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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標題 [新聞] 頂樓加蓋失火燒死人 竟因11戶共用1插座
時間 Wed Aug  3 07:04:29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真要命】頂樓加蓋失火燒死人 竟因11戶共用1插座

3.完整新聞內文: 2016年08月02日20:26      (更新:新增動新聞)

北市南港區興中路一棟公寓前年12月28日凌晨發生火警,
4樓頂樓加蓋整層違建付之一炬,一名房客來不及逃生被燒成焦屍,
當時華姓房東竟怒罵消防員:

「你們救火太慢了!」

不料火災鑑定報告顯示,起火點是4樓華男住家後陽台的延長線,
這條延長線又連續接了7、8條延長線至頂樓加蓋,
11戶房客10多年來竟共用同1個插座,才因負載過大釀災。

士林地院今依過失致死罪判華男9月徒刑。

不過華男始終不認罪,供稱他熟悉電學,知道如何接電,
才會用延長線連到頂樓加蓋使用,當天是因為其中一名房客用電磁爐煮食物才會釀災,
且華男在法庭上仍不斷堅持,剛開始火勢不大,幾乎所有房客都成功逃生,
是消防員救火太慢,加上蔡姓房客喝醉才會被燒死。

當時不幸罹難的蔡姓房客平日以打零工維生,有睡前飲用啤酒的習慣。

有房客稱,事發當下曾到死者房間敲門大喊提醒「失火了!快跑!」,

死者當時還有回答:「喔」,


沒想到最後蔡男卻沒有逃出來。

士林地院認為,華男當時雖然已經上樓呼叫房客逃生,但他是最清楚房客總人數的人,
逃出火場後卻沒有確定是否所有人都已逃出,且華男私自接電是事實,
也沒有證據顯示當時有房客煮食,才導致電線走火,害死一條人命,華男確有過失,
依過失致死罪判他9個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事發時警方調查發現,火警疑似從4樓陽台處起火,再延燒至4樓頂樓加蓋的違建,
當時住在4樓的房東夫婦發現失火後,雖然趕緊撲救,火勢仍越燒越大,
夫婦倆才趕緊跑上樓通知房客逃生,但蔡男仍因逃生不及,被活活燒死。

當天警消人員緊急將火勢撲滅後,華姓房東竟怪罪消防人員:


「現在問題是你們救火太慢了,才燒成這個樣子啊。」

華妻也跟著抱怨:「現在人如果還沒下來的話,就變成烤雞了啦。」

檢方查出,失火的頂樓加蓋有30坪的面積,華姓房東自行改建,
以木板隔成10間雅房出租,當時整層共有11人入住。

同棟大樓住戶表示,該處頂樓加蓋為民國84年前的改建,
但屋內隔間皆由華姓房東自行施工,且建物不斷向外延伸,
甚至還自行架設瓦斯管線,根本就是危樓。

法官認定,先前早有住戶向台北市府檢舉,建管處也有行文該處為危樓,
但華姓房東卻撕掉公告不理會,應為房客被燒死負責。

(顏凡裴/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 16:29
更新時間 20:26

華姓房東事後怪罪消防人員救災速度太慢,才會導致火勢蔓延。資料照片
http://imgur.com/a/UGjZR
 

4樓加蓋的鐵皮違建,經過大火後已全部燒毀坍塌。資料照片
http://imgur.com/a/pOZFJ
[圖]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802/920492/
【真要命】頂樓加蓋失火燒死人 竟因11戶共用1插座 | 即時新聞 | 20160802 | 蘋果日報
[圖]
(更新:新增動新聞)北市南港區興中路一棟公寓前年12月28日凌晨發生火警,4樓頂樓加蓋整層違建付之一炬,一名房客來不及逃生被燒成焦屍,當時華姓房東竟怒罵消防員:「你們救火太慢了!」不料火災鑑定報告顯示 ...

