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orkforme (′‧ω‧‵)標題 [新聞] 超級班表30天可上班336小時? 勞動部:極時間 Sun Nov 26 06:37:03 2017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超級班表30天可上班336小時? 勞動部:極端案例
3.完整新聞內文:
超級班表30天可上班336小時? 勞動部:極端案例
2017-11-26 00:2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勞基法》修正草案近期引發外界爭議,有立委在質詢時更指出
,修法後恐讓勞工每月工時達300小時,有媒體則進一步結合彈性工時規定,發現上班30
天工時可能出現高達336小時仍合法的「終極班表」,不過勞動部官員並未對此正面回應
該班表是否合法,僅表示是另一種極端案例。有學者則指出,法律本應防止極端案例出現
,政府不應用這種態度推動修法。
針對《勞基法》修正草案,立委徐永明日前在質詢時指出,修法後因為最多連續可上12天
,每天工時最高12小時,若跨月來看,恐出現連續30天中只休息4天例假,總工時高達300
小時。勞動部長對此則回應,此班表合法但屬於極端案例。
《蘋果日報》則進一步加入原有的彈性工時規定計算,發現以4週彈性工時為例,並挪移
例假和休息日為「2週有2例」、「4週有4休」,再搭配跨月使用新法加班工時提高到54小
時的情況下,30天內將有28天需上班、且每天上班12小時仍合法的極端狀況,總計工時高
達336小時。
針對這項說法,勞動部官員不願正面回應此班表是否合法,但表示此班表同樣是檢視跨月
中間連續上班的極端案例,這種極端班表企業使用機率不高,且其總加班時數也未達過勞
認定標準。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助理教授邱羽凡則表示,勞工只要發生一次過勞,健康就永遠救不
回來,不是先休息比較多天,接下來就能一口氣工作更長的時間,她認為法律應是最低標
準,如果法律不能防止極端案例,「那還要法律做什麼?」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也說,政府就應盡力修法,防堵這樣的班表出現,而不是全推
給「極端案例」,這樣無法說服民眾接受。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64933
5.備註:
班表公布出來就會變通案了...
蘋果日報
【獨家】《勞基法》新法終極班表曝光 30天竟可上班336小時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125/1248010/
內有班表圖 交給各位大大去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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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超級班表30天可上班336小時? 勞動部:極
11-26 06:37 Workforme.
推 ogogcat: 這是極端案例 我相信大部分資方會自律1F 11/26 06:38
極端案例是幾% 先算0.1%好了
勞工大概有800萬以上喔 這樣就是有8000個案例 :)
→ gogobar …
噓 gogobar: 鬼島垃圾過勞死剛好而已4F 11/26 06:40
推 cerberi: 極端案例 可是合法哦5F 11/26 06:41
→ Andebull: 30天可上班336小時,那個我看不懂@_@8F 11/26 06:41
這要去找看看蘋果日報有沒有刊出資料了
噓 rs6000: 這下還不知道能這樣排的全知道了。。。10F 11/26 06:42
噓 soria: 感覺該去攻打勞動部了吧 叫他們通通滾出來11F 11/26 06:42
推 cerberi: 有漏洞可鑽的錯不在鑽漏洞的人 而是明知漏洞卻不補的人12F 11/26 06:42
噓 login: 只要這種極端案例合法 一定一堆人用……13F 11/26 06:43
→ rs6000: 一切合法啊,要是過勞死也是你身體太差14F 11/26 06:43
※ 編輯: Workforme (118.166.208.235), 11/26/2017 06:44:05
噓 soria: 整天講垃圾話 不發威當我們是病貓15F 11/26 06:43
噓 x001611: 人民不聽話 用工作殺死 就不會投票了17F 11/26 06:45
→ pttxo: 勞工工時越高越好 合法極端 老闆罰款越少越好 這是通例19F 11/26 06:48
噓 degneva: 喔 阿7休1會困擾的企業就不會是極端案例 呵呵20F 11/26 06:49
→ ksco: 雞拔毛,過勞死剛好?22F 11/26 06:50
噓 Pegasus170: 極端案例就是可能會發生的,你法令無法防止就沒意義。23F 11/26 06:51
→ widec: 恁娘 極端案例不會嚴禁 只會放任無作為 要蔡政府幹嘛?31F 11/26 07:00
→ ifyoutry: 這講法真的很厲害,整體比例上會殺人的也很少啊,所以也屬極端不用管囉?32F 11/26 07:03
→ twelvethflor: 法律就是要防止極端案例出現啊 不然出現了 政府吃屎嗎? 整個合法耶~~你政府要吃屎嗎?34F 11/26 07:04
噓 cerberi: 唉呀 吃到撐死 做到馬上風 喝酒醉到掛 也都極端且合法呀36F 11/26 07:06
→ cerberi: 當然是繼續口頭宣導 要老闆們自律 法規呢就不需要改啦38F 11/26 07:07
推 megaje: 一切合法 如果過勞是你身體有病39F 11/26 07:08
噓 cps001: 勞動部長:相信業者會自律……40F 11/26 07:10
噓 lunaX19: 法律不就用來防止極端行為 假如沒這作用法律何用?
