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inhsiuwei (清心寡慾的天煞孤星)
標題 Re: [問卦] 明天要出庭了..
時間 Tue Nov 28 00:47:53 2017


※ 引述《handsome11 (渝民)》之銘言:
: 明天就要因為妨害名譽被告出庭了......
: 小弟心中有些忐忑不安
: 請問有沒有有經驗的大大可以分享一下
: 再網路上嘴砲被告的經過呢?

教你幾招:

1.我不是罵人,
  我是對一件與社會大眾公共利益有關的事進行合理評論。

2.我對事不對人,沒有指名道姓。

3.我不是第一個發表相關言論的人,
  只是回應與重述其他鄉民網友意見。

4.我發表的言論所指涉的帳號並非公開,
  此匿名帳號不至於與現實本人產生直接連結,
  因此也不會造成名譽實質意義上的損害。

5.我沒有實質惡意。
  我與他現實生活並不認識,
  沒有妨礙他個人名譽的動機。

6.我所說的話是引用媒體與他人言論,
  並已盡查證義務,非無中生有。

7.我被盜帳號了,當下發言的不是我。
  我平常PO文IP都用xx.xxx.xxxx,
  這個IP則是oo.ooo.oooo(附證據)

這幾招試看看吧,都不行只好找個好律師了。

對方如果是釣魚訟棍,千萬不要妥協合解。

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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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54.205
※ 文章代碼(AID): #1Q746ySk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11801276.A.72E.html
※ 同主題文章:
11-28 00:32 handsome11.
Re: [問卦] 明天要出庭了..
11-28 00:47 linhsiuwei.
luckyalbert: 推這篇
補推1F 11/28 00:48
SFlash: 4 要看法官買不買帳 ㄎㄎ3F 11/28 00:50
t81511270: ㄧ看就是老江湖4F 11/28 00:50
cs410567cs: 推5F 11/28 00:51
jerry1018372: 專業的~6F 11/28 00:51
EXGG: 常被吉 4847F 11/28 00:51
corlos: 其實只要跟庭上表達跟告訴人一點關係都沒有,就不會有事了8F 11/28 00:52
schooldance: 推9F 11/28 00:52
peterj0727: 推 專業大大10F 11/28 00:52
QBey: 8.法官大哥好 我爸爸是11F 11/28 00:52
jack168168tw: 這篇可以收精華區12F 11/28 00:52
xing1007: 你如果不是律師  就是常被告13F 11/28 00:52
kioh: 讚14F 11/28 00:52
cc02040326: 你常被告嗎15F 11/28 00:53
brian900530: 超專業16F 11/28 00:53
chong17: 專業17F 11/28 00:53
GGrunrundela: 八卦真的有訟棍 什麼低開頭的超可怕嘔嘔嘔18F 11/28 00:53
g80123: 請律師不划算吧= =19F 11/28 00:53
elephanting: 老江湖20F 11/28 00:53
higameboy: 概念式連結 怎解21F 11/28 00:54
schooldance: 訟棍真的該嚴懲22F 11/28 00:54
hardbop: XD23F 11/28 00:54
chang505: 你專業24F 11/28 00:55
lovew811159: 律師安25F 11/28 00:55
mimiLin5566: 你常被告嗎26F 11/28 00:55
mig: 專業 XDDDDD27F 11/28 00:56
ap954212: 法律系的吧28F 11/28 00:57
dxxxb: 推29F 11/28 00:57
aeiou917: 這篇應該m起來30F 11/28 00:57
deerdriver: 出庭是偵查庭還是法庭啊31F 11/28 00:57
shutout5566: 超專業 不過每個解答都有正反面判決XD32F 11/28 00:58
cww7911: 好像不錯XD33F 11/28 00:59
uiiuooo3: 這篇應該置頂  拯救八卦眾嘴砲宅34F 11/28 00:59
