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jeneaqa1 (ja)標題 [新聞] 大巨蛋延宕 丁守中:法律歸法律 台北需要時間 Tue Apr 10 18:27:59 2018
1.媒體來源:
民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大巨蛋延宕 丁守中:法律歸法律 台北需要大巨蛋
3.完整新聞內文:
大巨蛋延宕 丁守中:法律歸法律 台北需要大巨蛋
程士華/台北報導 2018-04-10 16:41
中國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丁守中與同黨市議員王鴻薇、議員參選人耿葳及張斯綱於今(
10)日上午與遠雄公司共同於大巨蛋工地現場召開記者會,丁守中表示,法律的問題歸法
律,台北需要大巨蛋,大巨蛋不能擺爛也不能拆掉,市府可以先讓遠雄將大巨蛋完工,公
安或逃生的問題若真的要用最嚴格的標準,使用執照的發放權還是在市府,有機制可以辦
法把關。
遠雄大巨蛋日前經台灣建築中心審查,被認定可能在《建築技術規則》第97條樓梯避難相
關規定,以及127條演唱會觀眾席規定有所不符,原訂將在4月3日進入都審會重新審議,
但是遠雄在都審會前臨時撤案,該會也因此取消辦理。
今日記者會中,丁守中與王鴻薇共同指出,外傳現在大巨蛋停工但未加蓋,為了解決潮濕
而鏽蝕的問題,已經投入了10億元經費在其中,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表示,去年在除鏽
部分估計花4億,若是計算停工以來包括除鏽及大小結構修繕等,則已達17億,停工所有
的損失無法估計。
有關大巨蛋目前面臨的法規問題,丁守中表示,「大巨蛋都可以看更多球員在場比賽的棒
球了,沒道理不能辦演唱會」,若他當選市長,一定會馬上處理大巨蛋問題,讓大巨蛋盡
快完工,讓市民有國際級的場館體驗。
國民黨籍議員王鴻薇也批評,「你(柯文哲)的任期都快結束了」,但是大巨蛋工程到現
在還持續延宕,大巨蛋的重點不在能不能辦演唱會,而是什麼時候完工,「全台北市都希
望看到趕快完工」。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peoplenews.tw/news/9b2c8f3d-f954-4d1e-ab3b-fc32f8a56f05
5.備註:
原來他覺得為了完工,而不理法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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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大巨蛋延宕 丁守中:法律歸法律 台北需要
04-10 18:27 jeneaqa1.
噓 tanby: 靠 這兩個可以分開喔....7F 04/10 18:31
推 morris: 那全台灣都不用做環評跟工檢了 反正做好就好11F 04/10 18:32
噓 zeldo: 法律沒過就是違建啊....到底是12F 04/10 18:32
噓 h777: 獨派大老 姚利明唯一支持kmt丁丁13F 04/10 18:32
→ tanby: 姚老師都要投你了 你還不認真點19F 04/10 18:34
推 maccdd: 當初還有人說五大弊案,現在褲子撿回來了嗎?20F 04/10 18:34
噓 rahit: KMT都這種水準?24F 04/10 18:35
→ ciswww: 無論市府放多少水,只要沒有對價關係的證據就難以構成弊案25F 04/10 18:35
→ TIC05: 翻譯:先射箭 再畫靶27F 04/10 18:36
噓 cloudin: 我闖紅燈了也喊法律歸法律,我趕時間。28F 04/10 18:36
噓 asdf55412: 那些人都是腦包嗎?趙大熊一堆案子也在挺31F 04/10 18:38
噓 x0003: 所以你要安全堪慮的大巨蛋? 還是花更多錢買回來修改?32F 04/10 18:38
→ JCS15: ???33F 04/10 18:39
→ Android16: 台北什麼都有了 XDDDDDDDDDDD34F 04/10 18:39
噓 HowieH: 邏輯怪怪的35F 04/10 18:41
噓 apac: 噁心37F 04/10 18:41
噓 chudly: 這,很kmt38F 04/10 18:41
噓 belion: 就違法阿,丁先生..41F 04/10 18:42
噓 nt880245: 現在丁幫遠雄講話,有夠噁心。45F 04/10 18:43
噓 mineco504: 將這種話 難怪連KMT也完全不考慮你46F 04/10 18:45
→ osk2: 嘆為觀止48F 04/10 18:45
噓 sdg235: 幹,違法也要蓋,棒49F 04/10 18:46
推 sbflight: 這篇如果是柯就被推爆了 抱歉啦丁丁50F 04/10 18:47
→ linzero: 那麼遠雄給多少政治獻金?51F 04/10 18:47
推 Yogin: 就跟違建先合法 等火災了再滅火是一樣的52F 04/10 18:47
→ qwqwaas: 法律歸法律是三小?連最基本的守法都不管了53F 04/10 18:47
噓 gairion: 看到kmt這樣我就放心了56F 04/10 18:49
噓 fgdf: 就地合法?58F 04/10 18:49
→ hkai: 法律歸法律?這腦袋有沒有問題?61F 04/10 18:50
噓 yyan1218: 幫丁丁翻譯: 公安不重要
工63F 04/10 18:51
