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Eliphalet (高等遊民)標題 [新聞] 同名匯錯帳戶! 留學女遭貴族學校告侵佔時間 Sat Jul 22 15:28:24 2017
1.媒體來源:
TVBS
2.完整新聞標題:
同名匯錯帳戶! 留學女遭貴族學校告侵佔
3.完整新聞內文:
https://youtu.be/f7LQTQ4QyZU
帳戶無緣無故多了一筆錢,這下成了侵占被告!台北市1名陳小姐,日前收到法院傳票,
內容說自己有一筆不當得利,原來,女兒曾在新店一間貴族學校工作,校方的財務人員匯
錯帳戶,將11萬公款,匯進陳小姐女兒帳戶,但,當時女兒在外國,加上帳戶很久沒用,
根本不知道有這一筆金錢,陳小姐覺得校方自己疏失,沒通知就提告,讓他們跑法院,非
常離譜!
http://cc.tvbs.com.tw/img/upload/2017/07/21/20170721183850-39772fdf.jpg
投訴人陳小姐:「
覺得天外飛來橫禍,我個人覺得,你匯錯錢就是莫名其妙,你也不知道
到底怎麼回事,然後我就被告了。」
拿著帳本好無奈,因為女兒好久沒用的帳戶卻多了一筆11萬多的錢,為了這筆錢女兒成了
侵占的被告,讓陳小姐好生氣。
投訴人陳小姐:「
人難免有疏失,但要想辦法彌補,重點是這匯錯款是11萬,這不是一筆
小數字,但他們中間都沒有做任何努力。」
陳小姐說今年6月收到新店貴族學校寄來的告狀,說女兒有一筆「不當得利」被告侵占,
一查發現女兒帳戶多了一筆11萬1千500元匯款紀錄,他傻眼透過派出所才知道原來是學校
會計匯錯款。
投訴人陳小姐:「領信件法院問,這來來回回就折騰一星期。」
但到底怎麼會匯錯,原來97年陳小姐女兒在校方圖書館打工一個月,學校有帳戶資料,但
今年3月校方匯錯款項,不過當時陳小姐女兒在國外,加上家裡因為颱風搬家整修,回到
家時才發現門口被貼法條,讓他們好生氣。
投訴人陳小姐:「
派出所把資料貼在門口,就造成我們左右鄰居來問,就很丟臉造成我們
名譽上傷害。」
校方因為同名同姓疏失,陳小姐事後匯回了11萬的款項,校方事後也寄出了道歉函,收到
款項後隔天撤告,只是「校方一個疏失」,卻讓陳小姐女兒背上「侵占罪名」還要跑法院
,讓陳小姐直呼好無奈。
http://cc.tvbs.com.tw/img/upload/2017/07/21/20170721183847-cc159821.jpg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tvbs.com.tw/local/748756
同名匯錯帳戶! 留學女遭貴族學校告侵佔│TVBS新聞網
帳戶無緣無故多了一筆錢,這下成了侵占被告!台北市1名陳小姐,日前收到法院傳票,內容說自己有一筆不當得利,原來,女兒曾在新店一間貴族學校工作,校方的財務人員匯錯帳戶,將11萬公款,匯進陳小姐女兒帳戶,但,當時女兒在外國,加上帳戶很久沒用,根本不知道有這一筆金錢,陳小姐覺得校方自己疏失,沒通知就提告,讓 ...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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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81235: 我倒是覺得那些左右鄰居無聊透頂4F 07/22 15:29
推 PigHead1: 這個可以向學校請求名譽損失賠償嗎?告下去有機會嗎?6F 07/22 15:30
→ Heiken: 善意第三人為什麼會有侵占的問題呢10F 07/22 15:30
推 s93080: 康什麼的?12F 07/22 15:31
→ s93080: 再橋什麼的?
