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Eliphalet (高等遊民)標題 [新聞] 18歲偷吃騙男友被撿屍!備胎男慘遭監禁電時間 Sat Dec 9 06:54:45 2017
1.媒體來源:
ETtoday
2.完整新聞標題:
18歲偷吃騙男友被撿屍!備胎男慘遭監禁電老二…付30萬遮羞費
3.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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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攻堅進入主嫌淡水租屋處,救出被擄的被害人。(圖/記者楊佩琪翻攝,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24歲張姓男子前年8月到PUB放鬆時,與店內18歲陳姓女員工越聊越來電,約對
方凌晨下班到海邊散步,還將人帶回家床戰。事後,洪姓男友懷疑女友劈腿,陳女禁不住
逼問,竟謊稱遭張男灌醉撿屍,氣得洪男夥同3名友人擄走張男,不斷電擊,還逼對方簽
下150萬元本票。台北地院審理後,8日依私行拘禁罪判洪男2年半徒刑,其餘共犯則判6月
至2年不等;全案仍可上訴。
張男指控,他前年8月26日跟陳女到海邊散步談心,隨後帶對方回家,在兩情相悅的情況
下發生關係。結果陳女一早返家後,當天早上11點洪男(25歲)就打電話來說女友被性侵
,約他晚上出來講清楚。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2978/d2978941.jpg
▲不滿被害人搭訕女友,洪嫌用電擊槍狂電被害人下體。
張男說,他一赴約,
4人就當街將他強押上車,用膠帶綑綁雙手蒙住他的眼,還沿途拿電
擊槍猛電他下體,逼他簽下性侵自白書和150萬元本票和解,恐嚇要斷他手腳。
當時他很害怕,不斷大聲喊冤,解釋自己從沒硬上過陳女,是兩相情願。但洪男不僅越聽
越氣,還擔心本票事後無法兌現,因此打給張男家屬勒索,直到30萬元現金到手才放人。
台北地院審理時,陳女坦承和張男是合意性交,法官審酌洪男被騙,誤以為女友被性侵,
才找人強押張男逼簽本票,情節並不構成擄人勒贖重罪,加上其餘同夥是被叫來才參與犯
行,未從中獲利,因此改依私行拘禁罪判處洪2年半徒刑,其餘共犯則分別判刑6個月到2
年不等;全案仍可上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209/1069034.htm
5.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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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hkrt: 樓下支援勸世圖2F 12/09 06:55
→ dlam002: 有人說你那日散步淡水河 身邊的那個人是一個大帥哥3F 12/09 06:56
推 bake088: 擄人勒贖啊 怎麼新聞都沒有關鍵字7F 12/09 06:58
推 Granatha: 臺南也活該啊 整天只想約泡 ㄎㄎ8F 12/09 06:58
推 savageg: 以為女友被性侵就不算擄人勒索?9F 12/09 06:58
推 ymx3xc: 情節並不構成擄人勒贖重罪 超棒der~~~10F 12/09 06:59
推 VIGUTA: 8+9男配低等台女 勿忘阿肥12F 12/09 07:01
推 mftd: 現在法院是要教導大眾被誤會就可以有脫罪的理由了?14F 12/09 07:01
推 ymx3xc: 是說這個案子 陳女都沒有責任?15F 12/09 07:03
推 hkcdc: 真棒 擄人勒贖拿現金30萬跟150萬本票不算 擄人勒贖17F 12/09 07:04
噓 XP1: 成年男人的皺皺黑毛老二有什麼好電的 臭皺18F 12/09 07:05
噓 xxxg00w0: 後臺真硬 法官那什麼幫嫌犯脫重罪理由20F 12/09 07:07
→ tkhunter: 所以這行為不叫擄人勒贖就對了?21F 12/09 07:07
推 w76530: 台灣法律人的邏輯還真的是這樣22F 12/09 07:08
推 wyiwyi: 判這麼輕 這男的真可憐23F 12/09 07:09