噓 wwpuma: 姚立民:我支持丁守中66F 04/10 18:51
推 cat1224: 台灣是法治國家啊他智障嗎??67F 04/10 18:52
噓 sionxp: 腦殘嗎? 政治人物 鼓吹不用尊守法律68F 04/10 18:52
→ sking: 什麼叫法律歸法律?是不想遵守就對了69F 04/10 18:52
→ hanslins: 這種政治人物還沒上台就圖利廠商71F 04/10 18:53
→ Mellrince: 丁守中:法律歸法律(翻譯:違法也沒關係)76F 04/10 18:57
噓 taila: 這腦袋...77F 04/10 18:57
噓 jullei: 呵呵呵 丁丁真是個人才78F 04/10 18:58
推 yenchihh: 丁丁跟遠雄站在一起欸,到底是多沒有sense XDDDDD79F 04/10 18:58
→ hate56: 給這種人選上台北才真的令人擔憂80F 04/10 19:00
噓 tdkblur: 所以可以不守法就對囉?不愧是人才講出的道理83F 04/10 19:06
噓 Leoreo: 丁丁是真的不想選了ㄛ 蠢成這樣84F 04/10 19:07
噓 hoodi: 合不合法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門需要大巨蛋(老闆的獻金)90F 04/10 19:12
→ lulocke: 你選不上歸選不上,可以滾一邊去了吧92F 04/10 19:14
噓 eric112: 先選上台北市長再說,還沒選上就這麼急著幫大雄93F 04/10 19:15
推 howerd11: 三洨啊 先蓋在說???? KMT有沒有正人啊95F 04/10 19:17
→ yukita65: 法律歸法律,所以落選立委當市長可以讓大巨蛋的過程凌駕法律?97F 04/10 19:20
推 goldhan: 法律歸法律 我需要小蘿莉99F 04/10 19:22
噓 ray0305: 法律歸法律? 聽說你還當過立法委員100F 04/10 19:24
推 ktworld: 法律歸法律,kmt 不意外103F 04/10 19:37
噓 AGODC: 鄭捷在捷運砍人也應該先讓他砍完砍到爽,法律歸法律最終制裁他就好???104F 04/10 19:37
推 x0003: 真屌,還沒選上就先發不遵守法律的宣言了,丁丁讚106F 04/10 19:48
噓 elacon: 幹你娘所以財團蓋了個超大違法建築就可以超越法律!107F 04/10 19:57
噓 twken10: 原來是為了演唱會呀?108F 04/10 20:00
推 srxteam0935: 當然要建囉 遠雄賄好賄滿 朱立倫和吳志揚副手都說讚109F 04/10 20:02
噓 prkfcpr: 需要大巨蛋?為何?110F 04/10 20:02
推 srxteam0935: 為何要建?問KMT的葉世文跟許志堅大概知道答案吧111F 04/10 20:06
噓 xup6lin: 丁丁果然是個人才113F 04/10 20:19
→ KingKingCold: 不用鳥法律XDDDDDDDDDDD
難怪你上次選立委會落選XDDDDDDDD117F 04/10 20:31
→ showind: 這廝想當市長想到精神錯亂?119F 04/10 21:01
噓 simata: 無法無天121F 04/10 21:04
→ paphos: 台北最需要的是紅燈區啦123F 04/10 21:05
→ mrporing: 台北體育不發達,必需要有大巨蛋124F 04/10 21:05
噓 pslr1: 腹地太小 大型活動散場的人潮 人搞不好會溢到馬路上去126F 04/10 21:06
推 WeGoYuSheng: 果然是國民黨一貫的邏輯 可以不鳥法律XDDDDDDDD127F 04/10 21:07
噓 tazkwan: 性侵就性侵啊,肥宅就寂寞嘛!128F 04/10 21:18
噓 secundus: .................這笑話不錯129F 04/10 21:18
噓 romusutoru: KMT正常發揮,當初不就是因為這樣才輸的這麼慘?130F 04/10 21:28
推 JT0624: 那抄國民黨黨產也能不管法律嗎131F 04/10 21:32
噓 ahoga: 這邏輯在哪...132F 04/10 21:40
噓 lolic: 北七133F 04/10 21:53
噓 pprisa: 直接在遠雄場跟遠雄唱雙簧。丁丁真敢135F 04/10 21:58
噓 deepdish: 連演唱會都不能辦的大巨蛋要幹嘛?136F 04/10 22:01
噓 KingKingCold: 原來丁守中當上北市長之後,可以不依法行政,可以鬆章給遠雄是吧?? XDDD138F 04/10 22:19
噓 HyperPoro: 精神崩潰了? 法律歸法律 真的滿屌的140F 04/10 22:48
推 sunnyyoung: 等你上了就過關,然後一次燒死幾萬人,棒呆啦141F 04/10 23:03
噓 waijr: 想要放水給財團是不是? 合約怎麼遷就該怎麼做吧143F 04/10 23:15
噓 nofish: 要顆蛋幹嘛??144F 04/10 23:40
推 modulation: 公安快點放水啦 反正不會那麼雖小剛好火災 XD
賠那麼多錢 讓他連本帶利撈回來嘛 選舉贊助也比較多145F 04/10 23:41
噓 mo1113: 台灣政客都這樣 尤其是民代147F 04/10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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