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DongRaeGu (東拉菇)標題 [爆卦] 一例一休修法絕對不會比目前好!時間 Thu Jun 30 23:46:09 2016
今天不知道為什麼開始有很多人跑出來護航,不過可以發現這些人很厲害,
仿佛像說好的一樣,口徑都非常一致,他們並沒有騙大家說蔡英文政府有落實週休二日,
畢竟他們也知道一例一休是假週休,因此這四個字就跟Voldemort一樣是不能說的名字,
所以他們置換了一個概念,不再提週休二日,而改口"新的修法比過去是進步很多",
這也跟吳秉叡今天的說法一致: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606300273-1.aspx
吳秉叡表示,「不可能所有人都完全贊成」,雖然不是最好的法案,但跟過去比較起來就
知道進步很多,目前對台灣來講,這是不得已而平衡中的進步法案,他認為黨團成員都會
接受。
我想這大概是民進黨定調好的話術的方向,反正現在既然確定不可能週休二日,
因為講了也只是被打臉沒有落實,不如直接說比之前好。
但是這完全是天大的謊言,因為根本沒有比較好,請參見圖表:
1.工時部分:
馬政府早在在去年的5/15便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基法30條修正案,
並於今年2016/1/1起正式實施,全國工時由雙週84小時縮短為每週40小時,
因此工時縮短為40小時是
現在進行式,不需要透過這次勞基法的修正,
勞工才能享有每週工時40小時。
2、加班上限(延長工時)部分:
每月加班上限並未減少,因此不管是現行法或未來修法後的一例一休,
勞工每月總工時的上限都是206小時/月(勞基法32條46小時上限),
因此並無所謂某些人說的新法實施後工時會較短的說法。
3、週六上班加班費:
假設一位勞工週一至週五每天工時為8小時,因此週六再出勤便超過工時上限,
這部分按現行法24條規定是前2小時額外加給1/3,超過2小時後加給2/3;
但按行政院說法,修法後如在休息日出勤,前2小時加給1又1/3,超過2小時給1又2/3,
這部分我很客觀評論,修法後薪水確實會比較好是正確的,
如果真的按照勞動部的講法按此方向修法,勞工的確可以在休息日領較多薪資。
但是,這個必須建立在雇主在修法後仍維持修法前的本薪的前提下才成立,
是否會有雇主於修法後調整本薪,使得在修法後勞工於休息日出勤後,
其最終薪資仍與過去相當,亦即休息日工作雖然薪水高,但是基礎月薪較之前為少,
導致最終領到的薪資仍與過去相當。
當然是否一定如此我不多作揣測,但站在企業經營的角度,這樣的可能性不可能說沒有,
況且只要月薪高於基本工資,企業降薪亦不違反勞基法。
是故修正草案的1又1/3及1又2/3是否一定會進到勞工口袋,仍端視個別雇主的態度。
4、國定假日部分:
這點必須特別感謝民進黨的努力,擋下國民黨陳雄文部長強渡關山砍七天的提案,
因此目前現行法下勞工的國定假日仍然維持為每年19日;
只可惜好景不常,在未來新版修正草案通過後,每年便會直接少掉7日的國定假日。
也就是說對月薪制的勞工而言,你每年一定能完全躺在家裡不上班的日子,
就明白地少掉了7天,等於比起過去你要多幫老闆白多做七天,
但我不知道為什麼這部分卻是行政院說帖跟八卦板的護航者們都口徑一致輕描淡寫的,
他們口口聲聲說修法是勞權的進步,沒有真週休二日的砍七天假難道是進步嗎?
