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ytkuang (阿光)標題 [新聞] 「這男和你好像」 私生子當街被認出時間 Mon Oct 2 06:38:53 2017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17年10月2日
2.完整新聞標題:
「這男和你好像」 私生子當街被認出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
新竹張男瞞著妻子,28年前在外與小三偷生子,日前張男兒子的同學直擊,並稱「你爸跟
一個女人及一個年輕男生在逛街,那個年輕男生跟你長得好像」,同學更好奇問「該不會
是你爸在外面偷生的吧?」經兒子告知母親,張妻憤而向新竹地檢署提告,然全案已過追
訴權時效,雖有通姦生子鐵證,檢方也只得不起訴處分。
名字和親生子只差1字
張妻指控,戴女明知張男已婚,仍與張男交往,2人77年底發生關係,致戴女懷孕,78年9
月產下一子。
張妻說,日前兒子聽朋友說「在路上看見你爸跟一個女人還有一個年輕男生,三個人走在
一起逛街,狀似親密,就像是一家人,誇張的是,那個年輕男生跟你長得好像,該不會是
你的兄弟吧?該不會你爸在外面偷生的吧?」
由於張妻的兒子是獨子,並無兄弟,對朋友的話半信半疑,將此事轉告母親,張妻請徵信
社調查,才知先生竟與戴姓小三在外偷生子,且私生子也姓張,甚至連名字與兒子只差一
個字。張妻氣炸,被瞞了近30年,憤而委請律師控告張男與戴女通姦。
瞞妻28年 過追訴期不起訴
檢方指出,刑法通姦罪最重本刑為1年以下徒刑,依修正前刑法規定,其追訴權時效為5年
,修正後追訴權時效則變更為10年。本案發生姦情後法律已有變更,綜合比較新舊法結果
,應認修正前刑法有利於被告,本案應適用修正前追訴權時效為5年的規定。
檢方指出,張男私生子為78年9月出生,依民法從出生日回溯受胎期間,足認其最遲受胎
時間為78年初某日,被告2人性交受孕時間既為78年間,本案追訴權時效期限應在5年後的
83年間即已完成,自不得再行追訴,而應為不起訴處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40138
「這男和你好像」 私生子當街被認出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實在太巧合了!新竹張男瞞著妻子,28年前在外與小三偷生子,日前張男兒子的同學直擊,並稱「你爸跟一個女人及一個年輕男生在逛街,那個年輕男生跟你長得好像」,同學更好奇問「該不會是你爸在外面偷生的吧?」經兒子告知母親,張妻憤而向新竹地檢署提告,然全案已過追訴權時效,雖有通姦生子鐵證,檢方也只得不起訴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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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Dcwei: 人生勝利組?3F 10/02 06:40
推 chenweichih: 老爸故意秀給同學看的吧 這年紀了 該認祖歸宗了= ="7F 10/02 06:44
→ laechan: 追訴期是這樣算的哦?奇觀8F 10/02 06:45
推 saiulbb: 關鍵字: 新竹 小三 外面 偷生 我好像知道甚麼..9F 10/02 06:45
推 a000000000: 我三伯也是在外面一葛兒子QQ
沒看過的堂弟QQ12F 10/02 06:48
→ ev331: 一定很有錢16F 10/02 06:51
推 yuta02: 唉...我家也是這樣....18F 10/02 06:54
→ chenweichih: 其實我滿推追訴期是這樣算的? 我也覺得怪怪的 追訴期20F 10/02 06:56
→ chenweichih: 不是應該以當下發現犯罪事實時去計算嗎? 不過我不是22F 10/02 06:57
推 bibyy: 28年來一直有在通姦啊 可惜沒證據23F 10/02 06:57
→ chenweichih: 法匠 我也不懂 這的確有點怪怪的
不然就是新聞報太誇張而已 其實媽媽早就知道了?24F 10/02 06:57
推 harry901: 老爸很垃圾 兒子很可憐
兒子這年紀都應該上PTT了 兩個兒子都很可憐26F 10/02 06:58
推 yoshro: 這追溯期這樣算不就告訴大家瞞過就沒事28F 10/02 07:03
推 Dooo: 瞞了快30年也真厲害29F 10/02 07:03
→ corlos: [超幹] 我堂哥是母豬教主30F 10/02 07:04
→ DanJill: 如果抓到現在還有在修幹的話,那就是以現在開始算啊!33F 10/02 07:06
→ KBTIT: 男方不離不棄給推34F 10/02 07:07
→ DanJill: 現在告的是28年前的修幹,當然早就過期了35F 10/02 07:07
→ DanJill: 看他們會不會官司贏了一開心跑去開房間,大好機會啊!37F 10/02 07:08
推 bake088: 冏" 過時效是原配早知道還是?40F 10/02 07:12
推 bear26: 新竹 姓張 客家人....怎麼好像我遠親41F 10/02 07:15
→ CYL009: 只要撐過5年就贏惹 這篇重點44F 10/02 07:18
推 aprendes: 知悉是 訴期間的起算,追訴期間起算是看犯罪成立時47F 10/02 07:22
推 LonyIce: 多了一個兄弟 羨慕54F 10/02 07:29
推 phix: dna好強
鄭捷對照組是誰啊57F 10/02 07:32
噓 kuluga: 這時候就就人生勝利組?65F 10/02 07:44
推 sindy520: 這法律好不公平,還以為是要配偶知道開始算,竟然不是!!67F 10/02 07:46
推 lime1207: 來...乖..戴好它 歪了72F 10/02 07:53
推 sgpx: 去叫一下哥哥73F 10/02 07:55
