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todao (心裡有數)標題 Re: [問卦] 結婚是天賦人權?時間 Sun Nov 4 00:31:19 2018
結婚哪裡是什麼基本人權?結婚只是一種文化。
你看,光我們台灣人結婚就跟中東人結婚不同了,他們可以一次娶好幾個老婆,台灣有這
種結婚文化嗎?有這種配合一夫多妻文化的法律存在嗎?
台灣敢這樣重婚,刑法馬上就找上你了,最重可判到五年。
所以結婚不但不是什麼基本人權,而且現行法律所規範的婚姻制度,就是建立在異性戀婚
姻文化之上的。
這就是為什麼整部民法的婚姻都是以一夫一妻制作為前提,這就是標準的異性戀婚姻文化
的法制化。
所以台灣的同志若以「婚姻是天賦人權」作為理由要求修改現行民法,是根本說不通的。
台灣哪來的同性戀結婚文化啊?同性戀哪來的結婚傳統啊?
隨便舉一個例子,民法第1000條(懶得看可跳過):
「夫妻各保有其本姓。但得書面約定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並向戶政機關登記。冠姓之
一方得隨時回復其本姓。但於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以一次為限」
為什麼會有這一條?因為過去女性在社會上是男人的附屬品,所以結婚後要冠夫姓,這條
法律就是隨時代而改變,為提高女性地位而作出的修正結果。
所以這規定關同性戀什麼事?同性戀誰在跟你冠配偶的姓?根本沒必要啊。
又刑法的通姦罪,以台灣同性戀的性開放文化來說,也根本超容易觸法吧?
有的同性戀甚至主張可以跟多人結婚,這ok啊,所以應該要立專法規範才對,而不是要求
民法為了同性戀而全部大修。
同婚本來就應該另立特別法來規範最好,不需/該去動到民法,這是立法技術的問題。
就像公務人員的任用是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同時關於警察、關務、司法、外交領事等
特種公務人員的任用,一樣是另立特別法處理。
所以才會有《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駐外外交領事人員任用條例》、《關務人員人事條
例》、《司法人員人事條例》這些特別法來規範特殊公務人員的任用資格及程序。
若按某些同志的邏輯,難道這又是歧視警察、司法官、外交官了?
拜託,民法作為社會上多數異性戀婚姻的母法,用一男一女來立法最合適,不要去動它。
我支持針對同志的文化,另立同婚專法來保障同志婚姻權益,讓異性戀跟同性戀和平共處
,互不干擾,互相尊重,無論從法律或文化面都該這麼做。
某些人真的不要再用那種「同志有收養小孩的權利」這類「同志獨大」的思維來看世界了
,收養議題的主角從來就是「孩子的最佳利益」而不是「同志的最佳利益」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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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remothra: 我沒有歧視,但是…1F 111.255.123.149 台灣 11/04 00:32
?
→ k44754: [url=https://imgur.com/Uf8CyLI]https://i.imgur.com/Uf8CyLI.jpg[/url]2F 115.82.21.200 台灣 11/04 00:33
→ k44754: 同志(X) 某Hiv大宗族群(O)3F 115.82.21.200 台灣 11/04 00:34
總之結婚不是什麼天賦人權,只是一種文化,而且每個地方都能不同。
推 probsk: 基本人權是人制定的 本來就沒有什麼天賦4F 61.230.192.17 台灣 11/04 00:35
同上回覆。
※ 編輯: todao (180.217.154.44), 11/04/2018 00:38:37
推 fishouse: 你恐同症?5F 42.73.253.59 台灣 11/04 00:36
推 topractise: 你怎麼會跟甲甲認真...他們根本是來亂6F 36.229.164.127 台灣 11/04 00:39
推 Inui: 我比較好奇的是 同同合法化後 要怎麼抓猴啊7F 220.143.20.223 台灣 11/04 00:39
→ Inui: 因為都是邪魔歪道啊XD9F 220.143.20.223 台灣 11/04 00:39
推 Rosso: 推11F 123.192.27.74 台灣 11/04 00:42
→ todao: Inui大,所以啊,根本不適合直接把同志的文化硬塞進現行法律,立專法處理才是對的。那對雙方都更公平。12F 180.217.154.44 台灣 11/04 00:49
推 akobe: 違憲的法律修正有什麼不對嗎?
同志也是人民~~修正民法也很正常啊15F 114.45.204.8 台灣 11/04 00:49
→ todao: 大法官有說針對同志婚姻立專法是違憲?你確定?