結論:
一例一休只是幌子,反正本來就不會有週休二日,
因此不管是維持一例,還是一例一休,結果都是一樣的,
現在沒有週休二日的勞工,未來也不會有;
本來就有在休的,我相信未來你的老闆也不至於會不讓你週休,
但已有週休的未來老闆要求你週六臨時加班也更方便了,
因為這是新法保障給雇主的權利。
所以"休息日"只是個口號,跟三民主義統一中國一樣,聽一聽,笑一笑就好。
此故,即便沒有修法,在現行法每週工時40小時的前提之下,
週六上班依法雇主本來就要給付加班費。
那為什麼民進黨一直要告訴大家修法很好呢?
因為9/28教師節就是下一個國定假日,企業主都非常著急,
今年年初的兩個國定假日因為垃圾國民黨勞動部的護航下已經沒有放給勞工了,
企業主很擔心年底的五個如果不趕快修法的話就要放了,
所以民進黨才必須要加開臨時會務求在九月初前三讀通過。
最後,我要談一談個人的想法。
三月份時陳雄文提出砍七天假時,我就沒有支持過,
因為國民黨政府既沒有落實馬英九週休二日的政見,那當然不可以去砍七天假,
本來這七天假就是要拿來換真週休二日的,沒有真週休又豈能先拿走?
如果勞工選擇沉默在七天假上棄守,那未來還有什麼籌碼能跟資方爭取真週休二日?
因此我的立場完全一致,三月時反對,現在一樣反對,板上文章都在。
我一直認為當時已經是國會多數的民進黨在這個議題上勇敢擋下來做得非常好,
即使知道執政後壓力會在新政府身上還是毅然決然扛下來,
所以直到目前為止,這七天假都是有還給勞工的。
但我不能理解的是當初說要還七天假的民進黨現在又改口要砍七天了?
那現在護航一例一休加砍七天假的人,你們三月的時候又在哪裡?
你們為什麼沒出來護航陳雄文當時勞動部決議的一例一休加砍七天假呢,
結果現在卻護航民進黨版的一例一休加砍七天假?難道兩者有任何區別嗎?
其實一例一休早就是四月份國民黨政府勞動部內部的政策方向,只是尚在研擬並未出檯,
但陳雄文在備詢時已經有放出風向了,國民黨版修法一樣是一例一休並砍七天。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42725
「你可以告我啊!」勞動部長怒嗆立委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我說沒有就沒有,你可以告我啊!」勞動部長陳雄文今天備詢時怒嗆立委鍾孔炤,針對刪減勞工7天國定假日一事突然高聲反駁,在台上質詢的立委鍾孔炤也愣住,質詢草草結束。立委蔣萬安今早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質詢時,也質疑勞動部去年修法將工時減為每週40小時,實際上勞工享受不到週休二日,有些企業取巧, ...
陳雄文回應,當時通過的是立委提出的版本,在行政院版中只強調是減少工時,很多勞工
權益是經過5年、10年的爭取,若是一次到位,「企業也撐不下去」,「勞動部長不該講
這麼話,但我還是要講」,不能讓企業不敢再僱用勞工,「企業都倒了、走了,勞工也沒
什麼好處」。他透露,下一階段,可能修正勞基法,明定每星期有一天例假、一天休息日
,但不能「呷緊弄破碗」。
因此,我真的不懂現在護航民進黨版勞基法修正草案的人,
你們三月時應該是都額手稱慶盛讚民進黨擋下陳雄文砍七天假的吧?
怎麼現在六月了卻反過來力挺跟陳雄文政策完全一樣的郭芳煜呢?
昧著自己的良心在八卦板告訴大家一例一休砍七天假是勞權上的進步呢?
莫非完全一樣的東西,國民黨做就是萬惡不赦,民進黨來做就是勞權里程碑?
這種只看顏色來選擇支持或反對的判斷標準究竟何在?
最後,我要說我在這個事件上的立場,務實面而言,
兩例假的訴求確實是緣木求魚,當前經濟情況的確不允許全面兩例假,
這很痛苦,但是事實,不管國民黨還是民進黨,都無可能全面實施兩例假,
因此,我認為
"維持工時40小時現狀、退回勞基法修正草案!"
