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xiemark (aisinjuro)標題 [新聞] 法務部擬訂酒駕殺人門檻 立委不埋單時間 Wed Feb 13 09:14:34 2019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法務部擬訂酒駕殺人門檻 立委不埋單
3.完整新聞內文:
法務部將研擬修正「刑法」,擬以酒測值0.75mg/L作為區別酒駕殺人與一般公共危險罪的
門檻,不過,藍綠立委對此態度都顯得有些保留,擔心修法可能造成漏網之魚,並批評法
務部修法完全不接地氣,根本「玩假的」。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認為,法務部這樣的修法,可能會造成漏網之魚,以酒精濃度多少來判
定是否為殺人的標準,某種程度上掉進邏輯風險,亦即喝酒還是可以開車,只要濃度未達
一定標準就不算是殺人?
江啟臣提到,若只規範酒測值達0.75以上視同殺人罪,未達0.75之酒駕肇事致死且為累犯
者,是否可以適用?再者,法務部的修正方向僅就一定酒測值者視為殺人罪處罰,那酒測
值未達0.75者,是否上路就不會受到重罰?這不是讓酒駕者繼續心存僥倖、繼續酒駕上路
。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認為,法務部研擬將酒測值0.75mg/L以上與一般所認定的酒駕酒測值
0.25mg/L以上分開,0.75mg/L以上酒駕殺人視同殺人罪,0.25-0.74mg/L仍視同公共危險
罪,法務部修法完全不接地氣,根本「玩假的」。
林俊憲說,「目前已訂定酒駕的酒測值標準,另外訂定更嚴格的酒測值,作為殺人罪的認
定毫無意義,將給酒駕者心存僥倖的空間」,他所提版本,沒有「設定新的高酒測值門檻
」,而是犯酒駕並致死即視為殺人罪。
江啟臣認為,現行司法實務已將飆車認定為「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若致死最重可處無
期徒刑,反觀酒駕致死最高卻僅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酒駕所造成的危險不比飆車輕已是社
會共識,修法加重酒駕刑度並增列死刑,當然合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1315/3639395
5.備註: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41.253
※ 文章代碼(AID): #1SOs-0jp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0020480.A.B73.html
噓 lazo: 立委難得硬起來3F 02/13 09:15
推 poeoe: 立委說的沒錯啊 那 0.75以下就不算喔4F 02/13 09:15
推 LianD: 一樓標準只看標題5F 02/13 09:16
→ neilisme: 可以先調查一下 照這標準 目前有多少立委曾犯過殺人罪6F 02/13 09:16
推 Nagato: 難得有說人話的立委7F 02/13 09:16
→ lwamp …
推 lwamp: 法務部的確是來搞笑的9F 02/13 09:17
→ mnb1234: 然後就這樣拉扯中 又過一年什麼都沒改變10F 02/13 09:17
→ BaRanKa: 這兩位委員應該不是該案召委12F 02/13 09:18
推 pytzog: 難得立委有腦袋清醒的時候13F 02/13 09:18
推 Isveia: 要罵立委的先把內文看完,這次藍綠兩個立委說的都沒錯,法14F 02/13 09:18
噓 walhalla: 江啟臣是國小畢業嗎,邏輯好怪...16F 02/13 09:19
推 alog: 我猜江啟臣跟林俊憲講這些幹話前一定沒有去了解為什麼列為17F 02/13 09:19
→ Isveia: 務部定酒測標準視為是否殺人根本莫名其妙,本來就是有測出18F 02/13 09:19
→ alog: 殺人罪19F 02/13 09:19
→ Isveia: 酒駕就是通通要視為殺人,不然絕對有投機者鑽漏洞的。20F 02/13 09:19
→ alog: 他是要提高可責性 你他媽以為酒駕超過那個標準就算殺人罪來22F 02/13 09:20
推 poeoe: 到底有沒有看完立委說什麼啦 立委是覺得法務部0.75的門檻太23F 02/13 09:20
→ alog: 論定喔 也要構成要件適用好嗎24F 02/13 09:20
→ poeoe: 高好嗎25F 02/13 09:20
推 Mradult: 死不鞭刑才奇怪,鞭看有沒有用都不敢27F 02/13 09:20
→ Murloc: 這些立委先標起來28F 02/13 09:21
推 eko112: 哈哈哈 有啥好意外的 XD29F 02/13 09:21
→ poeoe: 定0.75的高門檻本來就很奇怪30F 02/13 09:21
→ BaRanKa: 這本薄薄憲法保障東保障西 惡人也是人也都保 怎麼鞭31F 02/13 09:21
推 walhalla: 笑噴~江根本就是來亂的,他敢提有測出就殺人罪起訴嗎?32F 02/13 09:22
推 alog: 就算法務部標準不夠好 來 你們是怕跑紅帖還是在外交陪自己/35F 02/13 09:22
→ poeoe: 這次藍綠兩個立委都說的很對啦36F 02/13 09:22
