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pitbull0123 (鬥牛犬汪汪)
標題 [新聞] 民眾私自拿釘書機裝訂 超商控告侵占
時間 Sat Aug 12 13:59:56 2017




TVBS

民眾私自拿釘書機裝訂 超商控告侵占

到超商繳費,裝訂帳單跟收據,算是超商必要的服務項目?新竹一位男子到超商繳費,私自拿釘書機裝訂帳單,店家說是私人物品,認為不被尊重,控告男子侵占,男子則認為超商小題大作。



釘書機釘下,將帳單收據緊貼著,民眾到超商繳費,店員通常都會幫忙裝訂,不過新竹一名男子,卻因為帳單上,這訂書針挨告。

挨告民眾:「對方的店員沒有給我用釘書機釘起來,我想說騎摩托車怕會飛走,我就桌上跟他拿一個訂書針來釘,釘完之後對方跟我說,釘書機是私人東西不可以釘。」

7月20日男子到超商繳帳單繳完錢,自己拿起釘書機,裝訂帳單跟收據,之後就離開,到了8月8日卻收到刑事案件通知,被店家控告侵占,警方透過超商監視器,摩托車車牌找到男子。

挨告民眾:「我釘完之後 他才跟我說釘書機不能用,我跟他說每一家不管是哪一家超商,繳費都會幫客人釘,我想說這個是SOP。」

男子認為這本來就是超商的服務,認為對方小題大作,而實際走訪其他超商,繳完費,二話不說用釘書機釘上,詢問超商總公司,總公司表示,其實釘書機釘帳單,並不在授權內容,也就是說是額外服務,不過便利商店提供民眾便利,多數都會滿足需求,會提告是因為店長認為,民眾私自拿走櫃台內側的釘書機,做法不夠尊重,才會以個人名義提告。