才是在勞工權益和企業獲利間取得平衡點的最佳解,
率爾通過一例一休,既未落實真週休,而勞工又在七天國假選擇棄守,
這將使去年縮短每週工時為40小時的修法將形同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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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fking: 退回現在草案就是回到雙周84小時 從來沒有單周40又19天的6F 06/30 23:50
請不要造謠:
http://law.moj.gov.tw/News/news_detail.aspx?id=114584
現行法就是單週40小時工時。
→ gca00631: 不修法我也可接受,反正已有周休二日,那七天還是放不到7F 06/30 23:51
推 rit: 當初說是說未修法前,不砍七天假10F 06/30 23:52
推 cerberi: 如果我沒記錯104/12/09勞基法20-1有每周40小時的規定11F 06/30 23:53
推 sakuraha: 可是那個退回的刪掉7天是當初勞基法30條修正案的配套13F 06/30 23:53
勞基法30條去年就修正,今年1/1起實施,不是草案,是現行法。
推 soulbug: 維持工時40小時現狀就很有彈性了!15F 06/30 23:54
→ lin821: 不是講好的 是很多人已經周休二日放12天好幾年了 所以新16F 06/30 23:54
→ sakuraha: 你可以只退回一半的嘛....疑問!!17F 06/30 23:54
→ lin821: 制對這些人來說沒有差別18F 06/30 23:54
→ gca00631: 其實現在不少公司今年開始周休二日了,跟不景氣也有關係19F 06/30 23:54
噓 jaluson: 現在不是是一例? 一例一休是沒到兩例 但怎麼可能比現在差20F 06/30 23:54
那為什麼你三月時不支持陳雄文?他也要一例一休跟砍七天假啊。
噓 sfking: 那"現行"施行細則裡面幾天國定假日你自己數數啊21F 06/30 23:55
一樣是19天啊。
推 simata: 幫QQ...一清二楚…維持現狀最好23F 06/30 23:55
→ vatog: 不同意 加班費明明就進步了 你卻要用雇主會出陰招來否定24F 06/30 23:55
→ vatog: 那難道改兩例 雇主就不能玩同樣的陰招了?26F 06/30 23:55
所以我想請問,為什麼三月份陳雄文的一例一休加砍七天假就是毒蛇猛獸,
六月份的一例一休加砍七天假就變成勞權進步?時空環境變化有那麼快?
→ simata: 周休二日是人權…dpp你修惡法人權倒退十年30F 06/30 23:57
→ lin821: 這篇跟本就沒講到已經周休二日很多年的人的現況阿32F 06/30 23:57
推 sakuraha: 那生效狀態怎麼會是: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33F 06/30 23:57
修正公布第 4、30、79、86 條條文;並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 vatog: 這樣還能討論什麼? 反正預設雇主都沒在尊重勞基法了34F 06/30 23:57
→ gca00631: 3月那時我沒特別支持或反對,因為已經在周休二日放12天35F 06/30 23:57
還是一句話,你要噓文可以,但請就事論事拿出證據來討論,
不是用造謠的、帶風向的、打泥巴戰的方式護航。
→ simata: 而且928幾乎全國勞工要放了…憑什麼收回…周休二日落實了嗎38F 06/30 23:58
推 az543: 推這篇,講得很清楚。40F 06/30 23:58
推 Ambergogo: 就是護航爛政策 還一直想帶風向洗腦勞工41F 06/30 23:58
→ vatog: 因為週六加班費大幅增加了啊 如果你又要跳回勞工一定拿不到那也沒什麼好討論的了42F 06/30 23:58
"大幅增加"?那為什麼三月時陳雄文推的時候民進黨反對呢?
理由不就是因為拿七天假來換那多一點點的加班費根本不划算嗎?
我還是要請問,如果你現在支持民進黨版修法,何以三月份不支持一樣的國民黨版?
