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LUB5566 (理由伯)標題 Re: [問卦] 陳星都結婚有小孩了,怎還跟林奕含交往?時間 Wed May 10 13:35:41 2017
哪裡風頭過了?
有一派鄉民很有趣,最愛講這個很快大家都忘了拉
你們只是跟風而已,你看那個媽媽嘴洪仲丘還是王景玉還有人在講嗎?
阿你不就正在講?還是你不把自己當人看?
這件事情現在最簡單的是陳已經從
「有可能完全無罪的人」變成「確定有婚外情的人」
其他這些他跟律師團討論後的說法愛信幾成去信幾成
反正一堆丞相大人風往那邊就往哪邊倒
原本還一堆酸人家神經病憂鬱症幻想小說的臉被打的亂七八糟
現在又要凹婚外情跟自由戀愛一樣,一些鄉民試著從小說抽絲剝繭,你們跟邪教徒一樣狼師說啥信啥,當真忠貞愛國,了不起!
大一生自由戀愛已婚的50歲男子
本本少看一點好嗎?
這些狀況都只是表徵,我自己也不關心到底有沒有「誘姦」這件事情
何況法律上沒有所謂誘姦已經講到爛了
還有在跳針女生有高潮就是合意的,水喔活該擼一輩子
現在不管是弊案還是補習班實名制就能讓這些共犯結構急得跳腳
這才是台灣社會應該看的重點
不要有下一個林亦含,就這樣而已
是說那些不知道怎麼教小孩的都沒補習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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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問卦] 陳星都結婚有小孩了,怎還跟林奕含交往?
05-10 13:35 LUB5566.
→ kuninaka: 洪仲丘每次在洪慈庸新聞都會被提到3F 05/10 13:37
推 deepdish: 就最緊張想帶風向的人啊 正常人才不會那種鬼邏輯4F 05/10 13:37
推 cttw19: 就是一群自認為弱勢的男性 呵呵7F 05/10 13:38
推 kinmengon: 陳還蠻聰明的第一時間先神隱 現在發聲明先測風向 再考慮下步8F 05/10 13:38
推 makapaka: 那些人就是看ptt不用具名才敢練蕭威啊,在外面乖得跟鵪10F 05/10 13:39
推 urgrandpa: 要不要有下一個林奕含,是誰可以決定的?11F 05/10 13:39
→ makapaka: 鶉一樣。陳星這麼棒這麼無辜,怎麼不大聲在自己上班上課的場合講出來?罵陳星的倒是沒在怕,不怕被告也不怕被側目,去吃個麵,新聞一播整間店都在罵。12F 05/10 13:39
→ ev331: 他老婆還敢出來會被吐口水的15F 05/10 13:40
推 kinmengon: 聲明發出來測完民意風向 要不要現身16F 05/10 13:41
→ metal521: 最受不了鄉民被打臉又開始扯東扯西,跟立委沒兩樣17F 05/10 13:41
推 piliwu: 弊案的確要查到底,但跟有沒有下一個林亦含一點關係都沒18F 05/10 13:41
推 nonomary: 為什麼沒人去查慰撫布的通聯紀錄……19F 05/10 13:41
推 demitri: 林立委也很清楚地說 告強姦應該很難 但弊案要照打20F 05/10 13:42
噓 kk0716: 從小說抽絲剝繭? 你跟你口中的邪教徒 有分別嗎? XDDDDD21F 05/10 13:42
→ kixer2005: 現在重點的確是弊案 林案其實沒新事證大概就是家務事22F 05/10 13:42
推 makapaka: 法院判不判陳星已經沒差了,證據不足不起訴也無法帶給他清白可能,已經是社會公敵,至少紅20年。倒是弊案跟補教實名制、補習班課稅要繼續追,光得罪同業就夠他受了,那年紀蹲不蹲苦牢沒差啦,在外躲躲藏藏被指指點點比較痛苦。24F 05/10 13:43
推 ihsun: 營業稅在收下去就對了29F 05/10 13:44
→ kixer2005: 其實他的年紀也可以退休了 大不了去外國過退休生活
對有錢人來說 社會輿論這種東西真的沒什麼影響36F 05/10 13:46
推 makapaka: 對呀,真是什麼醜惡的髒東西都在這個案子現形,所以你38F 05/10 13:48
→ ta29: 看到一堆人腦補會怎樣也是很奇妙 其實我想他根本不在意40F 05/10 13:48
→ makapaka: 說人們會遺忘嗎?至少讓他紅20年,網路上的東西不會被忘記,20年後未來的學生讀到林奕含這本書時,上網查就知道陳星何許人也,陳穎謝如玉何許人也。這個復仇的力道41F 05/10 13:48
→ ta29: 那個標案就努力查吧 反正肯定是沒啥事情的44F 05/10 13:48
→ makapaka: 是夜間部的庸才當初想像不到的。45F 05/10 13:48
→ ta29: 20年後都八十歲了 搞不好都老年癡呆了 誰理你啊46F 05/10 13:48
推 makapaka: 當下的法律當然治不了他,人家老手,又是設計過的,林家47F 05/10 13:51
噓 abs60516: 小說打臉? 我只看到一堆失智的小說辦案而已48F 05/10 13:51
→ makapaka: 人才這麼難討公道。不過無所謂了,陳星全家名留青史了。未來有多少父母、爺奶,會拿這個案例來教導自己的下一代如何防範狼師。一輩子沒有文采、無法著作等身的夜間部國文補教老師,當真留下一部傳世好教材。49F 05/10 13:51
→ ta29: 樓上真的超有想像力的 我笑了53F 05/10 13:52
推 nabecat: 補習班的黑幕還是要繼續把它揭下來...不然暗地裡做什麼事54F 05/10 13:52
推 demitri: 安啦 還可以逃中國 換個名字整個容 依然一條好漢55F 05/10 13:52
噓 BradleyBeal: 講真的18歲才交往也不用躲那麼久了 現在對策都想好了 脫罪根本一定的事57F 05/10 13:53
→ demitri: 真的 才交往兩個月 又完全成年(18連道德責任都相對小)
需要躲這麼久才出來也是蠻妙的
應該都在處理公司的事吧60F 05/10 13:53
推 king181239: 你怎麼知道大學生不能和50歲的人交往?