其實雙方都熟識,目前總公司也派人溝通協調,超商服務項目多,店員工作量繁雜,一根訂書針引發糾紛。

http://news.tvbs.com.tw/local/755896
民眾私自拿釘書機裝訂 超商控告侵占│TVBS新聞網
[圖]
到超商繳費,裝訂帳單跟收據,算是超商必要的服務項目?新竹一位男子到超商繳費,私自拿釘書機裝訂帳單,店家說是私人物品,認為不被尊重,控告男子侵占,男子則認為超商小題大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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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leta 
Zuleta: 告的好1F 08/12 14:00
bbdirty5566 
bbdirty5566: 關鍵字 女客人2F 08/12 14:00
kent: 態度問題被激怒吧3F 08/12 14:00
zxc8424: 哪個店長這麼無聊4F 08/12 14:00
DsLove710: 不會用講的喔 奧客5F 08/12 14:00
mayjan 
mayjan: 應該是民眾態度不好 加上店員薪水低又心情不好所致6F 08/12 14:01
MEVIUS: 告的好 給你方便當隨便?7F 08/12 14:01
akway: 告的好8F 08/12 14:01
duo0518: 奇怪 就請店員訂就好了 幹嘛自己來9F 08/12 14:01
shadowdio: 釣到了10F 08/12 14:01
chimeptt: 這個不可能起訴啦 微罪不舉11F 08/12 14:01
lauto: 各得好啊,給方便當隨便12F 08/12 14:02
likeabitch: 小氣巴拉的加盟主13F 08/12 14:02
CharleneTsai: 給你方便當隨便的概念?14F 08/12 14:02
juncat: 現在超商好像都配無釘型訂書機了?15F 08/12 14:02
ekoj: 沒告知 自己伸手拿。沒告偷竊一定是研究過了16F 08/12 14:02
ralfeistein: 方便當隨便 被告活該17F 08/12 14:02
medama: 應該是講很多次講不聽 才會被告吧18F 08/12 14:02
Dinenger: 一定有糾紛19F 08/12 14:02
cystal 
cystal: 用講的>店員:幹你媽的 好像我欠你一樣 不會自己拿啊20F 08/12 14:02
erickruklin: 馬的手伸到內側是怎樣?要不要再伸到收銀機拿個50021F 08/12 14:02
Dinenger: 不然誰會這麼無聊告這種22F 08/12 14:02
a594020419: 啊就手賤啊...23F 08/12 14:02
ISbn94: 一張A4要2元 請店員訂啊24F 08/12 14:02
mayjan 
mayjan: 哪個超商啦 以後不要去就好了25F 08/12 14:02
NaaL: "其實雙方都熟識"26F 08/12 14:02
purplebfly: 這不是店員要釘的嗎?27F 08/12 14:03
angel6502: 沒問就動別人的東西被告活該28F 08/12 14:03
y2k500077: 侵佔罪不會成立的 因為他沒有侵佔意圖 頂多要他還一根釘書針29F 08/12 14:03
sodacookie: 浪費資源31F 08/12 14:04
s860134: 這個積怨拉,看也知道32F 08/12 14:04
Moogle 
Moogle: 這次釘書機,下次賴打,在下下次超商煎香腸,吉了呀!33F 08/12 14:04
kingrichman:  沒有侵占意圖啊,還他一根釘書針 XDDDDDDDD34F 08/12 14:05
skyoo00: 剛好遇到老闆顧店吧  不然工讀生根本不在乎35F 08/12 14:05
wasijohn: 應該是這客人態度有問題 WWWW36F 08/12 14:05
kurtsgm: 奧客啊 好聲好氣的借人家一定會讓你用啦 態度這麼差37F 08/12 14:05
chocoball: 台男不易外38F 08/12 14:05
tsgd: 顧客可以要求 但最好不要自己動手 說明白一點 我在忙的時候誰知道你手進來櫃台內拿什麼啊39F 08/12 14:05
cargo: 爛超商41F 08/12 14:06
ivorysoap 
ivorysoap: 別幹服務業了42F 08/12 14:07
topemail5566: 是不至於告 但也不應該自己拿43F 08/12 14:07
dahlia7357: 告ok,不過要跑法院時間,店長會後悔44F 08/12 14:09
member5: 小題大作 智障45F 08/12 14:09
pchome321: 浪費司法資源46F 08/12 14:09
JRD: 根本是想弄總公司吧 品牌形象被弄臭47F 08/12 14:09
fish612: 不起訴之後來告店長誣告,互相傷害一下48F 08/12 14:09
newwat: 浪費司法資源49F 08/12 14:10
qwaqwa2007: 兩邊都有問題啊50F 08/12 14:10
tontonplus: 哈哈哈,別人的東西再拿啊,被老闆教做人51F 08/12 14:11
Zuleta 
Zuleta: 還店員應該訂的勒 有這種義務嗎52F 08/12 14:11
NesKeG: 遇過要賴打的,拿給他後點完菸就離開根本沒要買,垃圾人53F 08/12 14:11
cvnn: 就小孩子吵架 要法院主持公道54F 08/12 14:12
winnietslock: 奧客本來就會讓店員熟識55F 08/12 14:12
feliz5566: 無聊幾點的 浪費司法資源56F 08/12 14:12
tigerface: 講一聲一定都會借啦,但有人態度就是我拿是應該的57F 08/12 14:12
smalljacky03: 鯛民58F 08/12 14:14
monk2: 法官: … 我私人賠你一盒行嗎 ?59F 08/12 14:16
kobekai: 這種人滿多得呀以為沒事60F 08/12 14:17
awesomeSS66: 兩邊都有問題 一個不肯開口借 另一個服務隨便還告人61F 08/12 14:17
gotohikaru: 服務不周+浪費司法資源  這種爛咖去開工廠啦62F 08/12 14:17
li11223344: 這是有私仇吧....63F 08/12 14:18
l711470: 亂拿別人東西很討厭64F 08/12 14:18
susanna026: 為什麼要花時間 告這點東西呢?65F 08/12 14:18
ericpan6868: 奧客+態度=被告66F 08/12 14:19
tontonplus: 在美國這種顧客會被老闆拿槍爆頭吧67F 08/12 14:19
duckling4343: 這一定被總公司摸頭的啊68F 08/12 14:20
Laotoe: 當其他店家都有這樣服務,然後只有他沒有的時候的確蠻容易誤會69F 08/12 14:20
sid300: 幫店員忙自己釘還被告  那是公司的東西也不是店員的71F 08/12 14:21
s860134: 本來就有私仇72F 08/12 14:21
bee5408: 一定有恩怨,,,快笑死73F 08/12 14:21
r98192: 說真的針的事小…肯定是客人太GY才讓人連這種事都要計較74F 08/12 14:21
worshipyou: 這告的成功?75F 08/12 14:22
j62warmb: 我去超商影印都會先跟店員問一下可不可以借訂書機76F 08/12 14:23
myv3688: 浪費社會資源,有心告請自費告民事不要告刑事77F 08/12 14:23
ultradoublez: 單看片面新聞就下結論的一定被打臉78F 08/12 14:24
genius0716: 奧客碰壁。 笑死79F 08/12 14:24
jevin: 您方便的好鄰居  不借訂書機80F 08/12 14:24
je789520: 很合理啊  亂用別人東西81F 08/12 14:24
lahabala: 這哪是侵占 侵占是要自己持有之物 有人構成要件沒學好82F 08/12 14:26
canno128: 告的好 奧客太多83F 08/12 14:27
sharkdd: 方便當隨便84F 08/12 14:27
thomaschion: 不會有罪,浪費資源85F 08/12 14:27
zelda312: 告的好 還真以為是自已家喔?86F 08/12 14:27
lahabala: 然後警察再移送檢察官 檢察官再來哭血汗
真希望檢察官好好罵一下告訴人 司法資源不是這樣浪費的87F 08/12 14:28
ytkuang: 那釘了之後  顧客可以吉毀損嗎89F 08/12 14:29
babyMclaren: 「本來」 喝喝90F 08/12 14:30
lahabala: 這種情形根本沒有實質違法性 那位客人也沒有竊盜意圖啊91F 08/12 14:31
wind0710: 做久了就認為理所當然...誰跟你說那是本來就有的服務?92F 08/12 14:31
moto000: 控告超商業務過失 居然沒釘93F 08/12 14:31
lahabala: 這種是竊盜 但客人根本沒竊盜意圖94F 08/12 14:32
WindSucker: 老婆借幹一下95F 08/12 14:33
CDing: 爛店96F 08/12 14:34
kasalai: 自己動手拿的態度一定都不好,遇過很多這種客人了=_=97F 08/12 14:36
pinjose: 看推文才知道慣老闆怎麼來的98F 08/12 14:36
zelda312: 都不會怎樣的話那大家都隨便去超商櫃台拿東西來用一下99F 08/12 14:37
s860134: 這種不可能有前科好嗎XD
s檢察官那關就被擋下來了,除非你自己請律師198F 08/12 20:21
logojuju55: 告一次就不敢了,台灣很多人愛亂拿亂人身攻擊的,告一次就在偵查庭哭哭啼啼了200F 08/12 20:27
Michaelpipen: 店員真的北爛202F 08/12 20:28
Karajan8305: 其實雙方都熟識 絕對有原因203F 08/12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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