推 cerberi: V大, 資方可以很尊重勞基法的請勞工常態性周六加班45F 06/30 23:59
抱歉喔,我不只一次說過我反對國民黨版修法了,
更無意替國民黨護航,陳雄文砍七天假是完全錯誤的。
→ simata: 本就周休二日的…19天假變回12天假還能忍也太奴了47F 06/30 23:59
推 drinkwater: 用全薪算才是真的 其他都假的 然而這操作在老闆48F 06/30 23:59
→ lin821: 928原本周休二日本來就沒放阿 至少你要知道很多人是這種49F 07/01 00:00
→ drinkwater: 會覺得變好的有上過班嗎 一堆底薪低獎金高的51F 07/01 00:00
→ simata: $$$$$....要休息比較重要…防過勞死比較重要52F 07/01 00:00
錢如果多很多,當然可以,但是以月薪三萬左右的來說,
七天假出勤換取休息日加班費增加,平均一天多不到1000塊...你要休假還是上班?
推 winwater: 到底有多少人不知道 這個928沒砍的話真的可以放假啊!!!!53F 07/01 00:00
→ cerberi: 真的大幅?以隔週休二日28800的人來說一年5760元換7天假54F 07/01 00:00
噓 vatog: 陳雄文哪有推一例一休? 當時沒規定必須一例一休好嗎55F 07/01 00:01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42725
「你可以告我啊!」勞動部長怒嗆立委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我說沒有就沒有,你可以告我啊!」勞動部長陳雄文今天備詢時怒嗆立委鍾孔炤,針對刪減勞工7天國定假日一事突然高聲反駁,在台上質詢的立委鍾孔炤也愣住,質詢草草結束。立委蔣萬安今早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質詢時,也質疑勞動部去年修法將工時減為每週40小時,實際上勞工享受不到週休二日,有些企業取巧, ...
推 shinbird: 護航的嘴臉真的很醜陋,明明陳雄文跟郭芳煜主張都ㄧ樣,56F 07/01 00:02
→ sfking: 連陳雄文一例一休都講得出來XD 當時只有砍7天+單周40好嗎?57F 07/01 00:02
→ shinbird: 跟本同路人,卻罵陳挺郭?不覺得精神錯亂嗎?58F 07/01 00:02
→ vatog: 你要不要再查一次? 陳雄文有定休息日? 有定加班費2.33?59F 07/01 00:02
推 novastar: 選前反對 選後變的跟kmt一樣還護航60F 07/01 00:02
→ sfking: 造成讓雇主一樣可以鑽6.5H*6D的方式來規避工時上限
然後一樣沒有周休二日61F 07/01 00:02
→ vatog: 造謠也要有個限度喔 給你機會再查一次吧63F 07/01 00:03
政策本來就有一貫性,很顯然蔡政府目前並未推翻馬政府勞動部研擬的方案。
→ shinbird: 陳雄文是有講過接下來要推一例一休,新聞都有報導64F 07/01 00:03
推 coo1ocean: DPP果然KMT2.0 不但無視勞工還愛搞假民調 轉彎最在行65F 07/01 00:03
既然你覺得是錯誤要砍,那為什麼三月份民進黨要擋呢?
先說喔,我贊成民進黨擋。
→ vatog: 你說的是"下一階段"嗎? 這階段到陳雄文下台都沒發生67F 07/01 00:04
→ novastar: 結果DDP一樣在勞基法裡面留漏洞給資方用 哀68F 07/01 00:04
→ shinbird: 只是一例一休提案人卻是dpp,而且陳的版本其實連草案也還沒有出來69F 07/01 00:04
→ fish0048: 請問為什麼"已有周休的未來老闆要求周六加班方便"?71F 07/01 00:05
→ vatog: 還有那個加班費呢? 從v1.0的+1到v2.0的+1.33 這陳雄文定的?72F 07/01 00:05
難道你覺得杯水車薪的加班費換七天划算?
