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所提的難民法根本無法適用香港人呀,只是騙不懂的吧?
因為香港人是用港澳條例,而港澳條例是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
然後時代的草案也沒說可以準用港澳條例或者相關可以處理的條文。
針對香港所提的難民法所遇到的第一個問題,
就是要防止中國借政治難民身份,混入間諜去臺灣。
這一招在中國之前利用民運,去把間諜包裝成民運份子去各國,
再從事像偷取機密等勾當的時候,問題已很嚴重。
而香港每年收容 50000 個中國新移民,中國人是很容易洗成港籍的。
所以出現一個矛盾,那就是如果臺灣願意收容香港人,
那麼中國就可以直接利用香港作為橋樑,
把這些人以政治難民(及香港人)的身份滲進去臺灣。
再者,難民法通過的話,要不要接受中國難民?
接受一個?一千個?接受十萬個?
要不要無條件接受北韓難民?
破殼小雞可能沒想到這些。
左膠力量提的法案最好多想想;當初要是通過黃的罷免法,他可是第一個被罷免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