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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weina1 (XXX)
標題 [新聞] 吳茂昆:諮詢小組指管兼職違法 不能再選
時間 Sun Apr 29 09:37:09 2018


1.媒體來源:吳茂昆:諮詢小組指管兼職違法 不能再選

2.完整新聞標題:cna

3.完整新聞內文:

教育部昨天駁回管中閔當選台大校長的遴選結果後,部長吳茂昆今晚重申,管中閔兼職違
法,台大遴選會沒詳細檢視候選人資格,違背自訂規範,且諮詢小組已提管中閔不能參選
的法律意見,「相信遴選委員會已經看到,也會尊重」。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昨晚召開記者會,以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為由,駁
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等同教育部駁回管中閔的聘任。記者會上除提供文字說明外,也提
供一份諮詢小組的法律研析意見作為「附件二」供媒體參考。


「附件二」的結論指出,台大校長有重大公共利益性質,管中閔違法兼職在前,又未揭露
與遴選委員間的利害關係在後,「應非能勝任立於執牛耳地位之台大校長」,具體主張台
大應重新辦理遴選程序,且管中閔違法事證明確,依法不得再參加遴選。


不過,林騰蛟在記者會上及後續受訪時強調,教育部並未完全採納諮詢小組這份法律研析
意見,並說校長候選人的資格應由遴選委員會認定,如果認為符合資格,就能和其他候選
人一同參與後續的遴選程序。


吳茂昆事後接受媒體聯訪進一步解釋,從法律觀點來看,管中閔在遴選過程中未揭露兼職
,違反台大自訂的規則,「用白話講,是偷跑了,當然不合法。」但教育部基於尊重「大
學自治」,希望由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去審議候選人的資格,如果發現違法、不適法的地
方,就應排除該位人選的資格。


吳茂昆今天晚間再度透過教育部幕僚單位轉達文字說明指出,跨部會諮詢小組意見明確指
出管中閔在台灣大哥大兼職違法,遴選會沒有詳細檢視候選人資格,違背自己訂定的規範
,背離學術誠信的準則。


吳茂昆重申,管中閔是否能再參選,還是要回到台大遴選會,進行實質審查後決定,但
詢小組已提出管中閔不能選的法律意見,「相信遴選委員會已經看到,也會尊重」。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4280247-1.aspx
吳茂昆:諮詢小組指管中閔兼職違法 不能再選 | 政治 | 重點新聞 | 中央社 CNA
[圖]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8日電)教育部昨天駁回管中閔當選台大校長的遴選結果後,部長吳茂昆今晚重申,管中閔兼職違法,台大遴選會沒詳細檢視候選人資格,違背自訂規範,且諮詢小組已提管中閔不能參選的法律意見,「相信遴選委員會已經看到,也會尊重」。 | 重點新聞 ...

 

5.備註:

簡單的說,教育部老早就發現管中閔有問題

但為了要給台大面子,希望由台大來自己踢掉管中閔,所以一直沒有很強力的處理

但台大一直裝做看不懂教育部的明示暗示,所以教育部才大費周章請一票第三方來作證

並不是教育部說管中閔違法,是第三方諮詢小組證明了管中閔違法事實明顯

不是教育部自己說違法就違法,希望台大尊重第三方公正人士們的意見,排除管中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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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 09:37 soweina1.
brokenXD: 切割了?1F 04/29 09:37
nixon: 依法??依什麼法??2F 04/29 09:38
EvoLancer: 因為管沒有台灣價值 問題很大3F 04/29 09:38
Pietro: 失敗的操作4F 04/29 09:39
leoking: 民進黨不死 台灣穩死5F 04/29 09:39
Shower360: 違反民進黨法囉6F 04/29 09:39
sawkuanwoo: 攏是台大的錯,我教育部長都沒錯哦
攏是台大的錯,我教育部長都沒錯哦7F 04/29 09:39
superAchung: 民進黨就是要周美吟跟陳弱水二選一,遴選會要懂
不然這些浪費生命的文書作業做不完9F 04/29 09:40
vsbrm: 原來是諮詢小組,我還以為是黨政高層勒11F 04/29 09:40
emip: 笑死  自己搞出來的諮詢小組12F 04/29 09:41
stvn2567: 這人真的好吵13F 04/29 09:41
kyosp: ?14F 04/29 09:41
starfishfish: 幹,原來某部是司法院體系內的15F 04/29 09:41
Anvec: 哇 理由一變再變 你可以說清楚點嗎16F 04/29 09:42
superAchung: 奇怪?民主時代為何政府機構可以一直有影響選舉方向的暗示性語言出現?17F 04/29 09:43
keydata: 諮詢小組名單?法源地位?19F 04/29 09:44
jjjjason: 違法兼職證據勒?退一萬步,即使違法兼職你評什麼法不准20F 04/29 09:45
etsen: 理由就是沒有台灣價值21F 04/29 09:45
jjjjason: 人家選校長?22F 04/29 09:45
superAchung: 臺灣教育部已經可以判斷有無違法的權限了啊!
法院可以拆了23F 04/29 09:45
nqj: 吱尋小組名單呢? 會議記錄呢? 垃圾叫欲部黑箱成這樣25F 04/29 09:46
Anvec: 諮詢小組的法律研析意見根本就是通篇幹畫 XDDDD26F 04/29 09:46
superAchung: 顏色正確,什麼都對,我說什麼就是什麼!27F 04/29 09:46
MADAOTW: 沒擔當,違法要不要抓起來先28F 04/29 09:46
superAchung: 周美吟跟陳弱水已經在旁邊等了:)29F 04/29 09:47
ghostforever: 鬼扯垃圾30F 04/29 09:47
ZhouGongJin: 違法的理由列出來,同標準來檢視全台校長31F 04/29 09:47
li11223344: 潘文忠弱爆了,換個不要臉的馬上處理好了32F 04/29 09:47
SONYPS5: 茂昆講的自己好像聖人一樣 自己狗屁倒灶當沒事?33F 04/29 09:47
Anvec: 諮詢小組的法律研析意見 一開始就講 校長遴選不是大學自治哇靠 這是要多不要臉啊34F 04/29 09:48
tutuan: 趕快清理戰場吧!支持36F 04/29 09:49
superAchung: 不是大學自治才能安插自己人呀!反正睜眼說瞎話,無恥無下限37F 04/29 09:50
am711206: 諮詢小組的名冊、會議記錄呢?不聘任管當校長可是影響人民工作權的,要經過相當程序才可以。39F 04/29 09:50
greenart2016: 支持!9.2五毛也只能在ptt亂幾篇,沒力了!41F 04/29 09:50
Anvec: 這份研析意見主要就是針對台哥大獨董這件事42F 04/29 09:51
nixon: 以後教育部兼行政法院43F 04/29 09:51
Anvec: 超級不要臉
台哥大獨董這件事根本沒有違法44F 04/29 09:52
thomas: 原來是諮詢小小小小組阿,不就是黑箱嗎!46F 04/29 09:53
dostey 
dostey: 就事實認定 9.2只會說一些有的沒有的47F 04/29 09:53
Anvec: 事實認定就是沒有違法啊
那份研析意見裡面根本就是雞蛋裡挑骨頭
https://tinyurl.com/yc63dhhv 自己看 根本垃圾48F 04/29 09:54
 
