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tarCat76 (灰色星星)標題 [爆卦] 台灣過勞標準沒有彈性(拜託高調)時間 Fri Nov 10 21:26:32 2017
餓死抬頭
小弟妹最近發現內閣努力推行新政,
去年就任的親民愛台民進黨新政府,
很努力地拚經濟,也認真解決五缺,
台灣氣象一新,人民無不感恩戴德。
勞資平衡是維持社會安定不二法門,
工時延長增加加班時數讓勞資雙贏,
過去一些不合時宜的舊規應該要改,
勞動部、行政院也負責地推動新法。
But,就是這個But
目前要新修法的一例一休裡的加班工時放寬彈性變成,每月加班上限54小時, 但是每3個
月上限仍維持138小時,也就是說
加班時數可以變成這樣:
第一個月30
第二個月54
第三個月54
第四個月54
第五個月54
第六個月30
第七個月??
這麼一來,第七個月要是不小心加班超過24小時,第二個月到第七個月加起來的加班時數
就來到了270小時,平均起來每個月加班時數達到45小時,算到這裡嚇了一大跳,這樣不
就達到過勞認定標準了嗎?
過勞認定標準之一:
長期工作過重:
(1)發病前1個月,加班超過100小時
(2)發病前2到6個月,月平均加班80小時
(3)
發病前1到6個月,月平均加班超過45小時
我的E政府 安全專題 - 超時工作
https://goo.gl/dxUmQw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https://goo.gl/fiMCAQ
職業促發腦血管及心臟疾病(外傷導致者除外)之認定參考指引 節錄
https://i.imgur.com/1Z8k87e.jpg
林美珠勞動部長說這次勞基法越修越漂亮,那如果勞工在這段加班期間不小心升天了,豈
不是造成老闆的困擾,萬一告上法院,被判是過勞死,老闆可能還要賠償勞工,老闆少賺
一台Jaguar得不償失,勞工心裡也會過意不去,那過勞標準是不是應該也要跟著勞基法改
漂亮一點?
林萬億政委說增加加班工時、勞資協商是國際潮流,所以是不是應該開放讓勞資協商決定
每家公司的過勞標準。例如A公司勞工愛加班,過勞標準就勞資協商到半年總加班時數500
小時;B公司比較不愛加班,過勞標準就勞資協商到半年總加班時數300小時,勞資協商勞
資雙贏。
如此一來,開放過勞死的彈性,那些想加班的人,不管是北部、中部、東部的勞工還是淡
水的阿嬤,都可以放心的加班,不用擔心過勞死會造成老闆的問題,老闆們也可以放心拚
經濟。
有彈性的勞基法、有彈性的過勞死標準,這樣才不會像之前一樣老闆不給加班,勞工無班
可加。
備註:
可能會有人說那之前每月加班上限46小時也有超過過勞標準之嫌,沒錯!所以為了勞工加
班更有彈性,更應該支持開放過勞死標準勞資協商。
為了想加班的人,拜託高調!!!讓政府聽見勞工的聲音
如果不知道要推什麼,可以推:
加班時數每月上限不該增加
補充說明:
對於質疑第二到第四個月加起來就超過的人
先看個影片
https://youtu.be/DJlqMB884Vg
已知修法方向一季總和加班工時上限138小時,單月最高54小時,目前認為是一季包在一
起算,政論節目上也是這麼討論,而不是任意取三個月都要符合13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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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223.234
※ 文章代碼(AID): #1Q1QaBv4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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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da17a3: 好啦 自願性加班不算過勞死 嗚嗚 等等繼續戰公務員教師2F 11/10 21:27
推 after1: 政府缺德 勞工過勞3F 11/10 21:27
QQ
推 widec: 加班時數每月上限不該增加8F 11/10 21:28
也行
才不是,人家不來了
發錢文會被酸
推 syterol: 修之前上限46小時的時候怎不提15F 11/10 21:28
小小備註...所以其實原本的上限就已經遊走過勞邊緣
→ linda17a3: 手沒碰鍵盤滑鼠電話不算工時 監視器工時算法16F 11/10 21:28
推 simata: 等死吧..勞奴17F 11/10 21:29
※ 編輯: StarCat76 (111.83.223.234), 11/10/2017 21:33:21
推 SixLine: 正常上下班就夠生活 誰會想加班 為什麼要選一堆沒腦的22F 11/10 21:30
