?
如果那三位闖入朱的住家 被打 你又怎麼說?83F 05/19 07:15
→ kerry0496x: 以"案情"來判 蓄意謀殺罪名成立的機率還遠大於
正當防衛85F 05/19 07:15
→ Whitening: 正當防衛本來就該有界限,正當防衛不應該脫罪神器87F 05/19 07:16
→ kerry0496x: 對抗白馬非馬 最好的辦法就是把題目弄細
我就不信他能替肥豬里長的事件 舉出有說服力的
正當防衛依據的法源或判例88F 05/19 07:16
噓 macefindu: 如果反被殺光全家 上法庭QQ 法官:有悔意91F 05/19 07:17
→ trohlens: 你有能力就拿出一套論述來說朱是正當防衛嘛 甚麼都拿不92F 05/19 07:18
→ pornpig32: 警察當時在場不是? 且這還牽涉緊急危難好嗎
硬要扯朱的事情 根本謬誤 兩件不同事情慘一起講?93F 05/19 07:18
→ Whitening: 兩個案例都是主張正當防衛,鄉民結果卻大不同呢(笑)97F 05/19 07:18
→ kerry0496x: 雙方到有第三公證人的場所會面也可以啊 這是常識
啊廢話 法庭上類似案例還不是更多?98F 05/19 07:19
推 hdw: 鬆手後,小偷為了逃跑,難保不會衝撞孕婦吧~~
如果這樣導致胎兒受影響,甚至死亡,這是不可逆的傷害好嗎
如果沒有孕妻在,我相信屋主不會勒那麼緊
而且闖空門被發現,就殺人滅口的新聞還少見嗎??
到時法官也是判有悔意,有教化可能,關個幾年就假釋686F 05/19 13:25
推 ray8672: 台灣是有人權的國家呦<3691F 05/19 13:29
→ hdw: 假釋出來之後,因為不知道去哪找工作,又去闖空門
直到又有一天失風被發現,又殺人滅口,再一次服刑,假釋ZZZ692F 05/19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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