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rian19910123 (萊恩)標題 [新聞] 女子狂嚷「我被摸腿!」 衰男被控性騷擾時間 Thu Jul 14 08:30:17 2016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女子狂嚷「我被摸腿!」 衰男被控性騷擾不起訴
3.完整新聞報導:
台北市費姓男子走在石牌路人行道上,與一名女子錯身而過,女子突然大喊「你摸我大腿
!」,並在街上嚷叫不休,費不甘被冤枉成色狼,要求雙方一同到派出所;女子控費違反
性騷擾防治法。士林地檢署偵結,認為女子並未目擊費摸她,在一旁的表姊也沒看到表妹
遭鹹豬手偷襲,費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提告的女子表示,去年11月29日傍晚,她和表姊走在石牌路2段狹窄的人行道上,「我發
現有人的手從我左大腿內側往外滑過去」,回頭一看,只看到費姓男子,覺得是遭他侵犯
。女子說,當時她質問對方「為什麼要摸我大腿?」,對方矢口否認,還大聲嗆「妳想怎
麼樣?前面就有警察局」。
費姓男子喊冤,稱人行道的寬度約1個半至2個人可通行,當時有個人蹲在人行道上,為了
閃避,他繞道馬路,當時與女子錯身,女子突然嚷嚷被他摸腿。費說,前方就有派出所,
為了證明自己清白,他願意讓警察查個仔細。
檢察官詢問原告「妳感覺到有人摸妳大腿時,當時有其他人嗎?」,女子回答「沒有」,
坦承沒看到是誰下手。檢察官再傳她表姊作證,表姊也說「表妹突然大叫一聲『你幹什麼
?』我不知道發生什麼事」,這時才看到一個男生,男生當時還蠻兇的。
士檢認為當事人與表姐都沒看到費伸手摸腿,實在不能單靠當事人片面臆測就要費姓路人
承受「性騷擾」的罪責,況且也
沒有積極證據證明費襲腿,應為不起訴處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UW2aUH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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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08:30 rian19910123.
→ OyAlbert: Now you saw it2F 07/14 08:30
※ 編輯: rian19910123 (111.80.1.106), 07/14/2016 08:31:04
→ mofass …
噓 mofass: 肥宅出門就是犯罪懂嗎?4F 07/14 08:31
推 popy8789: 一定是看到肥宅 幫QQ 八卦-15F 07/14 08:31
→ pths313: 肯定有人用了隱身斗蓬在旁邊偷摸!7F 07/14 08:31
→ popy8789: 女生看到肥宅的反射動作 沒事兒沒事兒9F 07/14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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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DON3000: 表姊:這____專給我找麻煩14F 07/14 08:33
推 iam0718: 好險在台灣 要是在日本,,17F 07/14 08:33
→ Leeng: 八卦人氣18F 07/14 08:34
推 lolic: 碰到神經病19F 07/14 08:34
推 malaman: 該修法了 每天都有這種新聞20F 07/14 08:34
推 DiMammaMia: 我看日劇演的 在電車上只要有這種情況 男方幾乎一定23F 07/14 08:34
噓 sionxp: 如果表姊說有看到 會怎麼樣???24F 07/14 08:34
推 MacOSX10: 再過一陣子症狀更嚴重就會開始幻想被中出了27F 07/14 08:34
推 FranKang: 最近亂告的賤貨真多,浪費人的時間都不用賠償的嗎?28F 07/14 08:34
→ Leeng: 推 TokyoKind: 幹你的誰要摸妳的腿庫啦 襙 腿庫好吃捏33F 07/14 08:35
噓 c9044max: 嫌肥宅不出門 出了門還會被告性騷擾36F 07/14 08:35
推 tyifgee: 這種亂栽贓臭母豬都不能治嗎?37F 07/14 08:35
噓 if2: 這我一定吉38F 07/14 08:36
推 godbar: 幹 走在路上都有事 台灣的女生真的很棒39F 07/14 08:36
推 ljuber: 可能是包包角落碰到並且滑過去 感覺像手40F 07/14 08:36
→ FranKang: 到底什麼時候要修法讓這種濫用司法資源的母豬付出代價?41F 07/14 08:36
噓 mahoro: 恐龍檢察官 原來沒看到就不算 以後癡漢只要沒看到就沒事了42F 07/14 08:36
沒看到也不確定是不是手就可以起訴的話也蠻強的啦
推 skylion: 不過這樣有點不合理
如果真得有摸呢?43F 07/14 08:36
※ 編輯: rian19910123 (111.80.1.106), 07/14/2016 08:38:23
推 Dcwei: 幹你娘 反告他可以嗎?46F 07/14 08:37
推 haklim: 希望不是新詐騙手法48F 07/14 08:38
推 ljuber: 若真的有摸 但是沒有目擊證人跟錄影 你是法官該怎麼判?50F 07/14 08:38
推 wassabi: 不過如果真的是摸她大腿也無法證明51F 07/14 08:38
→ ev331: 哪個阿漂 自己出來自守53F 07/14 08:39
→ ljuber: 若沒目擊證人也沒錄影 只憑說詞直接判有罪 <=恐龍法官XD54F 07/14 08:39
推 rusa: 肥宅就算距離1公尺都會被告性騷擾吧55F 07/14 08:39
推 justiceyes: 先給圖看一下好不好看,再判斷摸的可能性高不高57F 07/14 08:40
→ ljuber: 所以這判決保護了肥宅(咦)59F 07/14 08:40
推 dive6: 寶可夢摸的61F 07/14 08:40
噓 losel: 肥宅看到前方三公尺有女生就該繞路而行了62F 07/14 08:40
噓 q01180: 從大腿內側滑到外側 要怎麼摸 當事人還要回頭看才感覺被摸64F 07/14 08:41
推 tomscott: 在日本坐電車看到女生能避則避 閃的遠遠最好65F 07/14 08:41
→ applegg: 很多女生 都會閒聊時說自己被騷擾 提高身價之類的67F 07/14 08:41
→ wutumi: 50樓,沒證據當然就是空穴來風,無稽之談72F 07/14 08:42
推 srwcc: 蠻支持男事主反告,否則以後一堆這種情況發生74F 07/14 08:43
推 np3228: 長的不帥真是可憐75F 07/14 08:43
→ srwcc: 男的不告不行,該殺雞儆猴了77F 07/14 08:43
→ kahowa: 會不會有一種提醒世人 嘿!你看 我沒那麼恐龍 有人偷摸我呢78F 07/14 08:44
推 PPPGGG: o根本可以寫進台灣教科書了阿XDDDY83F 07/14 08:45
推 Merkle: 台女的日常86F 07/14 08:46
→ deltarobot …
推 deltarobot: 不過這案子根本沒到法官那啊 檢察官不起訴了88F 07/14 08:47
→ laechan: 牡株別出來害人好嗎90F 07/14 08:47
推 Leoreo: 看來現在除了行房紀錄器以外還要準備行走紀錄器了94F 07/14 08:48
推 beryll: 走在路上 堤防母__ 三米之內 吉到你怕97F 07/14 08:49
→ Nicehb: 行走紀錄器XD99F 07/14 08:50
→ kop5236: 表姊把表妹關好好嗎343F 07/14 12:54
→ davidhsu: 肥宅出門就被認定是性騷擾了345F 07/14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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