deerdriver: 原po說的可以參考啦 但是如果你已經指名道姓或者很明顯在對對方講話 我覺得可以和解就和解35F 11/28 00:59
LeonardoChen: 敢快存起來37F 11/28 00:59
mirza: 噗.還真沒什麼用,法官就一句話就能神打臉了38F 11/28 01:00
RishYang: 長知識39F 11/28 01:01
Yelich: 推40F 11/28 01:01
dnzteeqrq: GGrunrndela 準備收傳票41F 11/28 01:01
VOLK11: 原Po整理清楚
個人覺得網路言論,無風不起浪
會被講通常有梗42F 11/28 01:02
SweetDestina: 不要被嚇 不用和解 除非你指名道姓不能不具真實連結45F 11/28 01:03
VOLK11: 除非是無中生有,每個人本來就能根據事實評論
指明道姓也是能評論啊
我覺得蔡依林金馬唱得不好聽
如果我評論的不對。我會被其他人公幹啊
本來就要以言論自由為主47F 11/28 01:03
rumirumi: 老江湖52F 11/28 01:05
ilovesnow: 如果有些人真的是嘴賤那就是剛好而已53F 11/28 01:05
SweetDestina: 不罵人都會收理收傳票啦
不用怕是有罪 只要申請都會被受理管你是否有罵人54F 11/28 01:06
VOLK11: 反正法官會根據事實和情節輕重裁決
一般來說,都不會起訴
除非是滿嚴重的程度56F 11/28 01:07
Sahaquiel: 推59F 11/28 01:08
SweetDestina: 所以差IP查水錶 管到罵一個網路帳號還受理 真是沒言論自由了60F 11/28 01:08
lostguy: 給入門者的實用指南62F 11/28 01:08
godofsex: 專業63F 11/28 01:09
VOLK11: 如果一個人和另一人沒在一起
結果有人罵很難聽,又誣指他們在一起
那妨礙名譽才成立
如果這兩個人事實上就在一起
那有人評論說不速配。鮮花插在牛糞上
那是不起訴的,因為根據事實評論64F 11/28 01:09
SweetDestina: 除非你說人名阿 你網路帳號就不是用真實身份存在的70F 11/28 01:10
htc10: 讚72F 11/28 01:11
lyu0001: 推73F 11/28 01:11
SweetDestina: 頂多網路虛擬板規的事74F 11/28 01:12
earnformoney: 道長還在寫狀嘛?75F 11/28 01:13
VOLK11: 反正就是根據事實或新聞都可以評論
就算講得很難聽
但不可虛偽事實,明明當事人沒有,
卻妨礙他名譽說有76F 11/28 01:13
jetaime851: 收藏80F 11/28 01:14
idlewolf: 平常就要記得別指名 反正蠢貨自己會對號入座81F 11/28 01:14
manlike: 隨便亂掰就好囉~ 反正千萬要堅持不認罪及不和解 呵82F 11/28 01:15
h73o1012: 推防身83F 11/28 01:15
akway: 某些人超愛拿id攻擊鞭屍的 小心夜路走多被告阿84F 11/28 01:15
Dethklok: XD85F 11/28 01:15
VOLK11: 還有第7點,如果沒有被盜帳號,不能做偽證
其他都可以用86F 11/28 01:16
SweetDestina: 講n樓和m樓有奸情 你是知道他是誰 板規可管 法律還要受理虛擬帳號名譽嗎
想想吧 不要被訴棍卡油了88F 11/28 01:18
sqe123456z: 這篇m起來收精華區91F 11/28 01:19
SweetDestina: 可丟可棄可多重的帳號92F 11/28 01:20
VOLK11: 匿稱更沒有啥法律效力
就算偶是Ai,咬偶啊
妨礙名譽要真名93F 11/28 01:20
zero12395: 高手96F 11/28 01:21
ECZEMA: 推97F 11/28 01:21
hdotistyle: 你常被吉?98F 11/28 01:21
VOLK11: 但個人不太贊成對公開暱稱人身攻擊
去攻擊ㄧ堆符號幹嘛
YYGG和GGYY是不是同一人,要尼管
不是又怎樣
是又怎樣,匿名就是保有隱私99F 11/28 01:22
imhideji: 推353F 11/28 18:44
wayhowhown: 推 專業354F 11/28 23:57
olafbb: 優秀推355F 11/29 12:58
XP1: 妨害,不是妨礙。 要讀書。356F 11/29 20:40
ksco: 教科書357F 11/29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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