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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uesky2 (一切都過去了~)
標題 Re: [FB] 吳秉叡:管中閔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時間 Mon May  7 22:54:31 2018


※ 引述《hazel0093 (鈴平ひろ)》之銘言:
: https://www.facebook.com/Wubray/
 
: 吳秉叡
: 依法論法,遵守法律而不僅是參考
: 為何要立法限制教育人員除特殊情形外不得兼職?因為要避免教育人員在校外花費太多的
: 時間精力,影響到校內教學研究的正職工作,造成學校和學生方面的損失。管中閔在台大
: 尚未函覆核準就執行獨立董事、審計委員、薪酬委員的職務,即是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 第34條。即便台大事後同意,也不能合法化同意前的違法兼職。若台大最終與企業合作案
: 告吹,那管中閔在這段時間向企業領取的薪資該如何處理?台大在教學研究上的損失該如
: 何填補呢?正因如此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和兼職處理原則才特別規範未建立產學合作關係者
: 不得兼職的規定!
: 最後,有人表示共有140多位台大教授也和管案類似,先兼職再同意,法律不應責眾。站
: 在一個法律人的角度,若制度窒礙難行那便檢討制度,若行政流程不佳則應改善流程,絕
: 非面對違法情事直接放水當成無事發生。危機就是轉機,此時正是教育部建立更好的兼職
: 制度的時機,希望金管會和教育部能夠堅持正確的法律見解。
: 管案時間表
: 5/2 管中閔於校內送出台哥大獨董兼職簽辦表。
: 6/14 管中閔當選台哥大獨立董事、審計委員、薪酬委員。
: 8/1 管教授於校內送出台哥大審計委員、薪資報酬委員兼職申請。
: 9/29 台大與台哥大簽訂產學合作及學術回饋金契約。台大同意管教授兼任台哥大審計委
: 員、薪資報酬委員。
: 10/2 台大正式函覆台哥大同意管教授兼任台哥大獨董、審計委員、薪資報酬委員。
: #大秉國會問政
: ==============================================================================


         看起來秉叡真的只想當到這任結束 XDDD

         秉叡阿 不要以為你曾經是法官 就可以這樣黑白講

         管案時間表 還故意遺漏一個最重要的關鍵點

         就是管中閔已經事先報備要去當獨董 也得到台大允許

         還在扯什麼違法?

         這叫做通例! 管中閔照著大學的通例 遊戲規則去玩

         大家幾乎都這樣 他也只是照著做

         所以如果有問題 也是制度上的問題 跟違不違法根本兩碼事

         你都說制度有問題就改制度

         還硬要先說 是因為大家都違法 我們只好勉為其難改制度

         我是可憐你管中閔  但就算要改制度也無法掩蓋你違法的事實

         秉叡阿 如果只有這種程度 就不要出來刷存在感 很丟臉

         靶都已經畫好 才開始射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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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FB] 吳秉叡:管中閔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05-07 22:54 bluesky2.
andy8950: 不爽不要投1F 05/07 22:57
wgadv: 明明有法律文件說明這樣不行,偏偏就有人要這樣扯2F 05/07 22:58
cunankimo: 2樓 該法律文件是哪一份? 以及懲處是什麼?3F 05/07 22:59
always0410: 什麼叫法律文件說明不行啦 違法就違法 沒違法就沒違法4F 05/07 22:59
ray2501: 我來 我說那個陽明校長呢? 法律文件說不行,他上了欸?5F 05/07 22:59
staristic: 2樓把你的法律文件拿出來讓大家看看,什麼法第幾條?6F 05/07 23:00
Dissipate: 又來一個 那教育部公文怎麼不敢寫清楚是哪一條法
每個講違法的都講不出第幾條7F 05/07 23:00
richjf: 甲級動員  不爽明天就給你修法出來9F 05/07 23:01
garry5566: 2樓快把法律文件拿出來啦  告訴你  台大連教授的聘書都是晚好幾個月再補發的啦  有本事把每個教授,副教授,10F 05/07 23:02
sanwa: 吳你要tag蘇貞昌啊,不要另一個扮聖人來騙選票12F 05/07 23:02
garry5566: 助理教授的薪資通通追回來啊13F 05/07 23:02
xxxg00w0: 台灣法官什麼程度不是眾所皆知 很意外嗎?14F 05/07 23:03
wgadv: 哈哈,管自己就不拿出來啊 ... 去跟他要文件出來15F 05/07 23:06
lwt501cx: 文件在學校那邊,跟管要有屁用?16F 05/07 23:07
drcula: DPP說不行就是法律不行,台灣價值>>>>>>法律,懂
管證明不了自己無罪,就是有罪17F 05/07 23:07
lwt501cx: wg的智商不知在哪?19F 05/07 23:08
[圖]
 
starfishfish: 推21F 05/07 23:10
justlong: 人一綠,腦就殘22F 05/07 23:11
alfread: 自己指控然後要別人舉證?這是什麼朝代的法盲?23F 05/07 23:11
daniel229: 2樓拿不出來啦!跟吳瑕疵教育部長一樣24F 05/07 23:15
ownwei: 法律 哪一條 行政規則 哪一條 還在跳 真的是台灣價值滿滿我要去那儲值25F 05/07 23:15
caelum: 冥進黨比帝制還專制
可以和隋煬帝結拜27F 05/07 23:15
wgadv: 哈哈,彭p的節目,把他當年被卡的文件通通秀出來了
管爺自稱爺,龜n個月,也不敢拿出來給大家看看
結果一群鄉民網友「強力」護管 ... 這到底是29F 05/07 23:20
duo0518: 你怎麼會覺得兼職獨董跟當主持人的流程會一樣...32F 05/07 23:30
mazinger: 最後一句怪怪的 本來就是先畫靶 再射箭阿33F 05/07 23:30
duo0518: 民視跟台大有產學合作嗎?34F 05/07 23:31
paul087011: 管壞壞  有證據還不拿出來35F 05/07 23:34
shakawang: 教育人員不行...但教育部長可以....?  XD36F 05/07 23:56
twken10: 法官都這種程度? 還在傲慢什麼?37F 05/08 00:12
baiyao: 娘子,快來看,是恐龍耶~38F 05/08 00:21
s8800892000: 台大有跟電視台合作?違法兼職沒直接開除已經不錯了39F 05/08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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