推 mudee: 這告訴大家只要通姦事實過五年 不管配偶知不知道 都告不成了 而且也無法拿私生子當通姦證據74F 10/02 07:56
推 aswq17558: 這個第三者也蠻猛的 生下來 還不求名分欸79F 10/02 07:58
推 Drkate: 不是從知道開始算嗎?81F 10/02 07:59
推 Mr0829: 不從發現時間算 是跟大家講瞞過五年就OK了嗎?83F 10/02 08:00
推 mudee: 當有錢人的小三 很多比你想像得還要能忍 甚至連小孩都從母姓 根本跟爸爸沒有任何關聯 但那樣對一個小孩的自尊心是很大的傷害 不被父親承認 一輩子遮遮掩掩 就因為有個當小三的老木86F 10/02 08:02
推 liusean: 這樣也能被認出來 笑死90F 10/02 08:04
推 Apr1: 這男的能把小三打理好 快三十年來不吵不鬧 應該很有錢91F 10/02 08:06
推 ricky1111w: 同學都說金城武長得很像我,我要去問一下我媽了92F 10/02 08:07
→ sarada: 小三看來一定住附近 還蠻會躲的 現在才被元配小孩朋友抓到93F 10/02 08:08
推 gigigaga28: 可是這30年間一直在通姦,這樣還不能告嗎,追訴還要從頭開始算94F 10/02 08:10
推 akway: 台女真可憐98F 10/02 08:13
推 YCC28: 台男99F 10/02 08:14
推 pin0511: 除非有能證明之後有其他通姦行為,不然的確以私生子受精時間推算101F 10/02 08:16
推 Glamsight: 追訴權期間是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若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104F 10/02 08:17
推 pin0511: 知悉時起算是告訴權吧跟追訴權不一樣110F 10/02 08:21
推 just8811: 告訴期跟追溯期是不一樣的111F 10/02 08:22
推 sincere77: 台灣法普教育還是很差 一堆人連追訴期怎麼算都不知道113F 10/02 08:23
推 dingcross: 她應該告妨礙家庭吧…通姦不是只看性行為當下嗎114F 10/02 08:26
噓 kaichun: 再告一次妨礙家庭116F 10/02 08:35
推 hawklol: 住附近還可以30年 了不起118F 10/02 08:38
→ rainmiss2001: 律師沒告知原配嗎?這樣不起訴處份,覺得律師費花的蠻冤枉的119F 10/02 08:40
噓 soyjay: 台男搞外遇生小孩: 人生勝利組 台女外遇生小孩:幹你娘破麻122F 10/02 08:40
→ soyjay: 母豬 嗯 八卦標準真的很棒124F 10/02 08:41
噓 gyman7788: $$$$$$$$$$$$$$$$$$$$$$$$$$$$$$$$$$$$$$$$$$$$$$$$$$$$$$$$$$$$125F 10/02 08:41
推 e545125: 同父異母多年失散的兄弟128F 10/02 08:42
推 soyjay: 只剩少數會看是非而不是看性別罵人的鄉民了 唉129F 10/02 08:43
→ Wonald: 到處都是你(的小孩?131F 10/02 08:49
噓 liulaopi: 男生外遇: 人生勝利組 好棒 很厲害 。女生外遇: 母豬 台女救世界。八卦宅可以更差勁一點嗎?134F 10/02 08:52
推 jnecoj: 肥宅八卦版不意外 還人生勝利組136F 10/02 08:53
推 winteryoyo: 某個姓鄭的被低調處理,父母又低調,難道……是蔣兄弟138F 10/02 08:56
→ akissiva: 鼓勵人隱瞞,真心覺得法律保護鑽漏洞的人139F 10/02 08:57
推 UCCUKK: 這超強 瞞這麼久140F 10/02 08:57
噓 boogieman: 什麼神理論?通姦事實維持到現在啊 不然走在一起是什麼關係?朋友逆?142F 10/02 09:06
推 niko0202: 通姦罪早該廢啦~一夫一妻不合時宜啊~有錢娶10個啦144F 10/02 09:06
推 namie1231: 一直以為是從發現知情的時間開始算耶…146F 10/02 09:12
→ flare5566: 這根本就是有線報了吧 最好走在路上看到148F 10/02 09:13
→ keric7: 意思是小孩出生後就沒通姦了,好厲害的追訴期算法151F 10/02 09:21
推 Junneo: .....153F 10/02 09:26
推 femlro: 哭哭 財產要被分一半了 幹155F 10/02 09:35
推 eric2057: 這樣看起來 爸爸還滿會安撫的 兩個家庭都一樣,只是還是很渣156F 10/02 09:36
推 NSlice: 性別正確不用被上色被標籤化推文狂洗真羨慕159F 10/02 09:39
→ Lydia66: 沒上綠色失敗 綠到爆炸161F 10/02 09:47
噓 maxtw: 公豬不意外162F 10/02 09:49
推 luismars: "知悉"是指6個月內必須要告。5年都沒"知悉"就喪失訴權。165F 10/02 09:56
→ luismars: 他雖然是現在才"知悉",但證據卻是2X年前的,除非可證明目前通姦ing,這其實還有得說。167F 10/02 09:57
推 lvlonster: 小三三十年來沒吵沒來亂正宮,其實也算個好小三了XD170F 10/02 10:03
推 zeanmar: 追溯期不是從知道開始算起 o_O?173F 10/02 10:06
噓 yufat: 通姦罪不起訴 但配偶權被侵害兩年內還是可以請求精神賠償174F 10/02 10:10
推 AlodLE: 徵信社也太不專業了 抓姦在床沒聽過175F 10/02 10:11
→ stapia: 噁心台男177F 10/02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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