拜託,不要自己解釋好嗎17F 180.217.154.44 台灣 11/04 00:51
推 akobe: 民法違憲了修民法為何不行呢?21F 114.45.204.8 台灣 11/04 00:53
→ topractise: 哪裡違憲了22F 36.229.164.127 台灣 11/04 00:54
→ todao: 到底大法官解釋哪裡說不能針對同婚立民法特別法的?23F 180.217.154.44 台灣 11/04 00:55
推 BikeBm: :)25F 150.116.244.115 台灣 11/04 00:55
→ todao: 明明立專法才是雙贏局面,為何硬要大修母法?26F 180.217.154.44 台灣 11/04 00:56
推 doone: 婚姻本來就不是基本人權,但是你利用公權力28F 220.137.4.149 台灣 11/04 00:57
推 akobe: 違憲的法律修正有什麼不對嗎?29F 114.45.204.8 台灣 11/04 00:57
→ doone: 保障有婚姻關係的人,那就不能只針對特定對象。如果只因為性別而不受保障,就是違憲30F 220.137.4.149 台灣 11/04 00:58
推 topractise: 都嘛能結婚 但法律不替特殊性癖好負責32F 36.229.164.127 台灣 11/04 00:59
→ todao: 還在跳針,大法官解釋哪裡反對針對同婚立專法保障了?請指出來。33F 180.217.154.44 台灣 11/04 00:59
→ topractise: 性別是男OR女都能結婚阿 哪有因為性別不能結婚?35F 36.229.164.127 台灣 11/04 01:00
推 akobe: 同志也是人民~~修正民法也很正常啊37F 114.45.204.8 台灣 11/04 01:01
推 doone: 你是男的,對方也是男的,就不能結婚38F 220.137.4.149 台灣 11/04 01:01
→ topractise: 同志也是人民 所以沒說同志不能結婚阿39F 36.229.164.127 台灣 11/04 01:01
→ doone: 這不是針對性別是甚麼?40F 220.137.4.149 台灣 11/04 01:01
→ todao: 還在跳。沒可東西可講就不用浪費彼此時間了41F 180.217.154.44 台灣 11/04 01:02
→ topractise: 對象不符 那是性癖好問題 法律不負責那是性癖好問題...跟性向沒關係
法律不替各種性癖好負責42F 36.229.164.127 台灣 11/04 01:02
推 inthenchen: 民法多如牛毛,修起來很可怕45F 223.140.119.104 台灣 11/04 01:03
→ todao: doone 你要討論好歹也先看完這篇在說啥吧?誰告訴你我反對同婚的?46F 180.217.154.44 台灣 11/04 01:03
推 doone: 不懂你講甚麼?要跟誰結婚關性癖好甚麼事?48F 220.137.4.149 台灣 11/04 01:04
→ todao: inthenchen 立專法就是最佳方案。49F 180.217.154.44 台灣 11/04 01:04
→ topractise: 當然有關係了 各種戀O癖的 都不能跟O50F 36.229.164.127 台灣 11/04 01:04
→ doone: 難道結婚可以一個人結?在其他條件都一樣51F 220.137.4.149 台灣 11/04 01:04
→ topractise: 結婚阿 因為法律不替特殊性癖好負責52F 36.229.164.127 台灣 11/04 01:05
推 saiwilly: 講那麼多 還不是比不上大法官釋憲53F 58.115.176.59 台灣 11/04 01:05
推 akobe: 哪條法律違憲就修哪條為什麼不對呢?54F 114.45.204.8 台灣 11/04 01:05
→ saiwilly: 你講完開心了還不是要被打臉55F 58.115.176.59 台灣 11/04 01:05
→ topractise: 現在沒有法律違憲吧56F 36.229.164.127 台灣 11/04 01:05
→ doone: 的情況下,就因為性別不能結婚,是不公平57F 220.137.4.149 台灣 11/04 01:06
推 AGIknight: 媽的 這群甲還一直講修民法成本最低,怎麼看都是屁58F 114.136.142.24 台灣 11/04 01:06
→ saiwilly: 樓上你有影響嗎60F 58.115.176.59 台灣 11/04 01:06
→ topractise: 性癖好問題 跟性向沒關係61F 36.229.164.127 台灣 11/04 01:06
推 apocalypses: 甲甲本來就不正常 硬要大家在課本62F 123.194.159.22 台灣 11/04 01:07
→ AGIknight: 最可能的後果就是修出一堆法律漏洞,叫63F 114.136.142.24 台灣 11/04 01:07