本來還X1的 現在沒了 有人在洗喔43F 11/26 07:10
推 CostDown: 百年一遇 不會那麼注衰碰上的45F 11/26 07:11
噓 ojkou: 都特例那你們弄這條法幹嘛? 乾脆不要設限好了?46F 11/26 07:17
→ cerberi: 說的好 勞檢只會繼續宣導的48F 11/26 07:18
推 kevin31a2: 用時薪140算有47040收入遠超22k還不謝主隆恩49F 11/26 07:21
噓 zz7700520: 自律個屁啦.....勞動部到底在腦殘什麼????53F 11/26 07:28
→ horse2819: 重點還是立委自己吧 法律又不是勞動部修56F 11/26 07:34
噓 EggAcme: 你怎會傻到信台灣慣老闆的品行?10個有9.5個嘴臉難看58F 11/26 07:35
推 kevin31a2: 我覺得老闆付的出47k有些人還是會做60F 11/26 07:36
噓 AnnaOuO: 民進黨腦袋裝屎嗎??他們到底想不想選下次選舉????61F 11/26 07:39
推 kevin31a2: 願意加班領47k總比不加班領22k當魯蛇好吧62F 11/26 07:40
→ chanollili: 法律不是勞動部修的?那是鬼修的喔勞動部修法立院審查63F 11/26 07:43
備註有附上蘋果日報的新聞連結了 內有班表圖
稍微看一下 應該是兩個月當一週期在算的
※ 編輯: Workforme (118.166.208.235), 11/26/2017 08:02:53
噓 FIREEX: 就算是極端案例他也是合法 不想付資遣費可以讓你自動離職就用這班表 尤其想結束公司時最好用了 這可以得諾貝爾獎在在顯示資進黨修法有多不周延 到底拿了人家多少錢?68F 11/26 08:09
噓 rs6000: 想讓你辭職就用這班表整你!資遣費都省下來了71F 11/26 08:18
噓 kepf: 為啥要推啊? 愛之深責之切嗎…74F 11/26 08:26
噓 hill1: 到時候就變成正常案例75F 11/26 08:28
噓 apac: 資動部可真讓人不敢領教,間接害死人也是算殺人阿~77F 11/26 08:30
噓 aponla: 表姐是智障喔? 就是因為極端 所以更要擋阿78F 11/26 08:30
噓 gotest: 賴缺德:極端變成常態 大家就會習慣了啦 嘿嘿80F 11/26 08:46
噓 W700cc: 法律不就是防止一些極端行為發生 他媽這群垃圾腦子有傷82F 11/26 08:59
噓 kmshy: 資方:極端不違法 我們知道了83F 11/26 09:06
噓 kenalog: 連戰表姊,林文月 蚊子與我的作者
祭央乂表姊,白癡84F 11/26 09:06
噓 helloman: 極端 但還是可以?? 那妳立的法是拿來搞笑的嗎? 靠杯喔87F 11/26 09:11
噓 Doukyusei: 有這種案例就代表有這種無良老闆啊!還裝死?88F 11/26 09:15
推 VOLK11: 林美珠什麼時候要下台。完全不適任90F 11/26 09:23
噓 deitly: 讓你們有工作作就要偷笑了93F 11/26 09:38
→ sonyabear …
噓 sonyabear: 極端案例你媽啦!慣老闆都馬先違規再來靠法條逃責任94F 11/26 09:41
→ GABA: 白話:查無不法謝謝指教96F 11/26 09:54
噓 wscjoe: 對阿336小時是極端 330小時 299小時勒?
保證一定一堆這種要你過勞死的班出現拉102F 11/26 10:02
→ wangyb: 看來是資方的智力測驗過關,我看下次投票也應該是過關吧104F 11/26 10:06
噓 dcat: 幹你她媽的.所以超速300以上是極端案例 那可以不罰嗎?105F 11/26 10:20
噓 ZhuBeiCity: 勞動部到底是資方還是幫勞方啊
搞得我好亂106F 11/26 10:21
→ dcat: 有人想進去總統府放ooxx.那也是極端案例.那可以撤掉憲兵嗎?108F 11/26 10:21
→ dcat: 相信民眾都會自律 所以都不會做那些事情 都免罰 都撤掉阿110F 11/26 10:22
噓 biobitch: 沒違法就是合法啦,勞動部怎可爛成這樣112F 11/26 10:35
噓 ab761004: 立法就是要避免這種案例,越改越爛搞屁113F 11/26 10:36
噓 gong0304: 極端班表功用多,要資遣不想付資遣費,這班表一出你就會自掰了114F 11/26 11:00
噓 skywinner: Dpper:過勞死又如何 難道你要投kmt或小黨 你不愛台灣116F 11/26 11:02
噓 kyrie217: 幹!就極端案例合法啊!馬的!118F 11/26 11:21
噓 yeng1217: 你這不就是鼓勵嗎 幹你娘121F 11/26 11:48
噓 ISSCC2015: 垃圾資進黨 多點閱分享高調 扶植第三勢力監督兩黨123F 11/26 12:41
噓 geneaven: 鬼島產業哪家不會極端的扣死當,極端的加班根本是必然125F 11/26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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