以月薪30000下去算,增加的加班費平均分擔七天後一天1000都不到你知道嗎?
等於你那七天幫雇主工作的價值是低於月薪除以30的。
這種朝三暮四的資方技倆為什麼要上當呢?
噓 lariat: 六日加班費錯誤 現在實際上是173F 07/01 00:06
我是按昨天行政院的說帖製表的唷,難道你要說行政院騙人嗎?
→ fish0048: 以現行法如果周一至五上班8小時 週六算是"正常日"加班75F 07/01 00:07
推 shinbird: 陳雄文砍七天假,dpp憤怒誓言還給勞工,結果只是虛晃一76F 07/01 00:07
→ sakuraha: 看來是連配套一起休,結果40HR過了,砍7天被否決了..77F 07/01 00:07
→ sakuraha: 那這樣算修法完成嘛....不是法律系..不懂...79F 07/01 00:07
→ shinbird: 招根本還沒還,由定草案要砍掉了,這跟KMT有什麼不同?80F 07/01 00:08
→ fish0048: 但是新法是"休息日"加班 加班費較多81F 07/01 00:08
→ lin821: 我覺得你們沒去想早就已經周休二日放12天好幾年的人怎麼看新制82F 07/01 00:08
噓 vatog: 你先為"何以三月份不支持一樣的國民黨版"道歉再說吧84F 07/01 00:08
→ shinbird: 不,kmt是真小人,但dpp根本偽君子85F 07/01 00:08
→ vatog: 明明1例1休和現行加班費的數量在陳雄文時代根本沒推出法案86F 07/01 00:09
→ fish0048: 就算是平常日苛扣1小時星期六上5小時 舊法也是一般薪資87F 07/01 00:09
→ vatog: 哪來"一樣"可言?88F 07/01 00:09
→ ABA0525: 一推黨工來護主子啊 綠9.2 超垃圾89F 07/01 00:09
→ sakuraha: 依他那種加班費算法沒比較高...本來就是1.0OR1.3390F 07/01 00:10
推 cerberi: 勞方的弱勢取決於許多方面, 無論是法律的認識或媒體宣傳91F 07/01 00:10
噓 lariat: 行政院真的騙人 你可以去查勞基法 假日上班兩倍發薪92F 07/01 00:10
推 az543: 黨工一直噓是怕這篇被推爆嗎93F 07/01 00:10
→ fish0048: 新法卻是"休息日"薪資 較多 這樣能防堵苛扣工時的老闆94F 07/01 00:10
還是那句話,休息日加班增加的薪資來換取那七天假,
等同於你額外出勤的那七天的勞務所得是低於月薪/30的,
簡單的數學自己算一算就知道了,這對底層勞動者是變相的剝削你知道嗎?
→ lariat: 但因為沒上班月薪者也有領薪 所以實際上只有+195F 07/01 00:11
推 shinbird: 2黨都要推一例一休,但只因為後面提的版本加班費比較多就可以接受?這跟朝三暮四的猴子有什麼分別?96F 07/01 00:11
→ vatog: 依現行制 六日只有一天可以算例假才有兩倍薪好嗎98F 07/01 00:11
→ sfking: lariat 勞基法的兩倍發薪就是多給一天 這已經講到不想講了99F 07/01 00:11
推 sbw0115: 看起來臺面上的奴工是屬於吱吱黨的!可憐~黨勝過一切!710F 07/01 09:11
推 neglect: 說80、84並行的,要不要去看一下勞基法第三十條怎麼寫的711F 07/01 09:11
→ sbw0115: 活著就是讓dpp利用!712F 07/01 09:12
推 mikehu: 請問一下 老闆任意調整勞工底薪到底有沒有違法713F 07/01 09:12
推 neglect: 第30條每週40工時早就在民國105年1月1號實施,還是你那邊的時間還沒2016年714F 07/01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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