→ apocalypses: 上寫他們是正常 根本亂教64F 123.194.159.22 台灣 11/04 01:07
→ AGIknight: 所有人陪他們慢慢試誤65F 114.136.142.24 台灣 11/04 01:07
→ topractise: 今天法律是不替特殊性癖好服務66F 36.229.164.127 台灣 11/04 01:07
→ todao: saiwilly 我說的哪裡跟大法官解釋有衝突?請指出來。67F 180.217.154.44 台灣 11/04 01:07
→ saiwilly: 摳連喔~繼續活在你的世界吧 = =69F 58.115.176.59 台灣 11/04 01:08
推 doone: 婚姻的定義本來就會改變,現在就是違憲才要70F 220.137.4.149 台灣 11/04 01:08
→ apocalypses: 甲甲到底為啥要大家說他們正常阿71F 123.194.159.22 台灣 11/04 01:09
→ doone: 改。另立專法我不反對,但是後續還是會有違憲問題。大法官目前沒講死,以後專法立了72F 220.137.4.149 台灣 11/04 01:09
推 topractise: 哪裡違憲了74F 36.229.164.127 台灣 11/04 01:10
→ doone: 就會有人提出來又要釋憲了。搞東搞西不如75F 220.137.4.149 台灣 11/04 01:10
→ topractise: 法律不替特殊性癖好服務 是違憲嗎?76F 36.229.164.127 台灣 11/04 01:10
→ doone: 現在直接把違憲的部分修掉,一勞永逸77F 220.137.4.149 台灣 11/04 01:11
→ todao: akobe 你的盲點在於誤以為立專法是大法官解釋所反對的,但並不是這樣好嗎?78F 180.217.154.44 台灣 11/04 01:11
→ doone: 就跟性癖好無關啊,大法官就說了目前民法違憲啊,兩年內不修正或立專法,同性就直接適用現在的民法啊!大法官就是開一條路給80F 220.137.4.149 台灣 11/04 01:11
→ topractise: 喜歡同性 不是性癖好 是什麼?83F 36.229.164.127 台灣 11/04 01:12
→ doone: 你們立專法。但是同性為什麼另外立專法?84F 220.137.4.149 台灣 11/04 01:13
推 Hanbor: 他們聽不懂的啦 覺青左膠哎85F 1.200.194.187 台灣 11/04 01:13
→ todao: doone 大法官並沒有反對透過立專法來解決86F 180.217.154.44 台灣 11/04 01:13
→ doone: 我跟你保證,你立了專法,還是會有同志去87F 220.137.4.149 台灣 11/04 01:13
→ todao: 問題好嗎?拜託。88F 180.217.154.44 台灣 11/04 01:13
→ doone: 申請釋憲89F 220.137.4.149 台灣 11/04 01:13
推 jasonpig: 你自己都說隨時代改變了90F 223.138.224.202 台灣 11/04 01:14
→ doone: 我知道大法官沒有反對,因為考量了目前人民的接受度,但並不代表立專法沒有違憲91F 220.137.4.149 台灣 11/04 01:15
推 tokko: 完全正確 婚姻只是制度而已 與人權毫無關係93F 1.163.111.107 台灣 11/04 01:15
→ doone: 等立了專法,過幾年或是還沒立之前,一定94F 220.137.4.149 台灣 11/04 01:15
噓 fredzheng13: 是文化,難道不能是人權?婚姻也是一95F 117.4.245.169 越南 11/04 01:16
噓 ArimuraChika: 我看到有人用喜歡同性叫特殊性癖好96F 118.169.43.154 台灣 11/04 01:16
→ doone: 會有人再度提出釋憲,搞東搞西,拖過兩年97F 220.137.4.149 台灣 11/04 01:16
→ fredzheng13: 種保障,卻把某些人排除在外,這就是現在他們要爭取的原因。98F 117.4.245.169 越南 11/04 01:16
推 kshslinyoga: 沒有人權觀念前奴隸也只是社會制度人權本來就是一種變動的概念 以前也沒環境權
美國種族隔離制度 在被質疑以前 也只是文化的一種500F 110.26.129.46 台灣 11/04 08:19
推 Atako: 很多人一直講憲法 連民法都沒看過
一直扯人權 連大法官是誰都不知道505F 114.24.225.210 台灣 11/04 08:27
噓 kshslinyoga: 德國自己也承認專法是社會氛圍下保守的產物 為何要堅持立專法走彎路
不過看你內文 好像也沒有想到終點啦呵呵507F 110.26.129.46 台灣 11/04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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