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xxio (登祿普)標題 [新聞] 保護孕妻勒死竊賊 勇夫今判賠64萬元時間 Mon May 8 21:47:2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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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孕妻勒死竊賊 勇夫今判賠64萬元
2017-05-08 21:43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即時報導
台北市石牌路某住處屋主何柏翰和妻子2014年返家,驚覺屋子遭人闖入。自海軍陸戰隊退
伍的何柏翰打開廁所門,大喊「你是誰?」竊賊張俊卿驚慌下朝他揮拳,何柏翰蹲下閃躲
後,為保護懷孕的妻子,把張俊卿推至淋浴間角落壓制,導致張臉色發黑,隔天死亡。何
柏翰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高等法院判2月徒刑,緩刑兩年定讞。張的父母向何要求損
害賠償,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今天下午4點宣判,何柏翰須賠張父30萬8112元、張母34萬
0081元,共64萬8113元,仍可上訴。
判決理由指出,張俊卿侵入住處行竊,遭發覺後即出手攻擊何柏翰,依當時情況,何和張
扭打、壓制是出於防衛,但何雖基於防衛才壓制張,但何應該知道用左手施力推壓戴口罩
的人臉部,再用右手反向緊拉衣領,容易使人無法呼吸致死。
另外,張俊卿當時已有喘不過氣、臉色蒼白、手部發抖,何柏翰卻持續壓制張的頭部,緊
拉衣領傷及身體要害,導致張因呼吸性休克、心臟性休克死亡,認為何有過失。法院認為
,何柏翰雖出自防衛才壓制張,但張已呈現呼吸困難、臉色發白,何柏翰仍持續壓制,直
到警員到場上銬才鬆手,屬於防衛過當。
判決理由指出,張父因兒子死亡受到損害總計150萬多元,張母則為170萬多元,法院斟酌
何柏翰的賠償責任,認為何防衛手段逾越必要性,他應負20%賠償責任,判何須賠張父30
萬8112元、張母34萬0081元,共64萬8113元,仍可上訴。
https://udn.com/news/story/7318/2450698
5.備註:
還好小偷有死 不然腦死 變成了個植物人
你可能要養他 還有他爸媽一輩子
要當小偷的 一定要選對地方投胎 台灣絕對是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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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lic: 搞不好被偷的東西加起來都沒60萬 法官英明4F 05/08 21:48
推 PttCraft: 如果被小偷弄死不知道有陪那麼多嗎?5F 05/08 21:48
推 kixer2005: 我剛剛跟史蒂芬通過電話 他說侏儸紀下一集來台灣拍9F 05/08 21:49
推 GermanNavy: 小偷就開個門叫他東西放下滾出去就好 自找的12F 05/08 21:49
推 liujd: 可以了啦 殺一個人64萬很划算13F 05/08 21:49
※ 編輯: xxio (114.95.153.174), 05/08/2017 21:51:22
→ bearq258: 如果法官被偷不知道會如何判?18F 05/08 21:50
→ Becuzlove: 這位父母呀 你的孩子是死有餘辜 死不足惜 科科20F 05/08 21:50
推 Crauser: 打殘了,搞不好法官還會判屋主要負責終身醫療照顧21F 05/08 21:50
推 weirdgrape: 很划算啦 林父如果可以掐死陳興 別說64萬 100倍都願付23F 05/08 21:51
推 nextpage: 肯定要上訴到底啊,堡壘不可侵犯雖尚未入法但算常識吧?29F 05/08 21:51
推 kepf: 以恐龍法官角度看……賠64萬已經大發慈悲了31F 05/08 21:52
→ serrier: 好奇那個懷孕媽媽可以反告受到驚嚇~然後對方爸媽賠償嘛32F 05/08 21:52
→ HELLDIVER: 事實上台灣的法官都會時間暫停的超能力33F 05/08 21:52
→ Crauser: 因為鍛鍊過所以他有錯? 那以後都別學防身術了,自衛還會38F 05/08 21:52
