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tenshoufly (tenshou)標題 Re: [新聞] 太過份! 男大生水壺射精給學姊喝時間 Thu Jun 16 02:27:21 2016
※ 引述《Wleviathan (大隻佬II)》之銘言:
: 蘋果
: 太過份! 男大生水壺射精給學姊喝
: 男大生的惡作劇誤己害人。高雄師範大學一名二年級女生日前在燕巢校區圖書館唸書,中
: 午外出用餐時,把水壺留在桌上,結果一名學弟經過看到,竟在水壺中噴精,學姊喝下精
: 液水嚇到報警。學弟被逮後辯稱臨時起意,事後休學,被警方依傷害、毀損等罪嫌移送辦
: 。
: 警方調查,全案發生在4月21日,根據圖書館的監視錄影畫面顯示,男大生走近女大生的
: 位子後,拿了水壺,蹲在桌子下一會兒,隨即站起,然後將水壺放回,並沒有將水壺帶離
: 位子,因此研判男大生可能當場打手槍將精液「射」進水壺裡。
: 而學姊沒發現,下午上視聽課程時,在黑暗中拿起水壺喝水,覺得味道怪怪,開燈一看,
: 才發現裡面有白色不明液體,經人提醒可能是精液,她嚇得趕緊向圖書館通報並報警。
: 一年級的江姓男大生和受害學姊分屬不同系所,他落網後辯稱不認識這位學姊,只是單純
: 惡作劇;但女大生心理已遭受打擊,現在不敢一個人去圖書館,看到與江姓男大生身形相
: 似的男生,也有點怕怕的。
: 高師大副校長王政彥表示,事發第一時間就已報案並啟動性平機制。
: 律師陳宏義表示,警方以毀損和傷害罪嫌移送,雖然說非常「牽強」,但可能也是沒辦法
: 中的辦法。因為女生可能因為喝了水而覺得噁心、心理受創,需要去看醫生, 所以可以
: 告傷害,但江姓男大生的行為,沒嚴重到觸犯妨害性自主罪,如果以《性騷擾防治法》來
: 看,又可分為行政罰和刑罰兩個部分,江生的行為尚未達到刑罰的 部分。
: 對於律師的看法,警方低調的說,當初有研究過相關法條,所以才決定用毀損、傷害罪嫌
: 移送,現在全案進入偵查階段,將交由檢察官偵辦裁奪。(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 http://tinyurl.com/jycdzu6
: 5.備註:
: 八卦-1
用傷害跟毀損我覺得很難成案或者定罪
1.就傷害來說必須證明那個男的精液具有傷害性,不過正常精液就是高蛋白產品很難有
傷害性.
2.就毀損罪來說被破壞的是那杯水,如果那杯水是喝精女自己買的就可成案,但是那杯水
應是取用自學校免費供應的水, 那就是沒有價值的物品被沒有財物損失不會有毀損罪
問題.
警察自己都知道移送條件很牽強就知道這個單獨指是嚇嚇那個射精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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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太過份! 男大生水壺射精給學姊喝
06-16 02:27 tenshoufly.
→ kutkin: 警察法律知識一直不太夠 不知道都考些什麼7F 06/16 02:28
→ wang1b: 所以二樓的口水是我自己的洨8F 06/16 02:28
推 A07: 心理傷害可以算嗎?11F 06/16 02:29
→ cul287: 只剩下精神損害賠償了14F 06/16 02:32
噓 chungrew: 那假設那個射精男拒絕認罪,那他就完全沒法律責任嗎?15F 06/16 02:33
→ tenshoufly: 民事精神損害賠償應該可以只是不知道要賠多少16F 06/16 02:34
噓 JoSue: 新北17F 06/16 02:34
推 pelier: 怎樣拒絕? 精子拿去驗就知道了 難道女大生幫他打的?18F 06/16 02:35
推 rinatwo: 原來你的水壺裝過精蟲 還可以繼續使用
想必有些人的碗有時候裝大便 有時候裝飯吃吧23F 06/16 02:38
推 comsu: 教授射精給他吃好了25F 06/16 02:41
→ Nevhir: 水壺學姊買的 水壺沾到精液 一般人通常不再用 能算毀損嗎?26F 06/16 02:41
推 ImBBCALL: 最好算毀損啦,外型功能都依然正常,那在別人家殺人也算毀損好了,有鬼不敢住27F 06/16 02:43
→ jyekid: 刑法上就很難找到罪名弄他啊 請論證裝過精蟲的水壺無法用29F 06/16 02:43
推 rinatwo: 功能正常 所以裝過大便的碗 你也吃得很開心?30F 06/16 02:43
推 jevin: 性騷擾 散布猥褻物32F 06/16 02:44
→ rinatwo: 沾染過不正當污穢 這些食用器具都已經喪失原先功能了35F 06/16 02:45
推 ImBBCALL: 性騷擾防治法能治他的也只有行政罰鍰36F 06/16 02:46
→ ImBBCALL: 哪裡喪失功能啦,明明就能成水能裝東西,是你不敢用不是38F 06/16 02:46