如果真的是的話,那是我昨晚睡覺時夢到的14F 07/22 15:31
推 HisVol: “回到家時才發現門口被貼法條”
貼哪一條?16F 07/22 15:32
推 Kingofknife: 所以我也可以匯錢給我討厭的人再告他侵佔?爽哦
這招好 我學起來了18F 07/22 15:32
推 ogami: 山上那間吧 聽說放學時間父母接送一堆黑頭車出入22F 07/22 15:33
推 ymuit: 照這則報導是覺得學校的錯,如果匯錯了的話,可以先聯絡當23F 07/22 15:33
→ ymuit: 人,如果事後遲遲沒匯回到學校,可以去提告吧25F 07/22 15:34
→ doggy0919: 學校不知道怎麼辦 提出民事告訴也就算了 自己的疏失 還27F 07/22 15:34
→ Cathay: 在亂搞就通報165反詐騙帳戶28F 07/22 15:35
→ doggy0919: 有臉提刑事侵占 真得很無恥 被害人只找記者 不反訴誣告29F 07/22 15:35
→ ymuit: 更正為先聯絡當事人30F 07/22 15:35
推 duriel3313: 沒聯絡就提告的確不好 但匯錯不還的確是欠告31F 07/22 15:35
推 kixer2005: 民法上可以告侵權行為啊 起碼要賠償交通費還有出庭請32F 07/22 15:35
推 taso5566: 雖然是自己匯錯,但對方不還就是不當得利36F 07/22 15:36
→ doggy0919: 被害人沒有不還 是學校沒能找到人 就直接跑去提刑事了37F 07/22 15:36
推 onepiecefan: 才幾個月人在國外根本就沒去看本子 要怎樣知道被匯錯38F 07/22 15:36
→ doggy0919: 明知對方是不曉得 卻完全沒考慮提民事 擺明是為省訴訟39F 07/22 15:37
→ taso5566: 銀行沒有通知當事人嗎?不然怎麼會聯絡不到41F 07/22 15:37
→ doggy0919: 費用 完全不在乎影響甚至傷害他人 記者卻連校名都不敢42F 07/22 15:37
推 ymuit: 如果當事人不在的話,可以依資料的緊急聯絡人再打電話才對43F 07/22 15:37
→ ymuit: 記得學校資料有緊急聯絡人,大部份是當事人的父母吧49F 07/22 15:38
推 DDDDRR: 是某出版社開的那間ㄇ52F 07/22 15:39
→ taso5566: 可能以為是網路詐騙,所以當事人不當一回事53F 07/22 15:40
→ superjim …
噓 superjim: dpp執政以後 怎麼一再的發生這樣的荒唐事 這社會病了54F 07/22 15:40
→ clavi: 哪間報出來57F 07/22 15:45
推 aadsl: 我也不刷簿子的 只有開戶刷過一次60F 07/22 15:47
噓 gh34163: 連哪間學校都不敢報,廢物TVBullShit62F 07/22 15:48
推 heyafra: 是學校提告的,跟詐騙捉不捉無關吧63F 07/22 15:48
→ kahabu: 原來還可以這樣搞人72F 07/22 15:59
推 usmaik: 簿子上紀錄就沒用呀74F 07/22 16:00
噓 ceramicfa: 學到了 以後看別人不爽 就先查他帳號轉錢過去
過陣子再去告侵占 真棒76F 07/22 16:00
推 atgo1207: 沒犯意根本告不成 等告誣告爽賺一波79F 07/22 16:02
推 s605171995: 原來我們的法律制度,是讓被匯錯款人來承擔責任80F 07/22 16:03
→ s605171995: 到底要多扭曲低劣的法律才會讓受害者來承擔責任83F 07/22 16:04
→ proletariat: 學校比較可能是只提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然後記者嘛不EY84F 07/22 16:04
→ trywish: 連派出所都通知了,感覺應該告刑法了,畢竟對事業單位(?)來說,告來告去也可以當練兵。85F 07/22 16:05
推 ru899: 新店山上 就康橋啊87F 07/22 16:06
推 thenorth: 學校以刑逼民啊 科 懶得查對方資料就直接告刑事89F 07/22 16:07
→ trywish: 告不成吧,畢竟對方當時在國外,連絡不到,拖了3個月有了90F 07/22 16:07
推 p300: 垃圾學校91F 07/22 16:10
推 mimimoumou: 這就是學校懶得聯絡對方,事先把人家當小人,先告再95F 07/22 16:15
→ GimO: 不當得利是民事訴訟 這案子根本不構成侵占98F 07/22 16:18
→ sdiaa: 學校做錯要配合陳小姐的時間處理阿~ 不然人在國外還要配合學校專程飛一趟回來喔~99F 07/22 16:21
推 konner: 當有錢人真好!直接搞老百姓,跟中國人政府企業87%像104F 07/22 16:31
推 sid300: 台灣法律就是為有錢人訂的 人人不平等 自己認命一點吧105F 07/22 16:32