Anvec: 看完就會知道一個政黨要多無恥51F 04/29 09:55
famish5566: 可悲52F 04/29 09:55
Anvec: 裡面提出的 台大校方已經解釋過多次了53F 04/29 09:56
vutuv: 違法就違法,柪成雞蛋裡挑骨頭54F 04/29 09:59
Anvec: 違反哪一條啦
看完就是垃圾文啊
這就是你講的教育部報告嗎 這就是硬凹強辯啊55F 04/29 09:59
heartymax: 之前有太陽花 這次會出現啥花58F 04/29 10:00
Anvec: 有這份文件 教育部昨天還是說查無不法59F 04/29 10:00
vutuv: 裡面寫違法事實,幹嘛還問哪裡違法60F 04/29 10:02
Anvec: 欸欸欸 說違法的 到底違反哪一條法61F 04/29 10:02
vutuv: 硬拗沒違法62F 04/29 10:02
Anvec: 裡面就沒有講到"事實"
裡面就是一堆廢文 雞蛋裡挑骨頭
裡面一開始就打高空 鬼扯蛋63F 04/29 10:02
vutuv: 不用跳針說沒違法 哪裡違法,裡面寫違法的要柪自己解釋66F 04/29 10:03
Anvec: 林騰蛟在記者會上及後續受訪時強調,教育部並未完全採納諮67F 04/29 10:03
odaaaaa: 「諮詢小組」超有用,記得做鳥事前先來個「諮詢小組」68F 04/29 10:03
Anvec: 小組這份法律研析意見,並說校長候選人的資格應由遴選委員69F 04/29 10:03
vutuv: 次長顯然沒看報告就在發言,不合格70F 04/29 10:03
Anvec: 哈哈哈 你屁啦
那個叫做良知
這種垃圾報告 還有人當寶欸
這叫良心被狗啃了71F 04/29 10:04
vutuv: 已寫哪裡違法,你要柪沒有,不要再問哪裡違法75F 04/29 10:04
Anvec: 這裡面的事情 台大校方都解釋多次了76F 04/29 10:05
vutuv: 裡面寫的違法事實明顯77F 04/29 10:05
Anvec: 答案就是沒有違法
裡面寫的根本垃圾78F 04/29 10:05
vutuv: 台大已經是會被究責的單位80F 04/29 10:05
Anvec: 哈哈哈 無恥81F 04/29 10:05
vutuv: 不用跳針又說沒違法82F 04/29 10:05
goodluck: 早該換上這個不怕髒、會搶資源的部長上台啊!83F 04/29 10:05
Anvec: 拿著垃圾當聖旨
人不要臉 天下無敵84F 04/29 10:06
vutuv: 原來柪沒違法,再怎麼講只能講垃圾
連個像樣的反駁的理由都講不出來86F 04/29 10:06
Anvec: 就說啦 哪裡違法你說啊 你就只會講這篇卻講不出所以然
代表你看完也看不懂哪裡違法啊88F 04/29 10:07
eddie04: 這跟共產黨真的87分像耶90F 04/29 10:07
Anvec: 隨便一個阿貓阿狗寫的硬要扣人入罪的爛文
這邊研析報告 就是硬要扣人帽子的爛文91F 04/29 10:08
vutuv: 已經列出違法原因 你要說沒違法 應又叫別人再講一次哪裡違93F 04/29 10:08
Anvec: 那些都不原因 台大都解釋過了95F 04/29 10:09
vutuv: 你自己要講為何他講的違法不是違法96F 04/29 10:09
Anvec: 不聽人家解釋 要告去告台大啊
因為台大都解釋過了97F 04/29 10:09
dostey 
dostey: 9.2不是叫假的 都名列違法事實 還可以硬ㄠ99F 04/29 10:09
vutuv: 核准不靠公文,靠口頭講的有效嗎?
核准如果可以口頭講就算數,那就口頭申請就好,幹嘛書面申請?
違法就違法,不要再拗了198F 04/29 12:31
askemm: 吱吱說的好,民進黨違法就是違法,不要再凹惹xd202F 04/29 12:51
DrizztMon: 說你違反台灣價值法就是違反,你還狡辯203F 04/29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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