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休未修完需於年度結束結算薪資→特休未修完得延遞一年 (想休假但是更久或休不到),你在寫啥?是這樣解讀哦?沒出過社會工作嗎?說給你聽好嗎!目前現行已施行的勞基法,特休需於當年度休畢,不管你有沒有休完,都無法保留到下一年度,所以你啥想休假但是更久或休不到那是屁話,修改後則是你的特休都還在,但有時工作忙,特休又比較多天,無法於今年度休完,也可以再留到下一年度,就算下一年度真的也沒辦法休完,還是可以再換成錢,所以這樣不管是休假還是想領錢都有很大的空間可以自己調整,而且人很難說啥時會出意外,為了避免請到病假事假會扣薪,所以特休都會保留一些天數給自己當預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