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化工食品也不少吧! 只不過以前法規沒出來,成分不用標示多清楚 2013年後才開始修訂新的食安法規 何況3.40年前就有假酒、餿水油、鎘米、綠牡蠣、飼料奶粉、重組牛肉等等,而這些還是在1975後食品衛生管理法出來才有的,更早之前你因為吃什麼中毒根本無法可管,也根本沒所謂消基會能讓你申訴。 而且也是近年消費意識抬頭,才會讓你們覺得以前東西很乾淨,舉個例子,民國75年就爆發餿水油事件,但該年食安中毒紀錄卻只有62起,人數1820名,反觀近年食品中毒就是300起以上,而且以前各種動物傳染病的防疫也沒現在好,民國86年食物中毒就有8600名,而該年爆發口蹄疫,而這些時期,大概就是珍奶、雞排 還停留在25.30塊左右年代。
以上數據資料 衛福部食藥署 官網可供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