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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標題 [新聞] 警方弄錯車牌號碼 她花10年拼回自己清白
時間 Wed Jul 12 09:38:28 2017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警方弄錯車牌號碼 她花10年拼回自己清白

3.完整新聞內文: 示意圖
http://imgur.com/D96JfKM
[圖]
 

2017年07月12日09:23

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她付出10年的代價。

根據《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網站報導,
2007年一位七旬老婦傍晚在斑馬線上遭一台輕型機車撞倒,機車騎士肇事逃逸,
員警循線找到肇事車車牌是「DNX-211」,
車主是在市場擺攤的婦人張月英,從此張月英的人生變調。

張月英強調當天她在市場擺攤但不被採信,
張月英遭判過失傷害(拘役50天)、肇事逃逸(6月)有罪確定,
這幾年張月英苦學法律、學書狀,
些年來不斷被駁回、不受理,但她始終沒停止行動,她表示

「沒有做的事情,為何要冤枉我,打10年的官司就是希望還我清白,
  希望法院可以再審還我清白。」

2016年11月台灣高等法院裁定再審,這次終於找到決定性的證據,
當年110勤務中心受理報案紀錄單,
裏頭紀錄報案人向勤務中心表示肇事車輛車牌為「DMX-211」,
並非張月英所騎乘的「DNX-211」,
才終於化解了這段冤情,2017年5月31日,
法院宣判無罪、檢察官未提上訴,張月英無罪確定。

(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712/1159218
警方弄錯車牌誣肇逃 她用10年討清白 | 即時新聞 | 20170712 | 蘋果日報
[圖]
(更新:新增影片)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她付出10年的代價。根據《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網站報導,2007年一位七旬老婦傍晚在斑馬線上遭一台輕型機車撞倒,機車騎士肇事逃逸,員警循線找到肇事車車牌是「DNX- ...

 

