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標題 Re: [新聞] 酒駕害命 法務部:朝視同「故意殺人」方時間 Sun Feb 3 01:56:25 2019
※ 引述《HuangJC (吹笛牧童)》之銘言:
: 判什麼都沒用吧..
: 別忘了這次是無照駕駛
: 你要關幾年?關完還不得放?
: 放了他又開,吊照他也能開
: (除非有法子看出他被吊照): 還是說,酒駕就把車沒入
: 那車就沒啦
: 他就得再買一輛車
: 然後酒駕不許買車
: 不過他還有本事借車,總不能沒入被借的車
: -----------
說真的,酒駕直接扣車,我覺得是最實在的一個手段了
畢竟在某種程度上來說,車輛也可以算是一個犯罪工具
酒駕直接扣你車子一個月,累犯就越扣越久,領車還要付保管費用
車扣了,就看他有多少本事繼續生其他車子出來
而且現在大眾運輸已經比過去進步許多
即便說是上班的交通工具或是生活必需品,其實也都可以找的到替代方案
沒辦法上班? 你不會去搭公車嗎?
公車站很遠? 你不會早一點出門走過去嗎?
再不然你就生一台腳踏車出來,或是騎ubike啊?XDD
然後前一篇提到的租車業者方面問題
其實也可以建立某種與警方的合作系統
可以憑當事人租車時提供的身份證,去查詢是否有處於酒駕扣車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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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僕はおまえのように、能天気で、図々しくて、馴れ馴れしい奴が……」
「……大嫌いだ。 だから……あとは任せ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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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酒駕害命 法務部:朝視同「故意殺人」方
02-03 01:56 Yanrei.
※ 編輯: Yanrei (114.25.56.128), 02/03/2019 01:59:40
推 imsphzzz: 去買二手的繼續開啊,不然開別人的
反正方法很多1F 02/03 01:58
二手汽車低階點的,一台也要個數萬到十來萬
如果他真的有那個能耐一直買,然後繼續酒駕
某方面來說也算他厲害...
推 markban: 直接沒收車輛,拍賣價金提交犯罪被害人補償基金算了3F 02/03 01:58
→ dreeee: 那個...腳踏車也是酒駕喔 罰500....4F 02/03 01:58
至少腳踏車酒駕對整體社會安全的影響小很多XD
※ 編輯: Yanrei (114.25.56.128), 02/03/2019 02:02:55
推 brettxxxx: 罰重,就需要警力攔檢,成本太高
現在不負責人的人佔多數,是一種阻礙5F 02/03 02:14
→ kenny888: 哥,不要天龍思維,二手的,有五萬,甚至以下的,真心不騙,你的方案可以說,跟現在的效果一樣
酒駕不會一直被抓到,通常都是,出車禍或是衰小,又不會每天被抓7F 02/03 02:19
→ Yanrei: 我覺得比起繳錢就直接拿回車,跟你還要另外花時間去買一台相比,後面對酒駕的人來說麻煩很多吧XD11F 02/03 02:25
推 pastor1982: 扣車是行政手段,要寫在道交條例,在刑法直接用沒收就好了13F 02/03 02:51
推 WWIII: 酒駕直接扣車法拍了啦17F 02/03 03:07
推 wulin888: 故意殺人還是會關起來沒多久放出來,直接死刑啦19F 02/03 03:27
推 lapentti: 同意酒駕扣車做法,但其他內容真的是台北看天下。23F 02/03 08:51
其實我不是台北人
我的想法是這樣,你不怕被扣車就自己想辦法去搭大眾交通工具
誰管你會多麻煩,至少全台灣各縣市都有大眾運輸
不會被拿什麼剝奪行動遷徙自由啊、工作權啊基本權啊來當擋箭牌XD
推 stry: 直接扣車跟禁止買車 賣酒駕犯視同幫兇24F 02/03 08:56
推 cvn21: 扣一個月是三洨,直接沒入啊25F 02/03 09:13
推 yan1979: 扣車實際執行也不難 這個真的可以27F 02/03 10:45
※ 編輯: Yanrei (114.25.56.128), 02/03/2019 10:56:34
推 godchildtw: 給我死亡筆記本就好了,讓牠被車子撞爛生不如死28F 02/03 12:08
噓 coolron: 扣車一點意義都沒有31F 02/03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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