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v3aa7n (薰)標題 [新聞] 線上玩家打怪挨罵「低能」基檢:虛擬身份時間 Thu Jul 27 14:24:14 2017
線上玩家打怪挨罵「低能」基檢:虛擬身分不構成侮辱
2017-07-27 11:52 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44511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楊姓男子與線上玩家一起打怪,連死11次拖累團隊戰績,挨林
姓戰友PO罵:「低能兒是不是」、「跑到那/幹嘛!」楊不甘受辱告林公然侮辱。基隆地
檢署認定,玩家均以暱稱、非真實身分組隊,彼此不認識對方,楊並不會因此名譽受損,
因此不構成公然侮辱罪。
處分書指出,住在宜蘭縣的楊姓男子是英雄聯盟線上遊戲的玩家,3月間某日凌晨在住處
,與住在基隆市的林姓男子與另3名玩家共同組隊,與另外5名玩家對戰。
楊與林分別以暱稱在遊戲中稱呼對方移防、支援,未料,楊在遊戲中死了11次,引起林不
滿,認為楊拖累團隊戰績PO文:「低能兒是不是」、「你完成這樣我不能嘴你是不是」、
「跑到那/幹嘛」
,楊不甘受辱下線後向宜蘭警方控告林公然侮辱。
檢察官調查時,林解釋,「我問他低能兒是不是,不是罵他」、且他的PO文只有楊與另外
3名同隊戰友看得到,敵對的5名玩家看不到。
檢察官調查,當天對戰的10名玩家,彼此均不認識對方,且林、楊2名玩家都以暱稱相稱
,並非真實身分,因此不構成公然侮辱,因此處分林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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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ankgf: 打錯 登能才對6F 07/27 14:24
→ kent: 五樓誠實10F 07/27 14:25
推 linfon00: 他是問是不是 回答不是就好了啊11F 07/27 14:25
推 oibmk: 玻璃心12F 07/27 14:25
推 InMoDa: 這種公然侮辱完全看法官要不要判20F 07/27 14:26
推 Hooz: 又可以噴了21F 07/27 14:26
噓 tkboom: 之前很多判決都有成立啊 怎麼到了宜蘭就不行了22F 07/27 14:26
→ a71085: 概念式連結 拉先萬23F 07/27 14:27
推 davrd001: 概念式連結 我ptt有1000個帳號 就有1000個人格喔?28F 07/27 14:27
推 degneva: 之前不是有個玩lol罵人87的被判兩萬 低能兒這詞比87更狠30F 07/27 14:28
→ Change1224: 也不是說看要不要判,扯不到現實身分的就比較難成立31F 07/27 14:28
噓 Hirano: 不起訴關法官屁事,一堆扯法官的幹嘛XD36F 07/27 14:29
→ minejel: 這是不是表示以後可以盡情地罵了38F 07/27 14:29
→ magamanzero: 網路遊戲不算 那ptt上的為什麼能成立......39F 07/27 14:29
→ Tchachavsky: 這種本來就是各種各樣法官心證 唉 被判刑只能你比較衰40F 07/27 14:29
→ tkboom: 帳號是真實名字註冊的 所以遊戲暱稱=本人 之前判決是這樣42F 07/27 14:29
→ ltjfw2012 …
噓 ltjfw2012: 為什麼統神罵人就有罪 不知名屁孩罵人就無罪?43F 07/27 14:29
推 egg781: 統神看到會吐血46F 07/27 14:30
→ Newtype: 還沒到法院啦直接就不起訴了51F 07/27 14:30
→ andy199113 …
→ andy199113: 沒事就說什麼低能 白痴 幹三小 蠢包 屌打 腦殘之類55F 07/27 14:30
推 kinki999: 帳號可以連結到你真實身分這樣判才有理,一堆id誰知道56F 07/27 14:30
→ egg781: 心證的落差真是有夠大的58F 07/27 14:31
→ Tchachavsky: 自然人格 法人格 還有法律不規範的可是用來當判決標61F 07/27 14:32
推 ackes: 網路遊戲被罵就玻璃心碎的真的別上網玩遊戲了 什麼時代了64F 07/27 14:32
→ ackes: 一直這種無聊東西也要告來告去 浪費資源67F 07/27 14:33
→ neoa01 …
→ neoa01: 這種案子有事沒事真講運氣:)69F 07/27 14:33
※ longkiss0618:轉錄至看板 LoL 07/27 14:34
推 hd0485: 未免也太玻璃,什麼都要告,什麼話都不能講72F 07/27 14:35
→ cake10414: 玩個遊戲也能狂噴狂罵的也是很特產啊 又不是在打職業77F 07/27 14:38
推 symeng: 我還真的搞不懂檢察官在想什麼80F 07/27 14:38
→ symeng: 告訴人真他媽的玻璃心83F 07/27 14:39
→ mimily0504: 基隆宜蘭不算太遠, 台北屏東,金門花蓮的告起來就很爽84F 07/27 14:39
→ symeng: 浪費司法資源和納稅錢85F 07/27 14:40
推 lulocke: LOL就是臭嘴的遊戲不是 ?86F 07/27 14:40
推 Fice: 反觀概念式連結的劉柏駿89F 07/27 14:41
→ linceass: 檢調跟法官能不能統一一個標準啊...好浮動喔94F 07/27 14:46
→ suifong: 有的新聞說告的成,有的又說是指虛擬人物不算,總結就是看法官心情。97F 07/27 14:47
推 wolver: 法律一直是這樣不同法官初一十五不一樣100F 07/27 14:51
推 Murloc: 台灣法官難怪被嫌的要死 根本都自由心證104F 07/27 14:54
推 f124: 水準低還出來跟人玩 被人罵不意外106F 07/27 14:55
推 iWatch2: 不起訴關法官屁事...107F 07/27 14:55
推 schopan: 告錯條 要告傷害罪 玻璃心碎了108F 07/27 14:57
推 shadeel: 恐同低能兒崩潰 9.2低能兒崩潰 QQ109F 07/27 14:58
噓 hannocps: 干自由心證屁事XDD你要法定證據主義嗎?笑你不敢啦
不同法官不一樣?你要不要看起訴事實一不一樣?111F 07/27 14:59
推 prog: 愛罵被告活該113F 07/27 15:01
推 skyexers: 可喜可賀~~~我是說在座的各位 都是低能兒ㄏ124F 07/27 15:18
推 deepdish: 本來就該這樣啊 不要浪費司法資源處理這種小事情好嗎?126F 07/27 15:19
推 idlewolf: 這點屁事也在告 被罵活該..127F 07/27 15:24
推 AMD640: 等統神發病131F 07/27 15:33
推 keyman2: 下次記得ID用真名,嘻嘻133F 07/27 15:39
推 fgh81113: 推 k321045: 五樓低能135F 07/27 15:45
→ piece1: 五樓低能136F 07/27 15:48
推 diego99: 玩遊戲連減壓都沒辦法0.0
一個互相傷害的方法就是除了繼續故意死之外,
還要拖怪或是拖著敵方撞隊友阿。
玩遊戲94要紓壓,懂?139F 07/27 15:53
→ SnakeO: 現在法律進步多了,以前這類的好像真的告得成?143F 07/27 15:56
推 arcysaint: 航航那種根本公眾人物了,罵了一定被告死,線上路人比較難定罪145F 07/27 15:59
推 q22w: 概念式連結!拉先萬!!!148F 07/27 16:06
噓 sdflskj: Liu博駿的概念式連結呢??150F 07/27 16:09
噓 agoodjob: 蛤 司法能不能統一一下,之前網路罵人不是說有罪嗎?152F 07/27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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