5.備註: M 和 N 傻傻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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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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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PPNsNl9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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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hna: 國賠精神損失1F 07/12 09:39
roger840410: 這可以國賠吧2F 07/12 09:39
chachabetter: 很多人一輩子就這樣毀了,幫QQ3F 07/12 09:39
uini: 推國賠,這太扯了4F 07/12 09:40
Spinner3: 有紀錄的東西也可以拖十年5F 07/12 09:40
RRADA: 警方要花10年才知道M跟N搞錯  我是不相信啦6F 07/12 09:40
tony84590: 好慘…7F 07/12 09:40
hotrain13: 台灣警察超優質8F 07/12 09:40
wheat1130: QQ 國賠吧9F 07/12 09:40
norvasc0616: 這個警政體系真的很可悲10F 07/12 09:40
xwxvc: 冤獄呀!國賠!!11F 07/12 09:41
kris4588: 警察應該早就發現自己弄錯 可是拉不下臉 只能繼續演下去12F 07/12 09:41
RRADA: 應該是第一時間就發現搞錯了  只是沒台階下只好一直演下去13F 07/12 09:41
danorken: 國賠告到底阿14F 07/12 09:41
wwf0322: 一個字弄錯,搞掉人家一輩子15F 07/12 09:42
chachabetter: 她擺攤倒還好,要是一個普通上班族遇到一定完蛋16F 07/12 09:43
shinbird: N跟M搞不清楚,那年代鴿子的水準真的是...17F 07/12 09:44
chachabetter: 首先牽扯刑案,老闆怕得要死馬上開除,不然就是一18F 07/12 09:44
andy02: 一般人不容易這樣堅持...19F 07/12 09:44
chachabetter: 直請假跑法院跑到被開除,再來因為要跑法院所以難20F 07/12 09:45
Despairile: 當天在市場擺攤應該有證人吧? 有證人理論上警檢體系21F 07/12 09:45
azure1024: 十年耶... 這警察明顯有疏失吧,不國賠說不過去22F 07/12 09:45
chachabetter: 找穩定工作,老婆要求離婚小孩判給老婆,最後10年23F 07/12 09:45
Despairile: 應該不太可能這樣搞這麼久才對24F 07/12 09:46
ey1126528: 難怪台灣警察 給人看沒有== 有牌的流氓25F 07/12 09:46
christiano: 至少她學會了法律和訴狀26F 07/12 09:46
chachabetter: 還你清白但你人生已經GG,國賠能賠多少QQ27F 07/12 09:46
Nerv: 報案記錄有的東西居然要民眾花十年澄清?28F 07/12 09:46
herikocat: 公權力對小民一向傲慢29F 07/12 09:46
shrines: 台灣垃圾司法不意外30F 07/12 09:47
omx: 有紀錄單的東西可以搞到十年 哈哈哈哈哈哈31F 07/12 09:47
Despairile: 報案紀錄有的東西會搞錯 而且10年來沒check過
這點我是覺得真的很奇怪就是了32F 07/12 09:47
lmc66: 結果害人員警照樣爽領退休金34F 07/12 09:48
ooxxman: 以前的公家單位都這副德行 過超爽隨便抓人 被叫有牌流氓沒人理因為受害者弱勢啊 你小咖就沒人理了 只能自助35F 07/12 09:48
water0202: 明明有記錄還可以抓錯人...37F 07/12 09:49
WLR: 太扯38F 07/12 09:51
chinafree: 公務員XD39F 07/12 09:51
Cum5566: 一場笑話40F 07/12 09:51
scatology: 沒差了 都浪費一堆時間 然後搞錯的大概也不會怎樣了41F 07/12 09:51
everfree: M跟N…42F 07/12 09:52
flavorBZ 
flavorBZ: 公務員有薪水拿就好。管別人死活43F 07/12 09:53
flavorBZ: 這就是台灣最優秀的人才
sun099001: 司法恐龍45F 07/12 09:53
flavorBZ 
flavorBZ: 跟426的差異似乎不大46F 07/12 09:54
RRADA: 想也知道當年"搞錯的"那位仁兄現在也是升官發財一點都沒差47F 07/12 09:54
opengaydoor: 靠 浪費別人十年打官司就一句無罪確定就打發掉了?48F 07/12 09:55
Windk610i: 葉毓蘭快出來喔49F 07/12 09:55
hohohoha: 公務員不意外50F 07/12 09:55
Peugeot306: 檢法都糊塗蛋 沒在看證據 亂亂判51F 07/12 09:55
CCNK: 台警素質世界第一52F 07/12 09:56
atana: 是找對人喬吧?53F 07/12 09:57
plants4554: 垃圾警察不意外54F 07/12 09:58
KangSuat 
KangSuat: 不意外55F 07/12 09:58
saesar: 要政府官員承認10年前的錯誤? 開什麼玩效56F 07/12 09:58
f124: 垃圾ㄟ 那個警察不用懲處媽57F 07/12 09:58
tikitaka: 啊檢查官都沒有責任嗎?58F 07/12 09:59
stu25936: 傻眼59F 07/12 09:59
j55888819: 垃圾文組害人不淺60F 07/12 10:00
DanielHAO: 台灣警察都是廢物不意外61F 07/12 10:00
NowQmmmmmmmm: 莫名其妙背前科比較雖吧 如果剛好要就職就廠廠了62F 07/12 10:00
kmtlikeslave: 8763F 07/12 10:01
NowQmmmmmmmm: 而且通常都無罪推定 這個沒證據的居然有罪推定= =64F 07/12 10:01
rinatwo: 法匠會說 被害人不會無故去陷害你65F 07/12 10:02
XXXXSOW: 幹你娘警察賠錢啊 國家還不告那個承辦警察66F 07/12 10:03
ppc: 呵呵 垃圾警察67F 07/12 10:03
lX: 市場擺攤有那麼多人做證 沒人去調查?68F 07/12 10:03
iljie: 搞笑,不是說科學辦案嗎?69F 07/12 10:03
sumarai: 垃圾警察,幹70F 07/12 10:03
gh34163: 中華民國警察就這樣阿,做錯都不會認錯要硬凹71F 07/12 10:04
hatephubbing: 有夠衰…72F 07/12 10:04
sunnyyoung: 宣判有個屁用,國賠啦73F 07/12 10:05
hatephubbing: 判有沒有罪不是警察的權力喔74F 07/12 10:05
Reborn0817: 怎麼沒有告司法人員業務過失?75F 07/12 10:07
landpc: 警政署不出來解釋一下嗎76F 07/12 10:08
peterw: 不會是當初的大頭們都退休了,所以才給平反的吧?77F 07/12 10:09
darkdixen: 真的該追出當年承辦人員抓出來鞭刑78F 07/12 10:09
onixs: 申請國賠,對警察求償!警察亂辦案都沒責任嗎?79F 07/12 10:09
darkdixen: 一定是眼歪嘴斜要尊嚴的9.2 抓出來鞭也只是剛好80F 07/12 10:10
babyMclaren: 法匠:沒人會記錯這種事啦81F 07/12 10:10
MegumiKatou: 基本上 台灣警察素質=法官=記者82F 07/12 10:11
cavitylapper: 這種警察與司法體系真是.......83F 07/12 10:12
ohkokusa: 國賠吧84F 07/12 10:14
ChungLi5566: 不對吧 M跟N 已經跨縣市了 機車短時間不可能移動這85F 07/12 10:14
killerken: 什麼那年代鴿子 根本十年前而已 鴿子一直都這樣好嗎86F 07/12 10:15
tuna0214: 警察不意外87F 07/12 10:15
cynthiajul: 哪個智障M可以看成N??88F 07/12 10:15
yniori: 判刑法官也真夠垃圾~都不用調查不在場證明喔??89F 07/12 10:15
ctwt: 警察 不意外  媒體怎不去追查失職警察的祖宗八代資料90F 07/12 10:16
gtapassioner: 台灣司法體系就是一個笑話91F 07/12 10:16
killerken: 作證不被採信啊 因為她手機一下中和一下永和
中永和人一定知道為什麼 就法官不知道92F 07/12 10:16
danielqwop: 這是哪招,有文件的東西還要花十年94F 07/12 10:19
Jcoray: 這警察連英文字母都認不清楚 真廢95F 07/12 10:19
killerken: 文件沒泡水沒失蹤沒銷毀就不錯了 鴿子素質還不懂嗎96F 07/12 10:19
ybz612: 反污名 要尊嚴97F 07/12 10:20
asdf70044: 該追究失職的腦包吧 亂抓 亂判98F 07/12 10:20
wayne7388: 垃圾鴿子呵呵99F 07/12 10:21
xxpin: 這樣要十年!!!!433F 07/13 01:56
mtdas: 反對國賠 叫當時勤務中心負責的公務員賠434F 07/13 02:42
ly1752: 相關人員麻煩懲處一下435F 07/13 05:23
bgklye: 這婦人超屌  強到不行436F 07/13 06:13
fenooxx: 國賠啊437F 07/13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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