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Orzer (按☯KMT)標題 [新聞] 狂言!強吻是試探非性騷 法官:男方試時間 Wed Mar 14 08:59:54 2018
狂言!強吻是試探非性騷 法官:男方試圖發展婚外情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57183
三立新聞/綜合報導
前法官涉嫌性騷擾偷親女助理,原本被判免職,卻在職務法庭改判罰一年薪水,受命法官
陳志祥接受專訪,當面說明他不認為這是性騷擾,還強調這是男女雙方的試探過程,一般
人都知道閉上眼睛會發生什麼事,認為是男方試圖想要發展婚外情不成,只有言行不當,
又不是通姦事證明確,還說,男方被拒絕就沒有繼續侵犯,代表他有自制力,怎麼能把殺
人未遂的嫌犯判處死刑,這樣的觀點,不知道是否大眾能夠接受?
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18/03/13/1280805-XXL.jpg
▲陳志祥認為是男方(陳鴻斌)試圖發展婚外情不成,只有言行不當,不是性騷擾。
接受獨家專訪,受命法官陳志祥沒在怕,出面講明白。陳志祥:「他們有互動的關係存在
,原本是認為他用法官的職權對助理做性騷擾,那現在不是嘛,他是以為可以發展成為婚
外情,結果沒有成功,那你可能把一個殺人未遂的判成死刑嗎?」
可能面對面有所顧忌,但在節目CALL OUT中,他認定的改判理由是這個。陳志祥:「這個
就是在互相試探的過程,我們不認為他是性騷擾,沒有那麼嚴重,我們就不應該把他輕罪
重判。一般人都知道閉上眼睛之後,後面又有什麼動作,輕吻那是言行不佳,把他評價為
性騷擾,我不以為然。她(女助理)說這是我男朋友才可以對我做的,那這句話是有很多
解讀嘛。」
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18/03/13/1280810-XXL.jpg
▲陳志祥認為整起事件並非性騷擾。
堅持判決沒錯,男生怎麼講、怎麼聽,但女助理怎麼說,好像就不用再了解。陳志祥:「
(有沒有再傳助理?)我們評議的結果,跟陳法官都認為不需要傳,因為資料已經夠多了
,說詞就是這樣子。(你們連被害人都沒有傳?怎麼會沒有傳被害人?)她(女助理)講
得夠多了,不需要傳她來,那陳法官也認為不要。(陳法官?陳鴻斌當然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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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祥認為不必再傳被害女助理出面說明。
沒必要,只因為女助理說的夠多了,但法官有聽進去嗎?知道她在想什麼嗎?上廣播節目
,這席話又打臉自己。陳志祥:「他並不是利用他的職權,也不是性騷擾,原因是因為我
當然不知道助理在想什麼,他是前階段試圖發展(婚外情),但後來就停了嘛,什麼都沒
有嘛,所以只能說他言行不當。你有通姦的行為當然就不行嘛,法官的身分是不可以,這
沒問題,但他沒有嘛。」
誑言! 偷親非性騷 法官:互試探有自制力 ID-1280802
▲陳志祥認為男方(陳鴻斌)有自制力,沒有做出進一步的不當行為。
一個是法官,一個是助理,怎麼會沒有職權上的差異,一定得要到覆水難收,發生進一步
關係才能認定是性騷擾嗎?這樣的說法,恐怕難讓大眾接受。陳志祥:「他並沒有說在女
助理拒絕之後有進一步的侵犯行為,沒有呀,就停了,表示說他還有相當的自制力。法官
他是人,法官不是神,法官是人所以法官會犯錯,那犯輕錯給他輕處罰,他的行為沒有到
達說需要把他剝奪法官的身分,我們怎麼看都覺得沒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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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拒絕後沒有進一步的騷擾就不算騷擾
那被拒絕後沒成功督進去484就不算強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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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leeeve: 其實吃過有小孩的女生很爽der05/26 05:00
→ JingP: 樓上不是那個從小都意淫陶晶瑩的人ㄇ05/26 05:01
推 sleeeve: 陶晶瑩是誰啊? 不要隨便說一個人栽贓我好嗎=.=05/26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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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x1009: 所以法院認證強吻可以瞜1F 03/14 09:00
推 rongjhy: 幹,懂法律的人果然就是不一樣,可是,如果被騷擾的是他的家人呢?8F 03/14 09:02
噓 Blue6: 那我現在可以到外面去試探正妹路人嗎?10F 03/14 09:02
噓 WizZ: 可見法界人士平常玩多大11F 03/14 09:03
推 f124: 法院認證可以試探正妹摟~12F 03/14 09:03
推 dorydoze: 這種法官很可怕,不知道被害人想什麼,為什麼就知道加害13F 03/14 09:03
→ WizZ: 我也很想拿出龜頭去別人水濂洞裏面試探看看 應該不算強姦吧16F 03/14 09:03
→ WizZ: 我有念法律我是法律人18F 03/14 09:04
推 rongjhy: 樓上,不算的,放心的去吧20F 03/14 09:04
→ WizZ: 好喔21F 03/14 09:05
→ pttxo: 性騷擾防治法可以廢除了 有沒有違法隨各別法官解釋22F 03/14 09:05
推 aimgel: 高院翹班嫖妓 你說玩多大?23F 03/14 09:05
→ aimgel: 還有檢察官逼姦證人 呵呵26F 03/14 09:06
推 ebod221: 法院認證,要做那些事之前得要有已婚身分,這樣以後才能30F 03/14 09:08
→ ebod221: 說自己是「發展婚外情未遂」,這樣就不算性騷擾32F 03/14 09:08
推 solsol: 肥宅路上看到正妹可以試探一下嗎?33F 03/14 09:09
噓 eDrifter: 法盲不懂啦
說想試探的的 記得先想清楚自己的身份 能被法官認定再說別以為誰都能讓法官找理由開脫的35F 03/14 09:09
噓 Amara: 還有這種解釋38F 03/14 09:14
噓 weakerman: 有趣的是法官完全不採納被害人的說法 XD39F 03/14 09:15
噓 sucktime: 幹你娘狗官 祝你全家死 你女兒天天意圖婚外情41F 03/14 09:16
→ hiball: 蔡英文的司法改革改到哪邊了!?43F 03/14 09:22
噓 aimgel: 連年金改革都跳過法官了 還在幻想司法改革喔45F 03/14 09:41
推 fqfqfqqq: 親一下就剝奪職務本來就逾越比例原則甚多,該噓的是上個判決48F 03/14 10:05
→ isu0911: 要準備立法多加一條性騷擾未遂了嗎?51F 03/14 10:29
推 fqfqfqqq: 性騷擾未遂?微罪不舉沒聽過嗎?
這麼同仇敵愾不如多看點法學概論啦52F 03/14 10:34
推 aimgel: 老師摟個女學生被免職有多少 去查一下好嗎54F 03/14 10:40
→ jengjye: 法官犯法 處份降職哪裡有問題? 他可是審判者耶
還敢講什麼強親幾下就剝奪工作.....55F 03/14 10:41
推 fqfqfqqq: 女學生未成年還沒出社會
妳一個出社會的應該大概知道助理應聘標準吧57F 03/14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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