噓 sky0158: 這法官留學巴比倫的?竟採漢謨拉比法典的同態復仇,以及承認復仇是合法權力的觀念判案,真他媽漲見識了。擄人勒24F 12/09 07:09
→ sky0158: 贖的重案被搓成這樣,還要法律幹嘛?27F 12/09 07:10
推 lorrainfu: 怎不檢討被害人呢?換個性別本板自動轉彎囉28F 12/09 07:10
→ hodj: 台女真棒30F 12/09 07:10
噓 Bub: 哪個案件同夥不是被叫來參與犯罪的?31F 12/09 07:11
推 lorrainfu: 半夜還跑出去,隨便帶回家濫交,自己也有問題33F 12/09 07:15
推 geek: 不是應該用綠色嗎?34F 12/09 07:16
推 appwell: 台男要好好保護自己,免錢的最貴,別以為有艷遇35F 12/09 07:16
→ vitalis: 把人抓走向家屬要錢不是虜人勒索?36F 12/09 07:18
推 hkcdc: 同夥是被叫來才參與,未從中獲利,所以不算結夥XDDDD37F 12/09 07:19
噓 U212212: 法官這樣判是給有心人士開先例嗎......38F 12/09 07:19
推 swgun: 幹 根本應該死刑 我說台男39F 12/09 07:21
噓 chrisbbs: 能做到法官的都很聰明,所以現在的法官不比聰明比蠢的?41F 12/09 07:22
推 SPAEK: 法官大概很羨慕人家基基被電
鼓勵監禁電基基的玩法42F 12/09 07:22
噓 vykxtoz: 就算真的有性侵跟張男家屬拿錢仍然是「不法所有」,又不是有財務糾紛,且不論實務跟學說根本都可以成立「擄人勒贖」,這個案例呈現了「自由心證」最大啦,法匠不ey~Zz44F 12/09 07:25
噓 sa080691: 幹你娘這叫做情節並不構成擄人勒贖重罪?????48F 12/09 07:27
推 quatre00: 原來押人要錢不算擄人勒贖,長知識惹50F 12/09 07:30
推 vykxtoz: 後來想想應該要推才對,讓侏羅紀能更上映讓大眾知道51F 12/09 07:33
推 riker729: 哇靠....這樣還不算擄人勒贖55F 12/09 07:37
推 alexgp02: 原來理由好一點就不算勒索?57F 12/09 07:39
→ Tapqou …
推 Tapqou: 這樣才兩年喔,怎麼沒處死?58F 12/09 07:40
推 CBING: 台灣母豬世界第一60F 12/09 07:45
噓 vbhero: 女的沒事!?這樣那幾個也不算擄人勒贖?法官就不要那天被抓走電機機62F 12/09 07:46
噓 IvanLord: 這法官的腦袋也該電一下看會不會比較好使65F 12/09 07:48
噓 jiaching: 法官真的欠電 大案搓成小案67F 12/09 07:50
噓 shuha: 才兩年69F 12/09 07:51
噓 taco13: 納稅人花大錢養了智障法官 專門幫壞人想辦法脫罪70F 12/09 07:52
推 reticentcrow: 這一看就是盜懶叫集團在背後操作了啦 別再怪法官了 很恐怖的捏76F 12/09 07:59
推 frank111: 這很明顯是仙人跳,這法官的素質78F 12/09 08:00
推 moso23: 那以後結夥搶劫沒有獲利的不就...
我到底看了什麼...80F 12/09 08:03
推 bybe: 幹 判太輕了
ㄧ定要上訴82F 12/09 08:04
推 L1ON: 男孩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90F 12/09 08:09
推 cbakyle: 扯到爆的判決,這就是典型的仙人跳呀!92F 12/09 08:09
推 Quantum: 台女無罪?????93F 12/09 08:09
推 ff19923: 以為女友被欺負,就不算擄人勒贖?!94F 12/09 08:09
→ neoa01 …
→ neoa01: 這樣還不算擄人勒贖?96F 12/09 08:10
推 yinrw: 這篇內容太多鄉民最愛的梗了515F 12/09 18:34
推 ji385k6: 這男的也活該啊 以為可以爽幹 哈哈516F 12/09 18:39
推 jdkcupid: 法官名字跟判決都是公開資訊啊 某樓連Google都不會?518F 12/09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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