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事論事吧!
柯P並沒有違法,蕭曉玲也不是柯P害的,這大家都知道...
事實是,去年9月21日,柯P親口證實將撤銷蕭的解聘處分,當天教育局也發新聞稿,指當年解聘過程 有6點不夠周延處,因此予以撤銷解聘函文。
從當時到現在這一刻為止,蕭都未收到正式公文,直到請律師去市府要公文時,才發現"沒有"&"無法提供",實質上還沒處理、還沒撤銷解聘處分?!
懂嗎?這一年來誤以為蕭是瘋子鬧事!結果事實是,市府團隊兩面手法?說一套做一套?你可以推拖是公務機關效率低落而延宕,但也請跟蕭說請楚吧?更何況去年都大聲公告,讓全民誤以為事情已經解決?
請問這是政治疏忽、還是政客臉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