現實真的沒發生過? 活在自己的世界?63F 05/10 13:55
→ lianhua: 又在幻想道德譴責能制裁陳星 他根本沒差好嗎66F 05/10 13:56
噓 PECVD: 婚外情干你屁事 ?67F 05/10 13:57
推 cubaba: 反正該黑就黑 就郭冠英之流還忙著幫陳星洗白69F 05/10 13:59
推 makapaka: 大學生跟36歲的交往我見過,15歲的跟50歲的上床我也見過,但是沒見過交往兩個月搞到被寫書控訴然後女方自殺的。而且我剛舉的那兩例都有經濟援助不是單純「交往」,林根本不缺錢。年輕女孩誰會喜歡老人臭?身邊年輕帥哥就用不完了。生活中到底有多缺乏跟女性接觸連這都不懂?要逼自己跟老男人睡,錢權要夠大啊,才能忍受那身皺皮垂鳥異味。71F 05/10 14:04
推 evilsura: 其實風向也沒什麼變,只有工讀生很努力要硬拗78F 05/10 14:06
推 makapaka: Ptt發文不用顯示真名才敢屁啊,叫他去FB、line用本名挺一下陳星嘛,本來就邊緣人了更邊緣。79F 05/10 14:08
推 nonomary: 工讀生根本不敢扯標案,現在全力把林講成母豬81F 05/10 14:12
推 wmtsung: 希望林的父母能提出證據打臉晨星83F 05/10 14:13
推 DataMaster: 小說派崩潰成這樣子 XD 林當小三介入人家家庭 跟陳興出軌 還不是一樣。你定調婚外情 就是定調「小三和陳興」該被遣責 一樣爛罷了85F 05/10 14:16
推 Tomoyui: 推一下出去吃個麵新聞一播整間店都在罵XDDDDDD88F 05/10 14:17
推 MK250: 推maka大90F 05/10 14:17
推 ymuit: 推maka大...92F 05/10 14:19
推 kphuang: 就讓那些人擼一輩子吧96F 05/10 14:28
推 isscc2014: 現行法律大概無法 就爛 焦點在弊案 衛福部 檢調媒體政102F 05/10 14:47
→ isscc2014: 商關係 日創社跟假學歷 還有推實名制跟通姦除罪104F 05/10 14:47
推 jauruyu: 仇女宅平常打嘴砲就算了 仇到不分青紅皂白 誇張105F 05/10 14:47
推 A333: 林當小三介入家庭?我笑了,你晨星不會拒絕嗎106F 05/10 14:48
→ fifi0828: 聲明只是越描越黑 兩個月不是玩是什麼
腥哥是被迫外遇的啦 女生太美太正他被迫不得已跟他交往107F 05/10 14:48
→ A333: 十幾歲女學生和五十幾歲已婚有女兒的老師,你說這兩人一樣?這護航太沒腦了一點109F 05/10 14:50
推 Tomoyui: 推一下 maka大113F 05/10 15:04
推 makapaka: 樓上的記得在你上班上課的地方大聲說出來喔115F 05/10 15:07
→ makapaka: 本來就邊緣人了,大聲說出來後不知道會變什麼118F 05/10 15:08
推 demitri: 又是個典型 告不成女的就有問題的好例子
然後再轉移到父母那邊120F 05/10 15:09
推 jauruyu: 50幾歲老頭搞16歲女孩 還憂鬱症 你說沒誘姦
法律制裁不了 就代表他人品清高?
把你的垃圾聖經拿去當自慰用的衛生紙吧
落井下石的敗類才需要下地獄124F 05/10 15:15
推 Arkadas: 推邏輯正確 補習班實名制才能讓人渣沒法混水摸魚128F 05/10 15:23
推 fifi0828: 實名制對於人模人樣的高手沒有用啊 加重未成年性交刑罰吧
但實名制對於那種狼師想改名繼續吃可能就有一點用 還要徵稅的問題129F 05/10 15:25
推 ADEMAIN: 社會體制要改革了啦133F 05/10 15:40
推 SSglamr: 推文有人郭冠英上身134F 05/10 15:43
推 feanor0709: 誘姦就不是刑法罪名 都你屎是在修甚麼法啦?135F 05/1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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