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zsa123 (沉默的熊)標題 [新聞] 全國首例! 花蓮縣將開罰3名違規登山客時間 Wed Oct 18 05:21:29 2017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全國首例! 花蓮縣將開罰3名違規登山客
3.完整新聞內文:
3名登山客未依規定從南投縣入山攀登馬博橫斷,在花蓮境內因溪水暴漲受阻,今由空勤
直升機吊掛救出。花蓮縣消防局決依上月公布的「花蓮縣登山管理自治條例」三人各開罰
6萬元,並索討地面搜救費用,消防局表示,這是全國首例。
花蓮縣消防局災害搶救科長陳秋銘說,目前已有南投、台中、花蓮縣市實施登山管理自治
條例,經查另兩縣市都尚無開罰案例。
陳秋銘說,花蓮縣登山管理自治條例上月14日頒布,違反規定最高可開罰5萬元。經查,3
名登山客違反第6條規定,由領隊帶領入山,亦未依該條規定辦理登山綜合保險,縣消防
局因此決定開罰6萬元,並依第14條規定要求支付搜救費用。此外,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也將針對未依規定申請入園部分開罰。
花蓮縣消防局長林文瑞指出,國內登山活動非常盛行,但山域意外事故救援案件卻層出不
窮;登山管理自治條例的立法目的是保障民眾登山時能提高安全,對於擅自進入管制山域
而發生登山事故的違規民眾,也會要求支付搜救費用,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2762225
5.備註:
覺得溫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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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uoChingKou: 我要先承認起來不然無辜受害者太多 害我被板主群公幹不管有沒有證據啦 反正某爺就愛約 不意外啦zz09/03 16:47
看板 L_TalkandCha
作者 KuoChingKou (國慶爺)標題 [申請] 請辭板主時間 Fri Sep 4 22:42:49 2015
因私德太差,無法立表樣,也無顏進行判決,故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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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arry901: 昨天有看到新聞 罰蠻重的 幾乎是鄉民年薪1F 10/18 05:22
→ harry901: 新聞說的金額還有些沒有被列入 直升機費用三次約60萬據其他新聞說也會追討4F 10/18 05:24
→ Urbina: 罰款那還小錢 追討搜救費那才大筆14F 10/18 05:47
推 gohow: great16F 10/18 05:48
推 RedCarRet: 溪水漲只要不過河又不一定有生命危險,登山都沒備用糧嗎為何一定要政府來救,不會等水退了再過河,餓幾天又不會死17F 10/18 05:49
推 rekun: 未依規定才會被罰?所以像上次那個講幹話的就不會被追討搜救費用囉20F 10/18 05:53
推 Pepe1981: 才罰6萬也太便宜 看看日本澳洲 難怪台灣人都沒在怕22F 10/18 05:53
→ rei196: 哇嗚!中國首例耶!中國花蓮區也有法律耶哈哈25F 10/18 06:02
推 Sunerk: 正義必得申張30F 10/18 06:13
→ Hyver: 好的開始,以後別客氣,罰高一點33F 10/18 06:18
推 Kripp: 這些刁民真的不罰不怕38F 10/18 06:36
→ SHIRAYUKI: 上面有幾位眼睛掉了?
三人各開罰6萬元,"並索討地面搜救費用"39F 10/18 06:39
推 sergt: 有種違規登山就別求救浪費納稅人的錢43F 10/18 06:51
推 l711470: 這種大雨登山就不要人救吧45F 10/18 06:51
推 b9211173: 可以再麻煩記者追實際是否有收到錢嗎?47F 10/18 06:52
推 mkai: 終於! 支持嚴格執行49F 10/18 06:59
推 cchch: 喔喔61F 10/18 07:22
推 wowilan: 讚 辛苦了救援英雄62F 10/18 07:25
推 yan1979: 讚 救援成功 國庫有收入 雙贏64F 10/18 07:28
→ DDxMM: 溫馨,上班有個好心情65F 10/18 07:28
推 Cyclo: 好的開始75F 10/18 07:57
推 horse2819: 早就該罰 自己不怕危險還要人去救是殺小76F 10/18 08:03
推 jo66: 溫馨77F 10/18 08:05
推 trtc: 好吧,這次推一下後山王的鐵腕81F 10/18 08:19
推 sawd: 對啊,硬要爬山還要浪費資源,還覺得罰太少呢82F 10/18 08:24
推 totogood: 一定要罰 當台灣沒法律是不是84F 10/18 08:28
噓 cornerneko: 說罰得重的是不知道救援要花多少心力多少錢?搜救員還有可能賠上命,自私89F 10/18 08:48
推 yashiro: 讚讚讚!垃圾登山客就去賣屁股繳罰金吧!91F 10/18 08:52
推 wucrhow: 希望之後會繼續開罰92F 10/18 08:56
推 Henry: 死好93F 10/18 08:56
推 qpowjohn: 讚喔,不把自己生命當一回事就把荷包捐國庫吧98F 10/18 09:03
推 yudofu: 應該再加倍102F 10/18 09:10
推 HIRUMA: 讚!!!!!!!!!!!!!!!!!!!!!!!!!!!!!!!!!! 啊不是很會爬???104F 10/18 09:15
→ zxc2331189: 1人6萬太少了吧 直升機出勤的錢不只這些吧107F 10/18 09:18
推 torrot: 要相信聖光108F 10/18 09:19
推 asole: 罰得好109F 10/18 09:22
→ neoa01 …
→ neoa01: 爽,每次看到天候惡劣還硬要去山海玩的zZ111F 10/18 09:30
→ deepinsoul: 罰真的剛好而已,前陣子不是才有救援人員受傷的事情。112F 10/18 09:31
推 bingreen: 出去救的全部費用,算在他們身上吧115F 10/18 09:39
推 tostcamp: Good
各罰六萬,其實還有點少耶118F 10/18 09:47
推 yudofu: 建議不聽勸阻入山的簽生死狀,活著不救死了不准收屍,就放路邊當教材122F 10/18 10:08
推 TNTKK: 罰太少125F 10/18 10:15
推 s04416: 覺得溫馨126F 10/18 10:16
推 godofdeath: 請將所有搜救費用實報實銷,不要慷納稅人之慨 謝謝127F 10/18 10:17
推 nekosandy: 使用者付費 救援人員費用 直升機費用 油錢 耗材129F 10/18 10:30
推 bilibo: 罰太輕 一人罰60萬才對130F 10/18 10:31
噓 xhung: 南投有自治條例 花蓮也有 南投進花蓮出 誰罰?
到時打行政訴訟 花蓮縣府輸就好笑了...139F 10/18 10:55
推 Sigor: 推樓上Y大教材說 XD143F 10/18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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