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問題就是出在公投被濫用,來遂行特定個人或團體的政治(助選)意圖,專法若將同性婚姻效力等於民法中的婚姻,幹你智障公投+專法在浪費什麼時間?
不等同於,那就是和釋憲抵觸了,『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光這個『保障』,你能不能把斷手斷腳的婚姻等同於保障,這就會繼續亂下去,而且特定個人、團體又可以藉機拿來打擊政敵。
法盲可以滾一邊去,婚姻關係到繼承、稅制...牽扯無數,專法可限制同性婚姻效力到什麼程度?不限制,那等同於民法的婚姻,你到底為什麼公投、又立專法?這就是一個會鬥爭的人才看得懂的漏洞,讓你去炒作,被整一次應該就會學乖了,公投可以被利用、媒體網路都可利用,不利用的才是白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