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incsnow (sincsnow)標題 [新聞] 酒駕性侵傷害兒童得「鞭刑」連署通過!時間 Fri Nov 3 14:54:38 2017
1.媒體來源:ETtoday新聞雲
2.完整新聞標題: 快訊/酒駕性侵傷害兒童得「鞭刑」連署通過!政府60天內得回應
3.完整新聞內文: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台灣近年來酒駕、性侵和虐童案件頻傳,有網友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
,建議酒駕累犯、性侵及幼童傷害等罪犯除現有刑責外,還應額外追加「鞭刑」。今天(
3日)中午已通過5000人附議門檻,相關部會得在2018年1月3日前回應。
提案者指出,性侵犯對被害人造成極大的身心傷害,且再犯率極高;另外,有鑑於我國已
進入少子化社會,對於國家珍貴的未來棟樑施以各種暴力傷害,無疑是侵犯國家利益、造
成社會不安;至於酒駕者在犯罪前處意識清楚狀態,卻仍酒駕,無疑是藐視法律存在,才
會有酒駕行為。
提案者說,針對上述三種罪犯,若增加鞭刑懲罰,不但可嚇阻再犯可能,對於未犯之可能
犯及預備犯也能達到嚇阻作用;此外,鞭刑沒有懲罰過重或人道問題,還能減少無辜民眾
受害,不僅對社會大眾具有教育意義,還能分別減輕警方、獄政的值勤負擔和管理壓力,
減少社會成本支出。
提案者建議,性侵犯或傷害幼童者除應負現行刑責外,應追加鞭刑懲罰;而酒駕除初犯外
,若再犯無造成人員傷亡,除現行刑責加重外,每累犯一次多加1鞭,至多以3鞭為限;但
第一次酒駕若造成人員傷亡,就必須多加1鞭,以此起算每次判鞭刑以3鞭為限。
提案自10月27日檢核通過後,截至3日凌晨0時僅289人附議,但經媒體報導後,半天內連
署「爆量」,截至3日中午已超過5000人附議門檻,相關部會得在60天內回應。贊成者認
為,「能有效降低犯罪率」、「這些人犯罪無悔意,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台灣恐龍法官輕
判」。
新北市蘆洲警分局警員陳昭宏2016年7月在台64線高架橋上執勤,遭32歲女子陳以恩無照
酒駕追撞,他被夾在兩車中間導致雙腿粉碎性骨折,歷經7次手術仍保不住右小腿,忍痛
截肢;當時,他才剛與擔任護理人員的妻子登記結婚2個月,提筆寫下紙條,「謝謝大家
,我會堅強!」 今年3月補向妻子求婚,並補辦婚禮,「如果沒有她陪伴我,我可能走不
到現在。」
而陳昭宏歷經14個月辛苦的治療與復健,9月1日終於披上制服重返工作崗位,交通分隊同
仁看到他返隊,紛紛驚喜大讚,「太好了!兄弟你終於回來了!」陳女被查出2015年早因
酒駕被吊銷駕照,卻又酒駕,以10萬元交保。新北地院一審判刑3年2個月;不過,高等法
院10月3日二審改判2年10個月。
●網友提案酒駕者加入鞭刑:
第一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員傷亡,仍以現行之刑責,對酒駕者加以懲罰。
第二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員傷亡,除以現行之刑責加重外,加鞭刑1鞭。
第三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員傷亡,除以現行之刑責加重外,加鞭刑2鞭。
第四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員傷亡,除以現行之刑責加重外,加鞭刑3鞭。
第五次犯罪者,未造成人員傷亡,除以現行之刑責加重外,加鞭刑3鞭。
但第一次酒駕犯罪者,如造成人員受傷或死亡,就必須加鞭刑1鞭,開始起算,每次判鞭
刑以3鞭為最上限。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103/1044736.htm
5.備註:
趕快來這裡連署: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f2c4075f-04e7-4d1d-8712-3cd78aba3df7
讓連署的人愈多愈好,不然,這些為非做歹的人,就是沒有在怕。
特別是那些傷害跟性侵兒童的人,更該重重的懲戒。不然,沒痛過,沒在怕,
