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DoraGmon (哆啦G夢)標題 [新聞] 國民法官來了! 年滿23歲就可能被抽到時間 Thu Nov 30 11:10:10 2017
國民法官來了! 年滿23歲就可能被抽到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847878?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2017-11-30 11:03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實踐司改重大里程碑!司法院今公布「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初稿,明定最輕本刑七年
以上或故意犯罪因而致人於死者等案件,為國民參審案件,由六名國民法官將與三名職業法
官共同決定有罪與否及量刑;將來只要年滿廿三歲國民,除了法定資格不符外,均有擔任國
民法官之權利與義務,否則最高得裁罰三萬,而任職公司必須給予公假。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指出,決定為廿三歲是配合選罷法,年滿廿三歲者有被選舉權,考量其
知識見解與歷練達到一般標準。此外,基本上被告沒有選擇權,符合草案規定案件,必須由
國民參審。
草案初稿公布後,邀請社會各界討論、提供意見,呂太郎表示,希望明年二月可將草案送進
立法院。
依據草案,在地方法院一審應行參審案類,為最輕本刑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故意犯罪
因而致人於死者,但也訂出例外,包括少年刑案、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或案件過於繁複、高
度專業不適參審,或有事實足認參審難期公正等案件,都可排除參審。
地方法院每年九月前將次年所需要的國民法官人數報給轄區內地方政府,縣、市政府,再以
隨機抽選的方式選出國民法官、造冊;若國民法官無正當理由在選任期日到場或虛偽、拒絕
陳述等,得罰三萬元以下罰鍰。
草案也訂定保密條款,若國民法官因出庭而知悉秘密、個人隱私,有守密義務,如出現妨害
司法公正、洩密情形,法院可裁定解任。當國民法官收賄,或行賄其他國民法官,處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國民法官資格為年滿廿三歲,且在地院轄區持續居住四個月以上的中華民國國民。草案同時
規範三大類的消極資格,像褫奪公權、遭羈押或判刑、與被告是配偶關係、被告八親等內血
親或五親等內姻親、曾為告訴代理人或鑑定人等,都不得被選任為國民法官。
有些職業被排除在外,包含總統、副總統、民代、黨工、律師、司法官、法律科目教授、現
役軍人、警察、消防員,且不具高中學歷、國語聽說能力的人也不符資格。檢察官和被告、
辯護人在國民法官人選確認前,各有權「挑剔」候選的國民法官,最多能剔除四次。
草案規定評議過程為秘密,要判被告有罪,須「包含國民法官和職業法官在內達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若未達此標準,應諭知被告無罪或作有利被告的認定。
量刑部分,科刑的評議則以包含國民法官和職業法官意見在內過半數意見決定,象徵未來重
案的量刑,不再只是職業法官的論斷,「人民的意見也被納進來了」,若終局評議當天不能
終結,必須翌日繼續評議、集中審理。
此外,任職公司和機關必須給予員工公假,但老闆可不支付薪水。國民法官到庭可支領日費
、旅費和相關必要費用,日費一天可能達三千元,不分職業別均一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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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判台女、替代役、英文、缺德、靈犬、狗昌、閃尿、美豬、玻璃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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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kway: 媽媽嘴 梁姓小魔 陳星表示:5F 11/30 11:11
推 jam42207: 感覺不錯啊 全民公審一起收錢6F 11/30 11:11
→ kaodio: 鍵盤法官來嘍9F 11/30 11:12
→ Newtype: 老闆可不支付薪水QQ13F 11/30 11:12
噓 sysstat: 又是亂搞紅衛兵政策14F 11/30 11:12
→ fuhaho: 大家不是罵恐龍法官 現在陪審也可以罵…15F 11/30 11:12
推 angraer: 真正的全面公審 媒體的力量又更大了16F 11/30 11:13