 

5.備註: 租房子要小心,生命比租金便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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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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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ta: 9個月~好 棒棒~違建不用拆?1F 08/03 07:05
Workforme: 我以為台北違建都被柯P拆光了耶 原來還有喔?2F 08/03 07:05
fish5123: 違建再不拆啊!3F 08/03 07:06
jennykam 
jennykam: 如果電線夠粗 十一個人用也夠吧??4F 08/03 07:06
wolfwolf: 才9個月5F 08/03 07:06
kutkin: 30坪住10間
扣掉公共區域  一間才兩張床大6F 08/03 07:07
typecommand: 你們救火太慢了! 應該要上色8F 08/03 07:08
kuninaka: 太狂了9F 08/03 07:09
kutkin: 前年  那就是柯P剛上台  柯P請下台10F 08/03 07:09
silverair: 2014年12月28柯剛上四天吧11F 08/03 07:09
sd09090: 是多大啊,頂加隔十一間12F 08/03 07:09
higger: 你不能要求人民都高水準~但84年~公權力也太不專業了吧~13F 08/03 07:10
nestea911399: 9.2:不管14F 08/03 07:10
sd09090: 看到四隔四間我就不想看15F 08/03 07:10
tom80114: 9.2:柯P不要擾民好嗎16F 08/03 07:11
kutkin: 9個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17F 08/03 07:11
shinywang: 前年=2014年12月28日 就任第三天違建全拆光?18F 08/03 07:12
koxinga: 沒人性一間才不到三坪19F 08/03 07:13
shinywang: 柯黑也太好笑了吧!20F 08/03 07:13
sd09090: 現在巿長不想違建當政績,21F 08/03 07:13
AUwalker: 天阿一個人不到3坪22F 08/03 07:13
PPPGGG: 跟電線粗不粗沒關係 你的插座最多就是15A23F 08/03 07:14
blackacre: 賺錢要緊,公共安全什麼的,都不重要~~24F 08/03 07:14
CNseven: 台北兩坪的雅房一堆 3坪可以偷笑了25F 08/03 07:14
egg781: 還沒拆完出事了,這一定得出來說明了啦,你不說明也會被拿這個質詢26F 08/03 07:15
WWWSENTYOU: 叭叭叭~~柯P不用負責嗎?28F 08/03 07:15
egg781: 看到這新聞王世堅都高潮到射了吧29F 08/03 07:16
shouchyan5: 台灣最美的風景30F 08/03 07:16
meloxxl: 11戶房客?無良房東賺這麼大國稅局還在睡?31F 08/03 07:16
stta: 牢房有幾坪啊...32F 08/03 07:17
Syd: 加蓋是違建?33F 08/03 07:17
chivalry70: 藍綠兩黨議員:柯文哲的政績又添一筆,快狂打34F 08/03 07:18
kutkin: 加蓋一直是違建....只能蓋1.4M以下35F 08/03 07:18
hqu: 姓華。一定是高級外省人。36F 08/03 07:18
ChungLi5566: 熟悉電學但卻沒接NFB 肯定學店出來的37F 08/03 07:19
hamel: 外省房東??
頂加都拆一拆吧,真的危險38F 08/03 07:20
pedestrianA: 自己搞出來的意外還有臉怪別人救災慢40F 08/03 07:22
avgirl: 關死他41F 08/03 07:22
amethystboy: 無良房東42F 08/03 07:23
boogieman: 老提柯p出來幹嘛?無聊當有趣43F 08/03 07:23
badguy227: 電磁爐那種瞬間高耗電的,一般都220獨立電在用,敢用在44F 08/03 07:25
tokyoto: 11戶共用1插座真是誇張 別說電磁爐了 連用吹風機都有危險45F 08/03 07:25
badguy227: 同迴路使用不是常跳電就是沒裝nfb了46F 08/03 07:25
p34133668: 照片是什麼雞歪的嘴臉,根本只擔心沒錢收而已
房客被燒死了好像跟他一點關係都沒有一樣47F 08/03 07:26
desk90147: 加蓋自行施工隔成11間...台北炒房的真的過太爽49F 08/03 07:27
khkhs: 熟悉電學!?拜託回去從國中開始讀好嗎??50F 08/03 07:27
imirving: 9個月請上色51F 08/03 07:28
dlevel: 這麼缺德,是不是生兩個兒子華安華武52F 08/03 07:28
a2156700: 違建就給我閉嘴53F 08/03 07:28
