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這隻五毛也知道聯合國公約耶!哈哈,你們中國簽了沒?還是說有簽沒簽都一樣,反正共產黨看不爽的人就押人取供入人於罪,要他死他就活不了,要摘他左腎他就只能留右腎,(因為你的家人沒有遭遇過,所以你不知死活)這種國家!這種國家的屁民也跟人講司法,講的好像他懂很多,哈哈哈,真的會笑掉他們國家大媽的內褲。你們連民間都還沒有開始辯論廢死課題了,(台灣幾十年前就已經辯論的很激烈)跟你講刑法、刑法思想的變遷對你而言太過頭了。
台灣的大法官任命,是總統提名,因為任期關係,通常每任總統只能提一半,而且提出後,被提名人一個個都要到立法院被詰問,經過立法院同意後,才能正式任命,被否決不是沒有。而且更重要的過程是,這些被提名人也會被民間討論,檢視他們學經歷以及歷來的言論與人品,一旦民間認為此人不能當大法官,即使只是輿論壓力,被提名人都可能自動辭退。跟妳講這麼多,你大概還是聽不懂這個過程的嚴謹程度,沒辦法,你們那種沒民主、沒法治國家的人是很難理解民主程序的,還誤以為總統的權力是絕對的!哈,除了你們那種垃圾國家的國家主席可以為所欲為外,沒有民主國家的總統可以為所欲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