→ alog: 助理/小孩出事嗎 ㄏㄏ37F 02/13 09:22
→ sagarain: 酒駕就重判 不要讓法官心證空間 很難嗎39F 02/13 09:23
推 CALLING: 每個人酒量不一樣 有些人只喝到0.15也可以達到0.75的效果40F 02/13 09:23
推 Isveia: 不應該定標準,而是只要有酒駕通通以殺人罪論處,否則根本42F 02/13 09:24
→ alog: 標準訂到0.75就覺得有漏洞 喔 幹現行是有多好43F 02/13 09:24
→ Isveia: 無法遏止酒駕一再發生。44F 02/13 09:24
→ poeoe: 酒駕致死就直接拉高刑度就好了 還設0.75高門檻幹嘛45F 02/13 09:24
→ alog: 想到這裡就覺得這個法律這的很雞掰47F 02/13 09:24
→ bluu: 我也覺得不接地氣0.15就要判刑才對48F 02/13 09:24
推 haha98: 立委說得很好啊 0.74~0.25那麼多 假掰法務部被看破了49F 02/13 09:25
→ alog: 想當初酒駕加重幹0娘不知道死多少人才換來加重 外加媒體天50F 02/13 09:25
推 SFlash: 這種北七媚眾的法千萬別過51F 02/13 09:25
→ alog: 天報導類似葉少爺的新聞52F 02/13 09:25
→ haha98: 法綠人 可笑54F 02/13 09:25
→ poeoe: 跟現行有什麼關係? 藍綠兩個立委的意思都是要大幅增加酒駕致死的刑度好嗎55F 02/13 09:25
→ SFlash: 跟止兀當年提的公眾場合無差別殺人罪一樣北七59F 02/13 09:26
推 mosszombie: 那改成只要有反應且確定是有飲酒肇事致死即以殺人罪論60F 02/13 09:26
推 Imeow5566: 這次立委的發言正確 法務部的提案根本莫名其妙62F 02/13 09:27
→ mosszombie: 這樣就沒有模糊空間了 有喝肇事致死就是殺人63F 02/13 09:27
→ SFlash: 所以我暗地針對殺人的刑度比較低嗎64F 02/13 09:27
推 alog: 好吧 如果他們要支持只要致死算殺人我就改觀65F 02/13 09:28
→ piece1: 反正立委很多人可以選..不選垃圾還有廢票可以投!67F 02/13 09:28
推 felixden: 阿就直接酒駕抓到一律罰20萬,絕不寬容就好了
一定一堆人怕68F 02/13 09:28
→ BaRanKa: 20萬? 很多開BMW 賓士或凱燕的好像不痛70F 02/13 09:30
推 w12389034e: 說的好 那以後驗得到酒精濃度的一律視為殺人罪71F 02/13 09:30
推 bcmaple: 直接酒駕全都視同殺人罪 這樣不就好了72F 02/13 09:31
推 Isveia: 罰錢是最沒用的,窮人裝死,富人根本跟零用錢一樣 zzz75F 02/13 09:32
推 iam0718: 20萬 酒駕通常不是錢太多就是爛命一條無產的
法律真的只對普通正常人有嚇阻力拉76F 02/13 09:32
推 as349349: 就說最難關在立委 一堆做賊心虛的怎麼修79F 02/13 09:34
推 winiS: 急著砍勞權,酒駕不買單80F 02/13 09:34
推 khuntoria: 照江的邏輯 喝酒做很多事都有危險 直接禁酒好了81F 02/13 09:34
噓 kobe7610: 希望這些立委被酒駕撞死 幹你娘的垃圾82F 02/13 09:34
推 paladada: 那就訂成只要酒駕撞死人就是殺人罪,不管酒測質多少83F 02/13 09:35
→ winiS: 藍委嫌太低、綠委要接地氣84F 02/13 09:35
噓 walhalla: 頗呵~從沒提酒駕要修法的立委,跳出來指責政府修太寬鬆?85F 02/13 09:35
推 sprucewind: 林俊憲比較好吧!犯酒駕致死即為殺人罪!很好啊86F 02/13 09:36
推 Jaroz: 要修快修 不要出一張嘴87F 02/13 09:36
推 Mohism: 江啟臣說的沒錯啊 一堆說他邏輯怪的人 邏輯才怪88F 02/13 09:36
噓 xsexyx: 立委就是一群沒讀書的黑道流氓89F 02/13 09:36
→ walhalla: 這不就是~平常不做事的看有人提意見馬上跳出來高談闊論90F 02/13 09:36
推 poeoe: 其實兩個立委實質意思一樣啊 一個是酒駕致死即為殺人罪 一91F 02/13 09:37
→ Mohism: 江說肇事者未達0.75 但卻是酒駕肇事致死的累犯 那怎麼辦?92F 02/13 09:37
→ poeoe: 個是把酒駕致死最高刑度拉到死刑 和殺人罪最高刑度相同93F 02/13 09:37
→ poeoe: 不管是誰的 都比什麼0.75好太多了95F 02/13 09:38
噓 Allen0315: 闌尾試圖想要帶風向 想當初是誰修的法???96F 02/13 09:38
→ Mohism: 江啟臣第二個問題跟林俊憲是一樣的 你訂0.75那就有人會去拚看看是不是0.75以下 反正喝不多還是可以上路97F 02/13 09:38
推 CodefarmerX: 我懷疑上面到底有多少人有看完新聞,他講的哪裡有問題?不超過0.75撞死人就不構成殺人?99F 02/13 09:39
噓 attpp: 到底是要說太高還太低,直接數字表示229F 02/13 13:13
推 silver00: 垃圾報導...標題根本誤導232F 02/13 1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