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minipig1127 (不錯的開始~)標題 Re: [請益] 恐懼 雲X雲 黑道公司!!!!時間 Sat Aug 17 11:12:54 2019
※ 引述《mpyh12345 (嘉義金城武)》之銘言:
: 我轉錄的
: 因為原po有回覆原文底下幾則推文,但是都沒有針對報案證明這部分說明,寄信給我叫我重
: 點有影片但是也沒有證明,而且疑點蠻多的。
: 所以我還是刪文好了,避免鄉民認為我在帶風向,或者帶一堆人搭上失智列車。
: 有興趣的自己到科技板看吧。
也不用刪文吧
反正大家都看得到
這篇文情緒性的形容詞很多
但大多沒啥意義
簡單的說
事情可以打包成三塊
1. 進公司三天被裁員-沒問題
依內文是有給遣散費
有抱怨一下給零錢 但應該算不上啥問題
就客觀第三方來看
只要有給足遣散費 公司何時要你走應該都合法
2. 具體職務-待釐清
應該沒有公司會無聊到新聘一個人
每天早出晚歸發呆三天啥都沒做
然後第三天給遣散費要你走人
不合情理
你幹了啥不符期待 或是公司要你幹啥你不肯幹
抑或是公司提出違法不合理的要求
太多問號了
3. 離職過程被打-待釐清
這就明顯是公司的人不對
影片後面有一個聲音說這是你個人跟他的問題
很可能是老闆跟打人者說的
而且打人的明顯是台灣人
文中卻佔很大篇幅的抱怨沒文化大陸人
很多爆料發文都這樣沒頭沒尾
內容一大堆疑點
竟然要報
那就像黃姓路人一樣 一次報得清清楚楚
不會讓人看得一頭霧水
用事實來爆料 不要用形容詞來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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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87.181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TLt2ugm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66011576.A.AB0.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請益] 恐懼 雲X雲 黑道公司!!!!
08-17 11:12 minipig1127.
推 op111925: 這種疑點一堆的文能推爆, 鄉民素質堪慮1F 180.217.154.0 台灣 08/17 11:15
推 bio2133: 推用事實爆掛,條列式整理2F 125.231.118.18 台灣 08/17 11:15
推 ab7529: 看來 大部分回文都是要他回清楚一點 寫的太模糊了 應該說要針對事情經過多加描述 而不是描述自己的情緒 這樣無助釐清問題3F 60.250.152.211 台灣 08/17 11:15
→ iqqi4200: 不管啦 至板凳6F 111.246.150.37 台灣 08/17 11:16
推 shelizi: 你被打還能維持理性也是很棒棒呢8F 223.136.224.125 台灣 08/17 11:17
推 bio2133: 不理性別人就只看到情緒還有煽動分化,其心可議9F 125.231.118.18 台灣 08/17 11:18
推 ab7529: 所以很多人不就呼籲他寫的更清楚一點嗎11F 60.250.152.211 台灣 08/17 11:19
→ jojojen: 解雇沒預告期合法嗎?@@12F 42.76.50.140 台灣 08/17 11:19
推 idolman: 其實原文就感覺他是個帶風向的高手 甚至有些過頭了13F 111.254.48.86 台灣 08/17 11:19
推 spidina: 全身都是恐懼 這文筆 高手????15F 220.142.71.215 台灣 08/17 11:21
→ kai91: 操作的根本很粗糙..
