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大立委名言:「我只是告訴你年終獎金之所以可能被取消,舉的例是依法給薪資給加班費,還給法定以外的年終獎金,可能只是其中一次加班費算錯,被勞檢裁罰,沒錯,算錯就是算錯,該裁罰,但他,就叫惡老闆? 而既然年終獎金不是法定給付,那取消了,大家都依法算清楚,就少了過年前的確幸,就是這樣而已。」
挑明說沒有規定年終這種東西唷~所以我把他歸類在約定俗成。 因為這句聽起來很像「員工可以檢舉公司啊,不過公司可以用你的年終繳罰金給政府」所以就很機歪的記起來了。
然後加班費那邊是店長說有付,嗆對薪資條所以我才說看起來是各說各話,然後加班費我倒比較認為是不管店有沒有賺錢都要給,因為員工確實付出時間了,不給應該真的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