推 qmaper: 你不能強制他人驗dna41F 06/16 02:47
→ mengertsai: rinatwo說得好像肛過的屌就不能速了…42F 06/16 02:47
推 rinatwo: 原來你特喜歡用裝過精液的杯子喝水 還認為功能正常
覺得可以的 以後在馬桶泡碗就好了 再洗一洗還不是能吃43F 06/16 02:47
推 k960608: 奇怪耶說被射過的杯子可以用就要叫我一直用裝屎過的碗耶46F 06/16 02:49
→ rinatwo: 水瓶的作用就是飲用水 這種一般認知上不會再去使用的47F 06/16 02:49
→ ImBBCALL: 你不敢用請告民事要賠你新的,不要動不動就用刑法嚇唬人50F 06/16 02:50
推 wowo55: 變態去死一死!下流51F 06/16 02:50
→ tenshoufly: 刑事認定是客觀認定財物是否損害不堪使用不是個人感受52F 06/16 02:50
→ rinatwo: 原來沾了精液使其使用價值喪失 還不算毀損 太神了
原來沾了精液不能繼續用叫個人感受
有人也覺得輪胎破了可以繼續騎 也不算毀損 ㄎㄎ53F 06/16 02:51
→ k960608: 原來是傳說中的水杯阿 難怪沾到血還是體液就不能用了56F 06/16 02:51
→ rinatwo: 你們覺得沒喪失的 可以射一射 洗一洗再喝給大家看阿57F 06/16 02:52
→ mengertsai: 我其實不太確定精液給予的毀損程度誒 譬如說上面一堆59F 06/16 02:53
推 ImBBCALL: 你在這邊爭也不會變成毀損罪啦60F 06/16 02:53
→ rinatwo: 何謂明顯 法律有明確寫出輪胎破了是毀損?61F 06/16 02:53
→ k960608: 看你把沾了精液跟輪胎破了拿來類比 大概沒啥好談的了62F 06/16 02:53
→ mengertsai: 人喜歡的屎有40%重量是細菌 精液不是這樣63F 06/16 02:53
→ rinatwo: 不就是法官的心證嗎
原來毀損跟細菌有關聯哦 ㄎㄎ65F 06/16 02:53
推 stocktonty: 變態如果手沾滿姣然後搭公車搭手扶梯 其實大家都沾到68F 06/16 02:54
→ rinatwo: 只要普羅大眾認知物品喪失其功能 法官也認同就足夠了
去做個問卷 看看一百個有幾個會覺得可以繼續裝水喝的70F 06/16 02:55
→ tenshoufly: 大量細菌不是毀損但是一定會判傷害,醫學可以證明72F 06/16 02:56
推 allenthu: 刑法就是這樣規定 應該去怪立委74F 06/16 02:58
→ tenshoufly: 法律又不是問卷判案不然台灣死刑犯應該非常多75F 06/16 02:58
→ rinatwo: 刑法並沒有規定東西要壞掉才算毀損 喪失其效用就足夠了76F 06/16 02:58
噓 sincere77: 讓水杯沒正常人敢繼續用不構成毀損?77F 06/16 02:59
推 rinatwo: 毀損罪之損壞,對物發生作用,使其物之性質、外形或其特定目的之可用性,較原來之狀態有顯著不良之改變者79F 06/16 03:00
→ ronray7799 …
推 ronray7799: 當然不構成 之前還有射精在高跟鞋的也是不構成81F 06/16 03:01
→ k960608: 不構成阿 硬要說裝過屎了 洗乾淨還是可以說能用83F 06/16 03:01
→ rinatwo: 水瓶的特定目的就是拿來喝飲用水 現在不就喪失了84F 06/16 03:01
→ k960608: 然後你就會嗆我要去用裝屎的碗吃飯了 ㄎㄎ85F 06/16 03:01
→ rinatwo: ㄎㄎ 你覺得精液不重要 怎麼講的大便你這麼在意
好啦 那改成你以後都射在碗裡 洗一洗再給家人吃飯用87F 06/16 03:02
→ rinatwo: 裝過精液 還有人覺得功能正常 ㄎㄎ 果然是中國血統91F 06/16 03:04
→ mengertsai: 就事論事不要隨意開發幻想別人射在碗裡的性癖好嗎93F 06/16 03:05
→ rinatwo: 對阿 以後你祖先過世了 記得內褲也拿下來洗一洗再穿繼承呵呵 你們就幻想全台灣的人都愛喝裝過精液的水瓶呢94F 06/16 03:05
推 nautasechs: 看了這篇我有點懂了,難怪112學生會射精在女生水杯裡96F 06/16 03:06
→ rinatwo: 因為功能正常麻 ㄎㄎ98F 06/16 03:06
→ ronray7799 …
→ ronray7799: 比不上有人JIZZ後內褲直接丟掉啊 顆顆100F 06/16 03:07
→ waynek: 自己想喝被射過精的水就快去 別在那邊五四三
對了112很屌嗎? 該三小664F 06/16 07:49
推 rebai: 這樣告不成才可以撻伐法官668F 06/16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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