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tw689 (台灣689)標題 [FB] 吳玉琴:我對勞動基準法修法議題的看法時間 Mon Dec 11 21:32:0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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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玉琴
我對勞動基準法修法議題的看法
針對近日勞動基準法修法的問題,我想提出一點看法跟大家交換意見。
一、 應以勿傷害弱勢者為前提
我為何一直本次對修法感到擔憂?因為不謹慎處理勞基法修法的問題,直接傷害到社會最
弱勢者。至於誰是最弱勢者?
1. 貧窮而過勞的苦勞:依據行政院的統計,社會上有高達33%的勞工每月工資不到3萬元
,這群人因為低薪無力支持生活,所以訴求多一點加班機會,或者需要兼差以維持生計。
我將之理解為:陷入貧窮與過勞惡性循環的苦勞。
2. 青年貧窮族群:另外一群工資未達到3萬元的族群,即是畢業不久的年輕人。因為缺乏
工作經驗,因此不容易取得較高的待遇,該薪資離22K不遠,或者部分年輕人選擇從事部
份時間工作,又受迫於社會普遍對「打工族」的濫用與誤解,而長期受到不合理的對待,
對未來他們最茫然。我將之理解為:青年貧窮勞動者。
3. 中高齡二次就業婦女:年屆四十五歲,重返職場的中高齡婦女也是一群可能陷入低薪
的族群。年輕時因為生產或照顧家老而脫離職業生涯,直到家老過世,兒女上國小了才選
擇再度回到職場,這群婦女多傾向部分時間時薪制的工作,因次亦受到社會誤用「打工族
」概念的遺害。
在這三個族群裡,苦勞與中高齡婦女相較之下更缺乏話語權,她們不習慣追逐新聞時事,
也不習慣使用社群軟體分享政治見解,比較多的時間是使用LINE去聯誼。而年輕人則容易
表態,因此反應出來的意見相對更為強烈,因為熱情,也因為前途茫然感。因此我們可以
看見,到此為止年輕族群對本次修法反彈的力道相當強烈。
二、 勞基法的不可輕忽之處:
對於勞動基準法的修正案,我有三個疑慮,這打自行政院提出草案之前我便已經提起,而
後一直到最近還在持續的倡議,只是整個討論環境不是很理想,使得整個法案未能做更細
緻的討論。
我的疑慮是:
1.連續工作不超過六天應為嚴守的底線,但在這過程裡出現特例變成常態的疑慮。
2.彈性安全要以實質對等的勞資協商機制為基礎,但台灣的勞資協議狀況很不理想。
3.休息日應避免雇主濫用,第五小時才可能核實給付,但草案將修正為全面核實給付。
整體而言,一個是避免過勞;一個是避免剝削;一個是持續我去年擔任召委時的理想要落
實周休二日。我真心期待可以好好檢視這三個部分。
三、 社會可能達成共識之處:
1.在此之前,我提出了第36條的修正動議,主張:常態歸常態;特例歸特例。係因為例假
自民國73年法令公布以來一直缺乏定義,因此配合至今為此函示與通則演變的脈絡,希望
透過這次修法把它定義清楚,而為一條防止過勞的底線。這條線有三的重點:
(1)例假不可工作。
(2)例假與休息日不可任意挪動,而每次皆需經勞資協商才可挪動。
(3)最重要的是,連續工作不得超過六天。
這是在兩周、八周、四周彈性工時、84條之1、以及本次行政院提出第36條彈性措施等特
例之外的常態,也是底線。
2.彈性安全首重勞資協商
(1)1980年美國、英國大幅降低政府對勞動條件的干預,1984年以後成為全球勞動參與力
最高的國家,卻造成聘僱關係不穩定,尤其傷害到低社經背景的基層勞工,迫使他們跟移
工搶工作,陷入越來越貧窮的窘境。
(2)反觀丹麥當時採取彈性安全的措施,既鬆綁法令,同時強化社會保險、失業救助、職
業訓練、職業引介等措施。職訓、彈性、安全的鐵三角,達到兼顧彈性與安全兩個目的,
為歐盟國家所仿效的對象。特別要說的是,當時丹麥所採取這個策略的理由之一,是為了
用協商取代罷工。完善的協商機制,以為彈性安全的基礎。
(3)台灣呢?我們有完善的協商機制嗎?目前企業及產業工會的普及率只有7.8%,其中可
以在企業內直接代表勞工進行協商的企業工會只有3.8%。這個數字告訴我們,工會的能量
非常薄弱。另外,自105年1月1日起, 因應週休二日的討論社會才開始重視勞動條件,
如此勞資會議是否能確實發揮功能應該,我保持懷疑。
(4)因此,我以為要透過勞工的抵抗權去保護因協商機制不健全所造成的傷害。
第一、基於私法契約不得受第三方侵犯的原則,個人可以被集體協商的決議所排除。
第二、同時,當下的決議,未來基於個人意願可以推翻,再將個人排除。
第三、勞動檢查機制應該為保障上述兩點的機制。
3.休息日工資採虛擬工時制度,是前次修法時為避免休息日出勤被濫用的抉擇。與行政院
草案折衷的方式便是前四小時採虛擬工時,第五小時後核實給付。
四、 結論:
在全球市場的趨勢底下,歷任政府必然要面對「能給多少彈性,同時保障多少安全?」的
問題。因此修法與否並非是非題,而是一道複選題,它要在開放跟保護的光譜兩極中找到
更好的位置,而這討論不能依賴激情,要更細緻,非常細緻。
政府施政應有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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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不分區立委
吳玉琴對於勞基法修正的看法
認為此次修法還有許多疑慮與不可修正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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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w689 (36.231.132.172), 12/11/2017 21:33:21
噓 apac: 投票時就乖乖站好,票投完就在那講不好,有個屁用,你有擋嗎?1F 12/11 21:35
噓 testutw: 少在那邊假 到時候還不是同意7F 12/11 21:39
噓 asiu: 資進黨 麥擱假啦9F 12/11 21:46
噓 larrysu: 現在都是 先打人家一巴掌 再關心就對了 真爽10F 12/11 21:46
→ drigo: 中高齡族群才是低薪原凶,那些二度就業的只要月薪給21009就甘願什麼都做。
偏偏在中南部這些中高齡族群又最支持民進黨11F 12/11 21:47
噓 zanns: 不好還投贊成,這是甚麼邏輯? 蔣幹化???14F 12/11 21:53
噓 WeAntiTVBS: 幹 DPP 不要蔣幹化 還我政黨票 幹..........15F 12/11 22:03
→ ae86936: 玉琴名言:社工有這麼累嗎?16F 12/11 22:13
噓 ueewen: 投票若去大便,我推回來!18F 12/11 22:35
噓 atubr: 只有黨意 沒有民意19F 12/11 22:35
噓 shiaobai: 那妳他媽的之前有出來反對過嗎?!21F 12/11 22:49
噓 ISSCC2015: 投票前有反對過? 建議去留言案讚高調個 垃圾22F 12/11 23:23
噓 fk5280: 在委員會還不是照黨意23F 12/11 23:39
→ reaturn: 不用騙了 口以嗎?25F 12/12 00:30
噓 songsongboy: 所以投票快速送出委員會就很謹慎,我懂
好啦,光看這篇是講的有點道理,但還是黨意立委阿?26F 12/12 02:55
噓 geeg: 有很多的想法,還不是聽黨投同意票,事前也不吭聲。29F 12/12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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