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taristocrat ( ><> ● <>< )標題 [新聞] 載妹飆144公里把人撞下6米高架橋慘死 男時間 Sat Jan 26 22:00:23 2019
載妹飆144公里把人撞下6米高架橋慘死 男子判刑1年半
蘋果日報 出版時間:2019/01/26 18:00
86快速道路發生翻車事故,一輛車翻落下方道路,另一輛則車頭毀損。資料照片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126/1507925/
台南市一名楊姓男子前年9月初駕駛轎車,搭載女性友人,沿台86線快速道路歸仁往關廟
路段,因恍神未注意車前狀況,以時速144公里從右後方追撞鄭姓男子車輛,導致對方連
人帶車墜落約6公尺下方平面道路,當場死亡。台南地院認為,車禍主因是楊男高速飆車
,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一審判決書指出,被告楊姓男子(42歲)前年9月2日上午7時48分駕駛轎車,搭載徐姓女
友人(36歲),沿台南市歸仁區台86線高架快速道路東向車道行駛,行經東向15.4公里處
時,因恍神未注意車前狀況,在限速90公里路段,以每小時144公里速度發生車禍。
楊男從中右後方直接追撞鄭姓男子(38歲)駕駛轎車,鄭男車輛在86快速道路歸仁往關廟
方向約15公里開始擦撞,疑似打橫後翻落6公尺下方的平面道路,快速道路上沿線掉落部
分車體零件,一片凌亂,鄭男轎車翻落路面後,車底朝天,後方輪胎破裂,鄭男救出時因
顱骨骨折併顱內出血,當場死亡。
死者母親在法庭上主張,楊男狂飆的殺人行為害死她的兒子,死者家屬也懷疑楊男為了規
避賠償責任,車禍發生後離婚,把房子過戶給前妻,做出脫產行為。
楊男承認超速,辯稱是恍神沒有注意車前狀況,不是故意追撞。楊男車禍發生前已和前妻
商議離婚,也因車禍發生時有女性乘客,前妻懷疑他外遇,提早辦理離婚。房子原本就是
前妻名下,並不是蓄意脫產。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楊男以時速144公里造成車禍,符合一般人認為的「狂飆」行徑,過
失情節重大,不應輕判。至於死者家屬認為被告脫產部分,依常理判斷,被告的說法雖然
過度巧合,但是存在著可能性,在沒有確切證據證明被告說謊前,法官無法認定被告離婚
是出於脫產的目的。(辛啟松/台南報導)
警方調查車禍原因。資料照片
死者母親到場認屍痛哭失聲,場面哀戚。資料照片
車輛摔落後底盤朝天,男駕駛當場死亡。資料照片
死亡車禍示意圖。資料照片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126/1507925/
備註: 過失致死鬼島最高判兩年 日本這樣好像要關個15年
補充2017.09.02 的行車紀錄器 蘋果日報 2017/09/02 20:42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0902/1195575/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bbYELlAkOE 車主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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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printer1: 要判死刑吧這個 幹你娘咧扯
廢死團體 幹你娘啦10F 01/26 22:03
→ tokeep: 過失致死最高就兩年阿13F 01/26 22:04
推 torahiko: 撞死人一年 台灣殺人真輕鬆15F 01/26 22:04
→ torahiko: 想殺人直接開車撞下去 反正過失致死一年半 呵呵19F 01/26 22:04
噓 kdy: 未超速撞死人才是過失,144公里撞死人就是殺人,法官腦袋裝20F 01/26 22:05
※ 編輯: taristocrat (106.105.173.21), 01/26/2019 22:06:12
推 kmshy: 1年半 優質22F 01/26 22:05
推 johnli: 可上訴 1年半還可以再減23F 01/26 22:06
噓 abram: 法律視人命如草芥 莫過於此26F 01/26 22:06
→ abram: 全台灣最該死的不是政治人物 而是這些法官31F 01/26 22:07
→ creepy: 快速道路開到144 那個路這麼爛32F 01/26 22:08
→ gjcl6: 垃圾 一年半好意思33F 01/26 22:08
推 ynd: 無神能勿逞神技34F 01/26 22:10
→ FuySenk: 幹你娘 一年半操你媽35F 01/26 22:10
→ littlepogi: 這種case都可以判過失致死 絕對不是法的問題 是人40F 01/26 22:12
→ Mei5566: 哈哈哈,四輪,自己要會閃違規啊41F 01/26 22:12
推 Jaroz: 死一人判一年半 鬼島殺人天堂45F 01/26 22:12
推 popo889: 日本最近一個案例好像判16年48F 01/26 22:13
推 re340: 文組50F 01/26 22:13
→ tw2000: 以後想殺人的知道該怎麼做了吧!51F 01/26 22:13
→ kakajava: 超速一筆罰款,龜速一條命,歡迎到台灣52F 01/26 22:13
→ Dethklok …
→ Dethklok: 撞死老百姓判刑1年半,撞死律師訟棍求處死刑? ? ?53F 01/26 22:14
推 clamperni: 法官也太好笑了吧 這麼明顯脫產看不起來54F 01/26 22:14
推 sid3: 民進黨司法改革 過失殺人一年半56F 01/26 22:15
噓 KillerG: 四輪不會超速 一定重機害的58F 01/26 22:16
→ sid3: 在台灣殺人根本沒什麼大不了 剁成肉醬也不會死刑59F 01/26 22:16
推 sorrywow: 1年6個月? 8+9出來打人啦60F 01/26 22:17
推 Leo4891: "情節重大,不應輕判" 結果法官判1年半 笑死人61F 01/26 22:17
→ sid3: 法官沒知覺 不覺得殺人判一年半哪裡不對嗎62F 01/26 22:18
推 wailman: 一年半也太扯...QQ63F 01/26 22:19
推 JingP: 幹超衰的 從背後飛來橫禍 想躲都躲不掉64F 01/26 22:19
噓 whyooo: 這法官有沒有拿錢?66F 01/26 22:21
推 zhalao: 小學一定成績優異68F 01/26 22:21
噓 h1123: 重判一年半70F 01/26 22:22
噓 douxid: 不是撞死法律人還好啦72F 01/26 22:24
→ AdeWo: 鬼島真的不是叫假的 殺人判一年多 什麼鳥法律?76F 01/26 22:24
噓 cp3bg32: 靠邀144是怎麼開的 當電玩賽車78F 01/26 22:26
噓 KKirin: 網路上查得到判決書 這篇是真的是判一年六個月 誇張80F 01/26 22:27
→ Israfil: 嗆法官沒有用 只能去把這個法律改了 不然再幾次都一樣81F 01/26 22:28
推 xex999: 1年半 扯83F 01/26 22:28
推 s955346: 家屬拿不到錢囉~~~ 半年後又是好漢一條86F 01/26 22:30
→ ncca: 才一年多,太扯92F 01/26 22:35
噓 luckysummer: 吐槽點太多,除了判決外,144也可以開成這樣是會開車嗎?93F 01/26 22:37
推 s207072s: 1年半,用最低工資高點的數字*18不就能顧到殺手95F 01/26 22:37
推 vipgk2002: 才一年半!?我要是受害者家屬就等著他出來撞死他..96F 01/26 22:37
推 bbc0217: 法官:不應輕判 判決:一年6個月 笑死97F 01/26 22:37
推 pp0769: 害死人只需判一年半...就服這律師和法官358F 01/27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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