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2005年的資料
在2005年11月國際大西洋鮪類保育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Atlantic Tunas,簡稱ICCAT)的會議中,日本提案禁止台灣鮪魚出口、取消台灣的「合作、非會員」資格,並將我國大目鮪、黑鮪、劍旗魚漁獲配額刪減為零,全面排除我國籍漁船在大西洋作業,日本的理由是,台灣在2005年仍有違規超捕事證,並且有「洗魚」的行為,也就是說,沒有大目鮪等漁獲配額的權宜國籍船,假冒有漁獲配額的漁船捕獲在大西洋撈補大目鮪之後,運到日本等國以太平洋的漁獲出售,而台灣的法令包括漁業法多為屬地主義,在這樣的情況下有些不肖的船東就會把船註冊為其他國家的國籍用來規避台灣的法令。而台灣所採取的改善措施,並沒辦法有效的管理台灣漁船以「非法、不報告、不受規範」的作業方式在國際海域濫捕。
日本的提案經我國代表力爭,並提出改善漁業管理、大幅減船的努力,大會最後決定繼續維持我國「合作、非會員」的身分,但是大西洋鮪類保育國際委員會(ICCAT)也做出歷來最嚴厲懲罰,決議2006年台灣在大西洋的大目鮪漁獲配額被大減超過三分之二,從一萬四千九百公噸,減為四千六百公噸,另通過嚴苛的附帶決議,要求台灣需大幅減少延繩釣船一百六十艘(目前有六百一十四艘)。今年與會的四十一個國家,只有台灣的大目鮪配額遭刪減,預估台灣在2006年大目鮪漁撈損失將達十九億兩千萬元。台灣在三大洋的漁獲年產值估計達新台幣九百多億元,大目鮪總產值一百九十億元,2006年大西洋的大目鮪漁獲減少三分之二後,大目鮪的總產值將減少十分之一。由於台灣並非會員國(名稱上為「合作會員」),無法正式參與該組織之決議,也沒有提出答辯的機會,所以只能接受ICCAT的裁決台灣只能接受。
日本的提案以及ICCAT的懲罰原因是因為我國遠洋漁船濫捕、權宜船及「洗魚」問題嚴重,事實上「非法的、未報告和未管制的」(illegal, unregulated, unreported,IUU)捕撈活動存在已久,近年來隨著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不斷採取養護和管理措施,非法、未報告和未管制的捕撈活動也更加活躍與組織化,尤其有些權宜國籍船(Flag of convenience,簡稱FOC)大肆捕撈規範的魚種,讓漁業管理組織努力的成果大打折扣,2004年在美國召開的ICCAT國際會議,即已針對台灣漁船非法捕魚及政府的消極作為提出警告,並限期一年改善海上「洗魚」的不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