→ akway: 沒辦法 八卦失智列車太強大18F 11/30 11:13
→ fox999: 很好奇計程車司機要怎樣去判證交法銀行法案件20F 11/30 11:13
推 tas001: 延長開庭時間 有加班費嗎?21F 11/30 11:13
推 Lorazin: 抽到薪水高的倒霉啊 搞不罰三萬還比較省22F 11/30 11:14
推 mikasakai: 被抽到會被查水表或歡樂送,鍵盤法官可以嗎?25F 11/30 11:14
噓 sysstat: 台灣不能住人了, 以後一堆覺青看不爽就公審28F 11/30 11:14
→ hikari22: 最好是找我去參加酒駕審判的,淦你馬的我一定判最重29F 11/30 11:14
→ winu: 亂拚有罪責?32F 11/30 11:15
→ mzmzz: 可是台灣人的法治觀念33F 11/30 11:15
→ Lorazin: 重點是 判了以後又不是定讞? 二審會改判嗎?改判豈不浪34F 11/30 11:15
噓 timlin: 鄉民的盲目自以為正義又要害死人了37F 11/30 11:15
推 ams9: 支持 一定要判死刑39F 11/30 11:16
→ pp9960: 你又不懂還不是法官說了算40F 11/30 11:16
推 angraer: 比起恐龍人民我寧願相信恐龍法官,法官至少是繞著法律玩文字遊戲,多少有遇見可能性,人民公審全憑民粹,這可沒什麼標準可言,看看梁姓小模跟陳興就知道民粹的可怕了,除非拉高檢察官的起訴門檻作為制衡,不然台灣真的不適合搞這種44F 11/30 11:18
→ excia: 人家英美搞多久了世界各國有類似制度一大堆 推文還以為是台灣獨創的喔50F 11/30 11:19
推 same60710: 這樣抽到那種開幾十次庭的案件感覺很衰52F 11/30 11:20
推 angraer: 那英美法來講根本搞不清楚情況吧,英美的刑事訴訟結構跟台灣南轅北轍…56F 11/30 11:21
推 cfceo: 爽!可以當神過過癮了ㄝ58F 11/30 11:23
噓 lch06: 果然有人不識字,還說想去判酒駕,笑死我59F 11/30 11:24
推 morichi: 慘了 以後真的能用小說定罪了60F 11/30 11:24
→ lch06: 法官準備過勞死一堆了61F 11/30 11:24
推 Everforest: 上去幹嘛? 反正台灣人的意見就是通通唯一死刑 還要說62F 11/30 11:25
→ GABA: 照美國的制度抽到要讓兩造雙方選人 也不是直上 限制行動通訊跟電視報紙是必須 24小時都有法警跟著63F 11/30 11:26
→ KangSuat …
推 KangSuat: 結果鄉民往往判的比正牌法官還重XDDD65F 11/30 11:28
→ cmhuang: 二審翻盤的一堆, 沒用啦66F 11/30 11:28
推 mftd: 別鬧了 台灣法治教育低落搞這個70F 11/30 11:31
噓 WWIII: 薪水 政府付?被開除怎麼辦72F 11/30 11:33
→ penisdabest: 都很大。一個人的生命就這樣被你決定了。有些人還得憂鬱症73F 11/30 11:33
→ luismars: 應該要從自願登記擔任的裡面抽吧76F 11/30 11:36
推 qk56: 就算愚民亂判 最壞也跟恐龍法官判的結果一樣?78F 11/30 11:36
→ mnkktw: 大家一起承擔好棒棒79F 11/30 11:37
推 jinmin88: 全民柯南 8+9也可當柯南80F 11/30 11:37
推 nildog: 不是一堆鄉民要陪審團,就要承擔責任啊,美國陪審團也是花時間去的85F 11/30 11:41
→ excia: 一天到晚罵法官 引進參審也要罵 阿不然你們想怎樣87F 11/30 11:42
推 ccjj8: 酷88F 11/30 11:43
推 rockido: 美國實證上有陪審員案件大多判的比職業法官輕89F 11/30 11:43
推 dimw: 幹 這個東西也太賽了
廢話 換位子當然要換腦袋90F 11/30 11:43
推 charro: 社會的價值觀是由一群人決定的 很合理阿92F 11/30 11:44
→ rockido: 目前我國幾次模擬參審也都呈現這樣的趨勢93F 11/30 11:44
→ charro: 認為司機無法判財經案的人 為何認為執業法官可以?94F 11/30 11:45
→ rockido: 所以以為當陪審或參審員就可以讓被告重判的還是早日95F 11/30 11:45
→ rockido: 游去北韓或菲律賓比較好97F 11/30 11:45
推 Vere: 失控的陪審團242F 11/30 19:10
推 conanai: 感覺又是抄國外半套?244F 11/30 20:07
推 Allen320: 鄉民就只會亂跟風向,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245F 11/30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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