一再的傷害人,請大家連署支持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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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6.116.107
※ 文章代碼(AID): #1P_1AnUD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09692081.A.78D.html
推 EXPCDR: 什麼水準的公民就有什麼樣的政府2F 11/03 14:55
推 chongwen: 好奇問,這平台回應有成功的案例嗎?4F 11/03 14:55
※ sincsnow: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11/03 14:55
推 pokyhoyo: 鞭刑死刑都是古代以暴制暴 台灣越來越不文明人權倒退嚕8F 11/03 14:56
推 shonbig: 這個平台設置很久了 怎麼最近才報導一大堆?10F 11/03 14:57
→ shonbig: 是記者發現新的新聞產生器了嗎12F 11/03 14:57
→ newago: 執鞭的人可能要先去新加坡實習一番13F 11/03 14:57
→ wwvvkai: 這連署根本玩玩的 哪次有立法成功14F 11/03 14:58
→ lulocke: 你在行政院下的國發會連署要立法院立法修法的東西15F 11/03 14:58
推 uoiccle: 去殯儀館或醫院當志工也不錯16F 11/03 14:58
→ lulocke: 是要法務部擬草案送審嗎17F 11/03 14:58
噓 QoGIVoQ: 這根本社大覺青交流平台21F 11/03 14:59
推 hu6111: 這連署一點屁用都沒有,只有天真的人會連署這個吧23F 11/03 15:00
推 Elmore: 公民自慰平台24F 11/03 15:00
→ wotupset: 酒駕累犯 甚至三犯五犯的都抓去抽一抽打一打25F 11/03 15:00
→ hu6111: 立法院最大啦,搞這玩意是要笑死人嗎26F 11/03 15:00
→ gnc: 性侵兒童的鞭前面31F 11/03 15:02
推 seabox: 還應增加斬首 凌遲 車裂
腰斬32F 11/03 15:02
推 pigofwind: 覺青自慰平台,你怎麼不連署酒駕唯一死刑算了34F 11/03 15:02
→ gnc: 打到立委XDDD 突破盲腸了XDDDDD35F 11/03 15:02
→ zebra7: 那就自慰平台而已 到底在爽啥?哪個有成案過 官員才不屌你36F 11/03 15:02
→ excia: 已經淪為搞笑平台37F 11/03 15:03
噓 hh800315: 跟你說喇 連署房地產免稅立法院秒國啦幹 還60天?38F 11/03 15:03
→ ev331: = =哪個智商提的39F 11/03 15:03
推 egain: 一句不合憲或違反比例原則就打發掉你了 哪個智障開連署的43F 11/03 15:04
推 YangeR: 只支持唯一死刑45F 11/03 15:05
推 ttff: 首先要先驗證嚇阻性的可能 死刑討論廢死嚇阻性就吵得不可開交 鞭刑我不看好50F 11/03 15:10
噓 ypc1994: 永遠都拿罐頭回覆的智障論壇 只有喜憨兒會自嗨52F 11/03 15:11
→ jaseman: 換個說法,忽視這件事也代表反對酒駕跟性侵重罰…56F 11/03 15:13
推 Areso: 鞭刑57F 11/03 15:13
推 daniel3658: 讓DPP執政後不敢上街的覺青能自慰 是這平台唯一功用58F 11/03 15:15
推 fuyako: 還有連署寵物店只能賣收容動物的,笑死63F 11/03 15:17
→ k70113: 連署過跟立法過是兩回事64F 11/03 15:18
→ pigofwind: 這平台是行政院的又管不到立法院,最多發個函過去而已66F 11/03 15:21
推 tqaz: 已附議,不過這刑法要通過,很難68F 11/03 15:26
→ poopllll: 怎不是加碼公共場所及住家抽菸排發二手菸者鞭刑的概念噢69F 11/03 15:27
推 KCHG: 這連署好像幾乎每次都被政府謝謝指教打回?70F 11/03 15:27
