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悲啊,以前一堆文支持台女的,拿出來的理由真好笑,拿無法一般人無法預知的事,來當道理去支持台女,去夜店喝酒到爛醉被撿屍,新聞都大量報導,這就是一般人都會知道的道理,台女還是硬要做怪誰,撿屍固然有錯,但最大責任在台女身上,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到時國家要限制台女去夜店防範撿屍,台女又會出來靠腰,國家管太多,防範犯罪不只是政府責任,也要當事人盡力避免犯罪發生,還有跟犯人講別犯罪,就像跟牛說人話一樣,聽得懂就不會犯罪了,台女去夜店被撿,就像人對牛一樣,宣導也講了還是聽不懂人話,不去避免進入風險場所,一天在那邊叫身體自主。最好笑的還說妳去就一定會被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