yannicklatte: QQ54F 08/03 07:29
tom11725: 這樣還能撐10年其實蠻屌...55F 08/03 07:30
firegod3547: 消防隊離不到500公尺是會有多慢 牽拖呢...56F 08/03 07:30
srxteam0935: 違建還屁話一堆57F 08/03 07:32
repression: 就違建垃圾還敢大聲58F 08/03 07:32
andy02: 這樣9個月...收租收幾年了?
這樣有嚇阻效果嗎= =59F 08/03 07:33
hitsukix: 9個月 有夠輕61F 08/03 07:38
skyeyskald: 這是2014年的事 當時柯才剛上台幾天 柯有去現場看 後來柯規定頂加只能隔兩間 並有後續列出拆除名單 前面有些推文是記憶力有限還是看不懂文字?62F 08/03 07:40
sgpx: 是因為這間燒死人才強力拆違建的?!65F 08/03 07:41
chivalry70: 臺北市議會的議員只會記得素人參政必需死,其他?!66F 08/03 07:43
Anvec: 就是這件事 所以柯P才重視違建的呀67F 08/03 07:44
sharkimage: 可怕68F 08/03 07:44
wondtty: 20q4年到現在,北市的頂加違建不見了嗎?柯p有抬頭看了嗎?69F 08/03 07:46
skyeyskald: 某egg還搞不清楚狀況 文字看清楚71F 08/03 07:48
wintercomes: 這是之前的事了,不過這個人真可惡72F 08/03 07:49
skyeyskald: 84年前頂加本來就無法拆 因為陳水扁任內就地合法了
 除非原結構有變動才能拆
事發時根本沒人罵柯 因為才剛就任三天 反到是柯馬上列出全北市待拆名單把外界嚇到73F 08/03 07:50
poisson1024: 違建還敢怪消防員?77F 08/03 07:59
winiS: 熟悉電學還接到用電磁爐就燒?78F 08/03 07:59
graffitiblue: 這種房東就是垃圾79F 08/03 07:59
skyeyskald: 基本上就是頂加只能隔兩間 超過兩間不是屋主自行拆牆就是市府拆 這原則從柯就任以來到現在都一樣 郝龍斌時期是沒這規定的80F 08/03 08:00
bident: 狂接延長線說懂電學...83F 08/03 08:00
fbiciamib123: 殺一個人又不用判死84F 08/03 08:01
wondtty: 就已經是違建了,還限制只隔兩間就ok,已經知道砍人是違法的,規定只砍兩刀的沒關係?85F 08/03 08:04
godbar: 那臉一看就是高級天龍9.2的臉87F 08/03 08:04
VVizZ: 用costco組合倉庫就不用拆88F 08/03 08:05
yinrw: 重點是9個月89F 08/03 08:05
wondtty: 所以當時公布的226間違建,拆了嗎?90F 08/03 08:05
reil: 違建沒人敢拆,是在怕啥?91F 08/03 08:06
AngelMAyCry: 這種真的該拆92F 08/03 08:07
skyeyskald: 屋主自行拆隔間 拿到建管處簽名 當然不用拆 會拆的都是期限到又不動作的
剛說過了 84年前的本來就不能拆 除非屋主更動過違規93F 08/03 08:08
akway: 南部 不意外96F 08/03 08:09
elaine2376: 柯黑、9.2: 不一起說是柯P的錯就是理盲!柯粉!97F 08/03 08:10
salem7777: 熟悉電學98F 08/03 08:10
benage: 垃圾房東99F 08/03 08:11
skyeyskald: Klyuch 這件事發生在2014 12/28 就是上任第三天 事發後柯就規定頂加隔間不能超過兩間 也才有後來的226間名269F 08/03 17:44
dudee: 有理有據,講得好像罪很重,最後9個月272F 08/03 22:42
aragonite: 死要錢,為富不仁273F 08/03 22:49
Addidas: 幹你娘這應該檢察官用公共危險吧 三小過失致死?274F 08/04 00:42
sylviashy: 怎麼才九個月275F 08/04 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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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eyskald: Klyuch 這件事發生在2014 12/28 就是上任第三天 事發後柯就規定頂加隔間不能超過兩間 也才有後來的226間名269F 08/03 17:44
dudee: 有理有據,講得好像罪很重,最後9個月272F 08/03 22:42
aragonite: 死要錢,為富不仁273F 08/03 22:49
Addidas: 幹你娘這應該檢察官用公共危險吧 三小過失致死?274F 08/04 00:42
sylviashy: 怎麼才九個月275F 08/04 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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