推 linda17a3: 嗎的那為什麼選舉的時候明明知道會被騙 還帶風向說投26F 11/10 21:30
→ linda17a3: 資進黨 才智力測驗過 海水退潮還敢承認自己是受害者28F 11/10 21:31
我的褲子真的沒了
推 hspnvzte: 蔡英文下台 蔡英文下台 蔡英文下台30F 11/10 21:31
噓 GOD5566: 加班不報加班時速就不會增加惹31F 11/10 21:31
推 sheagia: 這板都是無腦投票的吱吱啦 沒用的32F 11/10 21:32
推 theseller: 黨工要來噓了~幫補血~安樂死不合法,過勞死合法~幫QQ36F 11/10 21:33
推 sbw0115: 缺德的人修出來的法能多好?40F 11/10 21:35
推 window13: 原來所謂的上限是人體上限呀!!!!!!41F 11/10 21:35
推 cul287: 垃圾lie神43F 11/10 21:35
※ 編輯: StarCat76 (111.83.223.234), 11/10/2017 21:38:20
推 didi0909: 還有一堆12小時算10小時的手不在方向盤條款49F 11/10 21:37
推 cklan: QQ51F 11/10 21:37
推 MAX777: 覺青黨工沒空來推啦,換個顏色這篇早爆了52F 11/10 21:37
推 youbi: 台灣其實只缺 德54F 11/10 21:38
→ gca00631: 46*6也才276,你不愛加班半年還加300小時是自打嘴巴?55F 11/10 21:38
勞資協商過勞死標準,這世界就沒有過勞死了,Peace!
推 asiapu: 先打卡再加班,就看不出來了57F 11/10 21:39
※ 編輯: StarCat76 (111.83.223.234), 11/10/2017 21:40:57
推 youbi: 台灣很多製造廠,兩班制,在公司12小時,但工時只算10小時所以你的錢只領10小時的,但在工作崗位真的時間到就休息啊60F 11/10 21:39
推 senma: 美豬:幹我怎麼沒想到過勞標準也要彈性,感謝網友提醒,馬62F 11/10 21:40
→ youbi: ?分秒不差?63F 11/10 21:40
→ senma: 上修64F 11/10 21:40
推 kilig: 加班時數每月上限不該增加67F 11/10 21:42
推 Miralles: 小鶯下海去連賣六個月看看會不會過勞?71F 11/10 21:43
推 konanno1: 幹你娘垃圾民進黨,勞工沒家庭不是人嗎?幹你扭類73F 11/10 21:43
推 fraction: 需要加班是老闆管理分配事情能力不佳啦75F 11/10 21:43
立委表示:地方的勞工想要加班
推 fhscyt: 加班時數每月上限不該增加幹你老師資進黨77F 11/10 21:44
推 etsen: 高調78F 11/10 21:45
※ 編輯: StarCat76 (111.83.223.234), 11/10/2017 21:46:18
推 kyosp: push81F 11/10 21:46
推 lalsoft: 加班時數每月上限不該增加84F 11/10 21:48
推 nixon: 簡單啊,改成依法加班時數的都不算過勞即可86F 11/10 21:48
上限增加了,上法院搞不好會被這樣主張
推 mow1982: 財團爽到噴汁。跑車豪宅熱賣。89F 11/10 21:49
推 addbot1024: 推你 可是政府會說勞資協商好 就沒有過勞問題了呦~90F 11/10 21:50
※ 編輯: StarCat76 (111.83.223.234), 11/10/2017 21:52:38
推 theseller: 蝶戀花表示:人為財死 合情合法合理93F 11/10 21:52
噓 weed222: 握著方向盤才算上班,懂?95F 11/10 21:52
林部長美珠:我們的認定就是剛剛我說明的,如果這段時間他把車門關起來,他可以去散
散步或做做操,也可以去聽音樂或是……
推 feartis: 你要我推我就推嗎?97F 11/10 21:53
推 qazwsx176: 大膽,膽敢質疑偉大的DPP,等等黨工覺青上來噓爆你98F 11/10 21:54
※ 編輯: StarCat76 (111.83.223.234), 11/10/2017 21:55:09
推 lulocke: 你這個漏洞本來資方律師以後要用的 被你破梗99F 11/10 21:55
※ 編輯: StarCat76 (42.76.186.16), 11/11/2017 11: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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