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neverlean (學不會)標題 [問卦] 法律為什麼不寫的白話文一點?時間 Sat Nov 4 16:22:42 2017
如題
為啥法律要寫得讓人一直google
甚麼除斥期間,法律保留,課予義務訴訟,形成權,抗辯權
寫成這麼難懂,是要怎樣用法律保護自己啊?
就寫白話一點啊
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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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ms9: 與中國統一就沒問題了2F 11/04 16:23
→ Waitaha: 寫的複雜點才能弄死你Y5F 11/04 16:24
推 Realism: 最近白話文判決越來越多了,個人樂觀其成9F 11/04 16:24
→ infoman: 倒是問問你哪門專業沒有寫得術語連篇的10F 11/04 16:25
→ heyosway: 不是寫給你們這種理工廢物看的,懂?13F 11/04 16:26
推 kaibaemon: 這樣才能有模糊解釋空間 越文言越是如此14F 11/04 16:26
→ Realism: 原po講的是專業術語,但我覺得要改的是法院常有一些莫名其妙的用字15F 11/04 16:26
→ antivenom …
噓 antivenom: 理組崩潰 難怪理組常被告爽的 理工肥宅上法庭只能被電17F 11/04 16:27
→ andytaso: 這才叫高尚 給你們賤民看懂幹嘛18F 11/04 16:27
推 chuny: 法律用語很多都是日本來的19F 11/04 16:27
推 lamda: 故意的阿,讓你看不懂才顯得法官莫測高深,這樣他亂判20F 11/04 16:28
→ Realism: 以為用艱難的詞包裝生活用語就顯得高人一等21F 11/04 16:28
→ lamda: 你就看不懂了 自然也沒辦法透過討論來給他壓力24F 11/04 16:28
→ sidvrra: 越是讓人弄不懂,越有操作的空間啊~25F 11/04 16:29
→ lamda: 如果判決書寫到人人都能看懂 那法官以後還混什麼26F 11/04 16:29
→ lamda: 所以簡單的邏輯與事時也要寫的冗長拉雜 好讓你們看不下去28F 11/04 16:30
推 watameki: 你講的那幾個詞都是德文翻日文,中國再抄日本的29F 11/04 16:30
推 heinse: 這樣大家都懂法律 很不方便30F 11/04 16:31
推 fzxcvbna: 公文也是啊,給民眾看為何不白話32F 11/04 16:31
推 diggi: 有很文言嗎?36F 11/04 16:34
推 Superxixai: 阿你舉的那幾個名詞就都很專業阿,想要看懂可以買幾本大學用書來看看37F 11/04 16:34
噓 mahoro: 因為都是抄日本的39F 11/04 16:35
推 kekeyo: 這是專有名詞 還可以接受 不能接受的是繞來繞去的肯定否40F 11/04 16:35
→ mahoro: 有興趣可以比較日本和台灣的法律書 根本是無縫接軌41F 11/04 16:35
推 chinnez: 法律人人都懂那還要律師幹嘛?43F 11/04 16:36
推 jrr661: 文組要給理組看不懂der
程式碼白話看看ㄚ46F 11/04 16:40
→ dahlia7357: 跟廉價小說一樣看似用字艱澀實則內容空洞廢話一堆51F 11/04 16:42
推 rutw: 並不是沒有不成立的道理52F 11/04 16:43
推 ajoejoe: 因為有些概念不是一般白話可以解釋的
不過一些文章用語真的應該改54F 11/04 16:45
推 x17cvbnm: 國民國文程度太糟加上各專業領域都有自視甚高的通病,才會有這種問題58F 11/04 16:46
推 Elisk: 因為是從日本繼受過來很多彆扭的文法結構根本日文...62F 11/04 16:49
推 hidewin200: 跟讀法律的說 他絕對會跳腳 屢試不爽XDDD63F 11/04 16:49
推 MacOSX10: 大概十幾年前 動畫字幕組的翻譯品質也比現在爛很多64F 11/04 16:49
→ liuedd: 基礎智力篩選門檻65F 11/04 16:50
推 alladult: 理組的國文分數比大多數文組的高,怎麼辦67F 11/04 16:50
→ MacOSX10: 應該是譯者能力問題吧 那些用語就變成像尿垢一直卡著68F 11/04 16:51
推 wavek: 故意的 就機掰又假掰70F 11/04 16:53
推 knaw: 因為文組的只剩寫文言文的功能了72F 11/04 16:54
推 jeans520: 這讓我想到寫書信的文字迷腳也一堆~73F 11/04 17:02
→ emou: 模稜良可 可坳可辯76F 11/04 17:08
推 Fanchiang: 因為寫死的話法官就不能展現出恐龍智慧了77F 11/04 17:10
推 pptsuck: 律師平均得多用69個字來敘述一件事情 這有統計78F 11/04 17:11
推 kilof: 外文翻譯的啊 重點是翻不好79F 11/04 17:12
推 muzik: 太白話萬一被看懂在瞎扯怎辦82F 11/04 17:14
推 cateyes: 這樣就沒人要請律師了83F 11/04 17:14
噓 matto: 不是文言文 那是日文或德文術語理組連什麼是文言文都不知道86F 11/04 17:16
推 yillusionwei: 我覺得問題還是出在國家對法學知識教育這塊不夠,非法律人有幾個人真的知道「未遂犯」的要件??87F 11/04 17:18
推 Khadgar: 如果理組敘述能力像文組一樣差,那愛因斯坦場方程可能
寫100萬個字後連自己都看不懂...現在還在用馬車89F 11/04 17:19
推 XperiaZ5: 很多用詞是從外國來的,就一直沿用至今
不否認很多是在講廢話,但另一方面也很多人以為法律翻翻法條就懂了,自以為是的人蠻多的
只要不合乎自己的想法,就是別人在自以為高人一等XD91F 11/04 17:21
推 Sylph: 一般人看懂了就會威脅到法律人的權威96F 11/04 17:27
推 lozupomelo: 之前有法官討論過這個問題XD 有時候是長期整個集團的習慣,最近有越來越白話的趨勢97F 11/04 17:27
推 akway: 因為 文組99F 11/04 17:29
推 kaibaemon: 台灣的文組很奇怪 按理說文組應該是最懂得把話說清楚101F 11/04 17:36
噓 nildog: 很多是專有名詞好嗎?像除斥期間,光解釋就要多少字,每次提到不用些詞彙替代,那要佔多少篇幅...109F 11/04 17:57
推 probsk: 專家是訓練有素的狗 自然要用狗語溝通111F 11/04 17:58
噓 yufat: 笑死 高等人的術語啊 那醫生直接寫感冒就好了啊 寫那些病名藥名衝三小112F 11/04 17:58
推 taiki39: 當日常用語不能簡短精準表達意思,就導致專有名詞的產生,近代法律也是上百年歷史堆砌的,有些用語文言是必然的,不必要的可以隨時代改,但無可避免就是有些專有名詞~115F 11/04 18:08
推 beer3541: 可以看臺南地院刑事106交易字701號判決,這一篇是白話文118F 11/04 18:15
→ si87037: 講得好像用白話文你就看得懂一樣120F 11/04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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