推 Sioli: 可以了啦,64萬當做幫他收個屍,差不多,沒多的。39F 05/08 21:52
→ serrier: 那進入他人家偷東西驚嚇~要求賠償費用可以嘛40F 05/08 21:53
推 holydc: 為民除害耶,應該要給他獎金啊41F 05/08 21:53
→ HELLDIVER: 在案發的關鍵時刻會開啟時間暫停 仔細思考各種可能後42F 05/08 21:53
→ Crauser: 被小偷搶匪告傷害耶44F 05/08 21:53
推 jerrylin: 過失殺人64萬很划算了好不好47F 05/08 21:53
→ serrier: 是否人死就不用賠?等等那為啥死人要賠給爸媽48F 05/08 21:53
→ serrier: 所以以後小偷偷東西?是否可以請求小偷爸媽賠償?51F 05/08 21:53
→ serrier: 應負20%賠償責任?那剩下80%是小偷爸媽責任要賠嘛53F 05/08 21:54
推 q22w: 父母真不要臉 兒子當賊被打死還有臉提告54F 05/08 21:55
→ ev331: 60萬可以弄死一個人 便宜吧56F 05/08 21:55
→ ymjdh: 一開始100多萬損害金額是怎麼算出來的?57F 05/08 21:55
推 Lorazin: 法官應該開課教擒拿術 輕重ㄧ定拿捏的很好58F 05/08 21:55
推 legendrl: 你怎麼知道他放手後小偷會束手就擒?我看別被小偷反殺59F 05/08 21:55
推 foolguy: 到底要不要改革司法60F 05/08 21:55
推 song6: 以法官標準來說他應該是哺乳類了61F 05/08 21:55
噓 Fice: 法律系的還不出來洗地62F 05/08 21:55
噓 asters: 砍死小偷都合理64F 05/08 21:56
推 freewash: 648113弄死一個潛在的罪犯 划算66F 05/08 21:56
推 nextpage: 就算是身上戰技的軍人,在實戰中也不見得能精準拿捏力道67F 05/08 21:56
推 Crauser: 以後抓到小偷請恭敬的放他走,防身術什麼的千萬不要學,萬一傷到小偷了還會被告傷害喔71F 05/08 21:57
→ Crauser: 如果對方持刀什麼的,請態度一定要更恭敬,被砍就吞下去75F 05/08 21:58
→ nextpage: 住家為保壘,住戶有權利用武力對抗侵入者者這當然是常識76F 05/08 21:58
噓 magi80328: 反正法官一定要讓某一方被砍一刀就對了 沒有中間值77F 05/08 21:58
推 murray: 以後遇到小偷要講歡迎光臨MY HOME78F 05/08 21:58
→ Crauser: 萬一被殺了,記得謝謝小偷讓你早日脫離鬼島(翻白眼79F 05/08 21:59
推 ToToRoTW: 印象中要保護孕妻,結果孕妻在旁邊拍照那個?80F 05/08 21:59
→ NTULioner: 遇到小偷 你就讓他偷嘛 偷完了他就會走了81F 05/08 21:59
噓 piggymelon: 當下那種狀況我不覺得有誰能冷靜判斷自己力氣多大82F 05/08 21:59
噓 onixs: 法官真的缺德,這樣子判的喔!!難怪人家司法要改革!!83F 05/08 21:59
推 silver5566: 上次一堆低能兒護航被打臉,現在又出來丟人現眼了84F 05/08 22:00
推 Nerv: 放了他,他會做出什麼,法官可以預測?85F 05/08 22:00
→ asiu: 這可以肉搜了吧~~88F 05/08 22:01
→ asiu: 沒人肉搜竊賊爸媽??90F 05/08 22:02
噓 colasung37: 理組邏輯 上次不就講過警察都說犯人臉色不對了
還不放手不是91F 05/08 22:02
噓 VacuumLife: 一兩分鐘臉色就發青還繼續掐著?沒判殺人刑責就不錯了96F 05/08 22:03
→ silver5566: 低能兒說保護妻子,結果竟然不是第一時間退出屋子報警98F 05/08 22:03
推 Everforest: 可以防衛啊 但就明知防衛過當還致死 法盲森77喔99F 05/08 22:03
噓 DaiRiT: 那他家欸 憑什麼要他退出屋子= =
有賊人闖入 他過去揍人哪裡有錯???601F 05/09 13:05
推 josefan: 鬼島不意外,辛苦他花64萬清垃圾605F 05/09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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