雖然不排除他可能還在混亂中
但任由情緒的爆卦就只是抒發心情而已
看的人根本一頭霧水16F 1.200.38.138 台灣 08/17 11:22
→ winiS: 推又不代表相信,急著要他刪才奇怪20F 42.77.71.134 台灣 08/17 11:24
推 mk5520: 先推高高 再來公平 鄉民眼睛雪亮的
因為被陰太多次了 人心難測 我沒說我投韓21F 111.255.16.73 台灣 08/17 11:25
→ Nravir: 美國隨便踢人就是被告死,台灣沒法律可告23F 111.243.201.178 台灣 08/17 11:26
→ winiS: 高調就是協助宣傳待證實 至少比政治文好看24F 42.77.71.134 台灣 08/17 11:26
推 X5566: 言語上的霸凌也可以申訴的25F 111.251.206.50 台灣 08/17 11:27
推 dsgfuy: 既然啦 幹26F 115.82.161.238 台灣 08/17 11:28
推 winiS: 板上幹話那麼多 少了這篇也沒少陰 也沒啥成本 爆個掛急著罵督割 滿滿政治文也沒比較香27F 42.77.71.134 台灣 08/17 11:29
→ Tattoo: 說有給資遣費就可以叫人走的是不是中國來的
台灣有保障工作權不可以無故開除29F 27.52.108.16 台灣 08/17 11:32
推 shamanlin: 實際上台灣法規還真的可以給資遣費叫人Tattoo沒常識可以多去看看法律書32F 61.228.13.219 台灣 08/17 11:35
推 Tattoo: 紅柯白粉中國心
是喔,要來打賭嗎?那個s三小的
你找法律出來雇主可以無故開除
媽的34F 27.52.108.16 台灣 08/17 11:36
→ shamanlin: 喔,你要賭什麼? 以原po情況絕對沒問38F 61.228.13.219 台灣 08/17 11:39
→ Tattoo: 柯粉多智障39F 27.52.108.16 台灣 08/17 11:39
→ shamanlin: 題,沒常識真的要多讀書40F 61.228.13.219 台灣 08/17 11:39
推 Tattoo: 隨便阿,什麼都賭,無故解僱喔41F 27.52.108.16 台灣 08/17 11:42
推 specialcook: 有人超激動的 原文都刪了還氣成這樣喔42F 36.227.134.235 台灣 08/17 11:42
→ shhs1000246: 所以哪家公司解僱還可以打人的啊47F 101.9.224.73 台灣 08/17 11:43
→ shamanlin: 這是勞動部自己的解答,一般公司至少會設置2~3個月,這段時間解雇把資遣費按規定付清就可以了48F 61.228.13.219 台灣 08/17 11:44
推 Tattoo: 哪裡有無故解僱
你再凹什麼51F 27.52.108.16 台灣 08/17 11:48
推 pttboy99: 有夠兇==53F 101.8.129.190 台灣 08/17 11:50
推 s8800892000: 給個資遣費叫人走不是常態54F 111.71.62.139 台灣 08/17 11:51
→ shamanlin: 哈,我就知道賭輸就是凹,完全命中55F 61.228.13.219 台灣 08/17 11:51
→ s8800892000: 還有試用期咧 要無故解僱還不簡單56F 111.71.62.139 台灣 08/17 11:52
推 Tattoo: 試用期也是要雙方同意,這算無故嗎57F 27.52.108.16 台灣 08/17 11:53
→ jojojen: 試用期是指能力不適任可以解雇,不是無故解雇吧@@
沒預告直接解雇應該只是人家說怕麻煩不想跟公司告吧?58F 42.76.50.140 台灣 08/17 11:53
→ shamanlin: 學生嗎?不是的話去看看你簽的試用期內容怎寫的
雙方同意是簽約的時候雙方同意,還凹?62F 61.228.13.219 台灣 08/17 11:57
推 s8800892000: 試用期要雙方同意???
然後我意思是要解僱人的方法很多
試用期的不適任根本是雇主自由心證65F 111.71.62.139 台灣 08/17 11:58
→ shamanlin: 簽試用期的時候要雙方同意,同意之後在試用期可以不用預告不用理由不用給你修68F 61.228.13.219 台灣 08/17 12:03
噓 otis1713: 煽動分化XD70F 114.136.187.137 台灣 08/17 12:04
→ shamanlin: 改時間就讓你走人,因為已經同意了71F 61.228.13.219 台灣 08/17 12:04
推 Tattoo: 有人輸了,請吃雞排吧72F 27.52.108.16 台灣 08/17 12:04
→ jojojen: 正常公司通常就有個考評機制,當然看不爽要找理由說不適任不難,不過演都不演也是滿強的73F 42.76.50.140 台灣 08/17 12:06
→ shamanlin: 那個沒常識的不凹了直接開始作夢?
