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港考試※※
考試院會舉辦國家考試,而且每次報考只能考一個港口應考引水人的資格為:
1.年齡未滿五十歲,且具備考試條件著即可報考
2. 領有一等船長或二等船長證書
3. 擔任三千噸以上船長三年以上
4. 進出該港口一百次以上
引水人考試科目包括普通科目與專業科目:
普通科目:
1. 國文
2. 中華民國憲法
專業科目:
1. 詳繪說明當地水道港灣詳情
2. 航政法規
3. 引港學
4. 船舶操縱
5. 專業英文
6. 體能測驗
口試評分項目及配分:
一、見解及經驗(包括領航或航行經驗)四十分。
二、專業知識(包括當地引水所需學識技術)三十分。
三、英語會話(包括聲調、語言組織、表達能力)三十分。
口試成績占百分之十。
體能測驗:以引水梯攀登行之。
引水梯攀登測驗之及格標準,以應考人在六十秒鐘內,徒手攀登高度九公尺繩梯上、下各一次。其測驗規定如下:
一、攀上以腳踏於繩梯第一階踏板開始計時,至雙腳踏於標記九公尺之踏板始可攀下
二、攀下以雙腳踏至第一階踏板為準。
三、第一次攀登不及格或與規定不符者,得再補行測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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