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emou (snoitome eurt deen I)標題 [新聞] 罕見!母遭撞死 子女不提告反倒安慰肇時間 Fri Jan 19 21:11:3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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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見!母遭撞死 子女不提告反倒安慰肇事者
蘋果日報 出版時間:2018/01/19 20:42
(更新:新增動新聞)
真的是人間處處有溫情!1名50多歲的陳姓男子,去年10月騎著摩托車下班時不慎撞死過
馬路的許姓老婦人,被依過失致死移送檢方,開庭時,老婦人的子女得知陳男家境不好,
是每天做粗工求溫飽的辛苦工人,決定不予追究,陳男感動到不知所措時,老婦人的子女
還輕拍他的肩膀安慰,甚至替他求情,檢察官調查後,予以職權不起訴處分。
這起車禍事件發生在去年10月某日下班期間,陳男騎摩托車行經台北市艋舺大道與西園路
口時,不慎撞上行走在斑馬路上的許姓老婦人,老婦人送醫不治死亡,陳男也因此被警方
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北檢偵辦。
檢察官收案後發現,許老婦人生下多名子女,為了解這些子女是否要提出告訴,因此一一
寄發傳票請老人家的子女到庭表示意見,同時也傳陳男到庭說明。
開庭當天,許老婦人的子女只有1人沒有出庭,到庭的每個子女都溫文有禮,在得知陳男
家境不好、生活條件差、是每天辛苦工作僅求得三餐溫飽的工人時,他們告訴檢察官不願
追究,並表示相信母親在世,一定會支持他們的想法。
陳男聽到老婦人的子女毫無條件的原諒他,不善言詞的陳男激動的說出「對不起」,老婦
人的子女還上前輕拍陳男的肩膀要他好好過日子,同時也向檢察官求情。
由於《刑法》過失致死罪屬公訴罪,檢察官考量許婦的家屬原諒他還幫他求情,陳男也坦
承犯罪,檢察官因此予以職權不起訴處分。(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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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14:27
更新時間: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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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yearth: XDD 省了扶養的錢1F 01/19 21:12
推 kiyoe: 計畫通6F 01/19 21:13
推 aggressorX: 這家教太好 只有一個沒出庭 每個都溫文有禮...8F 01/19 21:13
推 anper: 這也太好了吧12F 01/19 21:14
推 jianglun: 每每看到鄉民的恢復都很沒營養,就覺得難怪台灣會越來越差,這就是我們的大學生13F 01/19 21:14
推 shpongle: 這麼善良 在台灣這個社會真的很罕見18F 01/19 21:15
推 wewe123: 之前看過很誇張的 老婦被撞死 子女每個人要求五百萬19F 01/19 21:16
推 aggressorX: ptt不過一萬多人 當成全台灣是不是有什麼問題20F 01/19 21:16
噓 dklash: 縱放犯罪者還在那稱讚 台灣社會價值觀太偏差了吧22F 01/19 21:16
→ cattgirl: 至少應該判緩起訴 賠國庫一百萬25F 01/19 21:16
→ heavensun: 台灣對車禍致死 法律很輕 可以不起訴28F 01/19 21:17
推 akway: 這位老婦真的是教養有方....29F 01/19 21:17
推 DON3000: 看ptt說全台灣 腦子有問題31F 01/19 21:18
→ akway: 感覺生很多小孩 卻都很有禮貌善良 真的很厲害32F 01/19 21:18
→ jim12441: 別在公訴罪了啦幹,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檢察官依職權不提起公訴38F 01/19 21:19
→ hydra6716: 沒有附帶民事就不用阿,就強制險20040F 01/19 21:20
推 ymuit: 推這家的家教很好 反觀某些樓43F 01/19 21:20
推 www2967: 這遇到的機率跟中頭獎一樣低............44F 01/19 21:21
推 kobe9527: 以德報怨 這家人真的很善良45F 01/19 21:22
推 hydra6716: 這個是真的很特殊 很善良好嗎 以我自己處理過的case48F 01/19 21:23
噓 gginindr: 偷塑膠袋被起訴 撞死人反而不用起訴 呵49F 01/19 21:23
→ cattgirl: 遇到什麼檢察官 也是你的命51F 01/19 21:24
→ ymuit: 樓上...要因人而異 但文中是最難得的
回某樓說偷塑膠袋52F 01/19 21:24
推 kkman321: 現代社會這種真少見了 別酸54F 01/19 21:24
→ ymuit: 不趁機敲的樓 其實是大部份的想法 但文中的真的最難得 證明55F 01/19 21:25
→ www2967: 不過斑馬線上行人是無敵星星的.....自己騎都要注意56F 01/19 21:26
→ ymuit: 文中的這家人的家教很好 看出來許婦的人品很好又懂著教孩子58F 01/19 21:26
推 apple1235566: 哇操某樓開地圖炮大學生喔 講這種話素質是多高啊 ptt就只有大學生??公三小啊??(我大學生)61F 01/19 21:29
噓 fakeID: 一樓好糟糕64F 01/19 21:30
推 zeumax: 如果受害者都選擇不追究,自然也沒必要起訴65F 01/19 21:31
噓 k1400: 一樓syearth腦子有病66F 01/19 21:33
推 philxiao: 我以前幾乎每天經過這個路口,在萬娃華車站旁邊69F 01/19 21:37
推 swjlsc: 這樣都能酸?!70F 01/19 21:37
推 philxiao: 在斑馬線上,這子女要求償的話應該是必勝的吧71F 01/19 21:40
噓 sober921: 幹,檢察官判這個是在侵害行人的用路權吧?74F 01/19 21:42
→ ymuit: 樓上...許婦的子女不追究並幫臨時工求情這樣可以76F 01/19 21:43
→ ymuit: 回說檢察官判.....的樓78F 01/19 21:43
推 hp332: 這樣的人性很難得啊...79F 01/19 21:44
推 laal: QQ82F 01/19 21:53
推 PF30: 想知道有無闖紅燈的問題84F 01/19 21:55
推 nitvx: 希望他能改過向善傳承下去86F 01/19 22:00
→ Alexei: 對岸來翻牆的畜生又在秀下限87F 01/19 22:00
推 asdf6630: 原來檢察官可以不提起公訴啊!長知識了88F 01/19 22:01
推 ghostl40809: 檢察官幫坦不起訴 估狗新聞 目前過失致死最重2年
平均約7個月
大概都希望他不會再犯吧...91F 01/19 22:06
噓 ireo: 一樓是...99F 01/19 22:28
→ sid300: 然後下次又撞死人100F 01/19 22:29
→ bikigaya: 反觀新台女 真的女權再害人104F 01/19 22:33
推 PPPGGG: = =一樓....105F 01/19 22:37
噓 Syffence: 撞死走在斑馬線上的人 還能不起訴 帝王條款都不帝王了110F 01/19 22:47
→ alog: 因為有些事情已經無法挽回加上家境跟對家屬求情職權不起訴你還要追究什麼
職權不起訴要有理 不然上面的會把檢察官釘到牆上111F 01/19 22:49
推 bill03027: 這婦人真的教的很好 希望某些樓可以有水準一點119F 01/19 23:06
推 lzhhilly: 希望1樓也可以省了這筆錢121F 01/19 23:08
→ jack52073: 難得,不過我比較想知道肇事者有沒有疲勞駕駛123F 01/19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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