→ kurtsgm: 純幻想 台灣鞭刑不可能74F 11/03 15:31
→ pigofwind: 有阿,你現在去連署支持政院一例一休修法,馬上就過 XD77F 11/03 15:31
推 leutk: 笨死了 也只對市井小民會判 有錢權貴你覺得會判嗎78F 11/03 15:36
→ poopllll: 怎不是提案公共場所及住家抽菸者鞭刑摑掌一抽案的概念噢79F 11/03 15:37
噓 ct78645: 這網站倒底有什麼意義?80F 11/03 15:41
推 amadda: 支持鞭刑,肇事酒駕/性侵/虐童的都去抽鞭子87F 11/03 16:01
噓 ss860708: 為什麼不公開斬首示眾呢^^88F 11/03 16:05
噓 ben54302: 3鞭是三小喇,之前新加坡抓人畜無害偷渡客都十幾鞭惹,酒駕肇事才3鞭!?89F 11/03 16:05
推 Badestass: 兒童是12歲以下嗎 最好年齡壓低一點不然一些小屁孩就仗勢你不敢怎樣在那裡耍低能92F 11/03 16:06
→ Dudley: 噗哧 大家來吃罐頭囉94F 11/03 16:08
噓 hw1: 叫政府粗來講幹話的平台95F 11/03 16:09
噓 LYS5566: 不可能過的啦 你當那些法律人假人喔?????98F 11/03 16:18
噓 jilluck: 記者又多了一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可抄新聞99F 11/03 16:19
噓 CALLING: 我覺得應該隨機抽樣強制觀刑才有嚇阻力 不論男女老幼101F 11/03 16:37
推 fit8590: 這平台消化用的而已 真的能過還需要立法院 難啊~102F 11/03 16:40
噓 g8san: 這東西來個白人犯法要鞭刑 就會自動轉彎了103F 11/03 16:50
噓 mis1114: 寧願拿去鞭貪污的,只鞭這幾個很沒用104F 11/03 16:52
噓 bcmaple: 自慰平台 等法令通過了再來報 好嗎??106F 11/03 16:54
推 doom3: 會痛就會怕 這是人性 為啥不可行 明明就很棒109F 11/03 17:27
噓 yuta02: 變態提案110F 11/03 17:28
推 mario2000: 玩大點啦 要就要比新加坡猛 直接就20鞭開始起跳啦114F 11/03 18:21
推 wWwWw5566: 每次講到這個平台,總是一堆人在檢討
連署的人是低能兒是喜憨兒,其實真正該被檢討的是這個垃圾政府不是嗎?大家應該都是希望臺灣不再是鬼島,只是到底為什麼人民之間要互打成這樣?為什麼沒人重視總是把百姓當猴耍的政府?115F 11/03 18:25
→ nakura: 記者又有新來源抄了120F 11/03 18:26
噓 a22122212: 結果一堆人在說平台很爛 沒在討論這法有沒有用122F 11/03 18:29
噓 p587868: 支持鞭刑 不支持垃圾平台 專門給政府打哈哈用的123F 11/03 18:32
噓 ffhh: 軍警立委官員 犯同樣法應加重鞭數 就贊成
幹牠娘鞭軍警立委政府官員鞭到爆菊花124F 11/03 18:33
推 sanxiao: 通過率0%的平台 討論度還真高 呵126F 11/03 18:51
推 chia7812033: 看誰要提議女性外遇石刑
ptt肥宅就不怕養別人小孩了127F 11/03 18:55
推 MoronJJ: 人權團體出來該呀129F 11/03 18:59
→ teras …
噓 teras: ☎一群笨蛋,有打人打到流血都不用負責的警察國家還不夠嗎☎132F 11/03 19:24
推 zx8262: 酒駕 性侵虐童都去死啦133F 11/03 19:31
推 jesusX: 聽到鞭刑覺得很A耶,我是不是很嚴重?134F 11/03 20:25
推 lin961213: 雖然覺得連署過最後也不會過關....135F 11/03 20:55
推 almondchoco: 唉 根本不可能 有沒有理性的人去提一個提高刑度的136F 11/03 21:26
推 raikataiwan: 比智障的改時區有意義多了,不過支持廢死的民進黨??137F 11/03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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