推 tony20095: 這種匯錯被告還要花時間跑法院的有任何補償嗎?還是就算自己衰?106F 07/22 16:33
推 ly1752: 哪間垃圾學校說來聽聽108F 07/22 16:35
推 MartinLK: 罪刑不成立,判決後誣告他們把原金額給你110F 07/22 16:38
→ elacon: 鄉下怎麼可能會有貴族學校,不要瞎掰好嗎111F 07/22 16:40
推 x168o: 就康橋啊112F 07/22 16:41
推 nicayoung: 學到了,匯100給別人然後告侵占114F 07/22 16:47
→ proletariat: 派出所會通知是因為民事案的寄存送達會寄存在派出所115F 07/22 16:49
推 offish: 回告民事啊 名譽損失侵權116F 07/22 16:50
→ ymuit: 問題是事後,該名匯錯的人員有沒有為了負責任辭職?!118F 07/22 16:53
→ BAR21: 貴族世家有招學生?119F 07/22 16:55
推 adifdtd: 告誣告阿 應該會有律師會接吧?122F 07/22 17:02
噓 ScarYao: 反吉他誣告啊,民事再附帶損害名譽啊123F 07/22 17:05
→ wiydluck: 那為什麼匯款給詐騙集團 不能告侵占?124F 07/22 17:06
噓 fcz973: 不當得利是民法,侵佔是刑法,這種案子根本不可能告刑事125F 07/22 17:08
→ kop5236: 侵占要有意圖吧 這應該反告回去126F 07/22 17:10
推 lili300: 反告啦 又不是領了拿去花光 誰沒事整天關注自己帳戶啊128F 07/22 17:17
推 yudofu: 山上?貴族?呵129F 07/22 17:20
推 Martie: 想害人的話就隨便匯一塊錢到那個人的帳戶再提告就好啦131F 07/22 17:23
推 brownbear: 才11萬自己的疏失也有臉告人家 還配稱作貴族學校嗎 行為如此低俗 可以反告他們毀損名譽嗎132F 07/22 17:31
推 dodo577: 新店有貴族學校?台北只有復興,薇閣,美國學校算是貴族學校吧137F 07/22 17:42
推 amiwry: 那我也要匯款給討厭的人告他侵佔140F 07/22 17:47
→ hellohk: 搞死他 狗蛋學校141F 07/22 17:51
推 vaper: 從頭到尾那個會計都沒他的事耶...匯錯錢結果告上法院
到底會計是有怎樣的"背景"才能這樣的事不關己...145F 07/22 18:21
推 firingmoon: 沒啥背景吧 台灣司法蠢和公務人員有啥好期待的147F 07/22 18:34
推 ohiu: 栽贓嗎150F 07/22 18:49
推 killla: 反告誣告罪回去啊151F 07/22 18:51
推 mn435: 這樣可以反告吧 道歉函沒付錢嗎152F 07/22 18:52
推 ksksks: 支持反告求償名譽賠償155F 07/22 19:05
推 lostsky93: 這明顯誣告了,受害者應提誣告,求償11萬157F 07/22 19:45
噓 kinomon: 爛死 不先通知協調直接提告的158F 07/22 19:57
→ infor: 笑死,這樣提告能判下來嗎?159F 07/22 20:09
噓 bankauditor: 一般做法會透過銀行聯繫帳戶持有人、真的找不到或是對方不願歸還才會走法律途徑、直接提告是太扯、反過來告校方誣告!160F 07/22 20:30
推 jajoy: 爛163F 07/22 20:31
推 Sylph: 匯給仇家1元然後告他侵佔是否可行?168F 07/22 21:13
推 gotohikaru: 不意外啊 學校的行政人員辦事態度跟早期公務員一樣啊169F 07/22 21:34
噓 askey: 這跟司法蠢有什麼關連...我看不出來170F 07/22 21:58
推 usaku: 康橋已經不是什麼貴族啦,
學費也不是最貴的,如何貴族
美國在台學校那個才是貴族173F 07/22 22:56
推 ohlong: 11萬這數字太後面了可能看不到$_$176F 07/22 23:30
推 Aesti: 反告學校177F 07/22 23:34
推 kikujiro: 明天就去隨機匯出一元,大家法院見178F 07/23 00:15
推 billabcddog: 會計不想背鍋,先告再說?
看她刷本子中間的確都沒用帳戶180F 07/23 07:38
噓 et803: 好爛~~~我是說學校
通常都是人家不願意返還才告 覺得學校還滿沒品的182F 07/23 08:27
推 susuqi: 這不是詐騙集團手法嗎185F 07/23 10:00
推 gosee: 一堆不看內文.....186F 07/23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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