他才進去三天在想什麼,以為三十年啊76F 61.228.13.219 台灣 08/17 12:06
推 s8800892000: 想說試用期叫你走還需要雙方同意
原來是簽約的時後要同意啊 廢話...78F 111.71.62.139 台灣 08/17 12:07
推 Tattoo: 快點啦,不要凹80F 27.52.108.16 台灣 08/17 12:08
→ jojojen: 一般會寫工作期間如工作不力、未取得xx資格或其他足認有不能勝任情事得終止合約81F 42.76.50.140 台灣 08/17 12:10
推 alog: 等你們吵完 原文已經刪了。 不過科技版的原文真的已刪了84F 223.138.115.208 台灣 08/17 12:12
→ jojojen: 如果你拿到的聘書是寫“無需理由可隨時終止” 那這家公司可能怪怪的86F 42.76.50.140 台灣 08/17 12:13
可以約定試用嗎? - 勞資爭議處理專業律師團隊
常有人問我,雇主究竟可不可以跟員工約定試用期滿,在試用期間如果不適用,是否可無條件終止勞動契約呢?這要要跟大家討論一個用人的大問題,我們要花多少時間去判斷一個人適不適與自己一起工作?基本上,在雇主立場,開除或請勞工離職感覺並不好,如果可以判斷是員工人格上問題,非導因於不熟悉或有原因的錯,,這時候離開 ...
→ jojojen: 基本上台灣就這樣積非成是,理論上原po情況屬實的話是違法沒錯,不過花的時間跟錢不如拿去找下個工作97F 42.76.50.140 台灣 08/17 12:30
→ shamanlin: 勞動局網頁都直接跟你說ok還積非成是是文字太多直接跳過不看是吧
原po情況可是連資遣費都給了,除非這資遣費金額不足不然哪裡違法?感覺違法?原po頂多去告被打的部分100F 61.228.13.219 台灣 08/17 12:34
推 Tattoo: 我就問你法律哪裡有規定可以無故解僱109F 27.52.108.16 台灣 08/17 12:59
推 clairehao: 這種公司應徵人一定有要你做什麼工作當事人應該知道卻刻意不提吧110F 122.100.125.150 台灣 08/17 13:00
→ shamanlin: 所謂權力濫用是因為性別歧視懷孕等
去把全文看完,不是挑兩個字看
而勞動部直接寫給你更短的,大概是結論不是你要的所以不想看吧112F 61.228.13.219 台灣 08/17 13:16
→ jojojen: 勞動部但書寫的很清楚了吧== 在”合法情況下”契約可自行約定116F 42.76.50.140 台灣 08/17 13:25
→ twerik: 硬凹的嘴臉真難看,你媽知道嗎?118F 114.32.37.251 台灣 08/17 13:35
推 jiayuan: 不管啦台灣已被大陸人入侵,應該宣布戒嚴119F 111.71.15.223 台灣 08/17 13:59
推 o9714540: 你第一點就錯 ==120F 36.225.85.251 台灣 08/17 14:54
噓 HandGrip: 2 有121F 223.136.167.60 台灣 08/17 14:58
→ gwenwoo: 兩岸一家親/雙重黨籍/垃圾分類/資源回收122F 114.32.164.59 台灣 08/17 15:05
推 s8800892000: 還在跳針硬拗耶 又不是老員工
給了資遣就你滾一大堆 如果這叫無故我看新聞天天報哪家公司無故開除123F 111.71.62.139 台灣 08/17 15:41
推 npcxx: 給了三個網址不看,硬跳針,臉皮也是夠厚126F 27.247.130.31 台灣 08/17 15:56
→ jojojen: 他連結裡的內容不就跟我說的一樣呀==
sh貼了三個連結打臉自己不知道在幹嘛==別人隨便貼連結要先點進去看好嗎128F 42.76.50.140 台灣 08/17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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