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VVizZ (我很窮)標題 Re: [爆卦] 陳佩琪告三立,法院的判決說明時間 Wed Mar 6 16:22:00 2019
※ 引述《zxcelephant (阿光)》之銘言:
: 結論就是
: 要柯文哲自己去告才有用
: ---------------------------------------
: http://bit.ly/2HeDII4
關於本院107年度訴字第2420號損害賠償事件判決新聞稿 (司法最新動態)
一、主文原告之訴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二、本院審理之範圍:原告特定之訴訟上請求及主張之原因事實即本件訴訟之審判範圍,僅限於「原告陳佩琪之名譽權是否遭被告不法侵害」部分,因此關於「訴外人柯文哲之名譽權遭被告不法侵害與否」,非在審究之列。三、兩造主張答辯要旨:(一)原告主張意旨略以:1.被告陳斐娟為 ...
哈摟各位法盲
大家今天過得好嗎
本師爺來幫大家翻譯翻譯
: 一、主文
:
: 原告之訴駁回。
: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法官:這次算你輸,記得付錢。
: 二、本院審理之範圍:
:
: 原告特定之訴訟上請求及主張之原因事實即本件訴訟之審判範圍,僅限於「原告陳佩琪之名
: 譽權是否遭被告不法侵害」部分,因此關於「訴外人柯文哲之名譽權遭被告不法侵害與否」
: ,非在審究之列。
法官:本案只討論你[陳佩琪名譽是否遭受侵害]的事,柯文哲沒告不關他的事。
: 三、兩造主張答辯要旨:
:
: (一)原告主張意旨略以:
:
: 1.被告陳斐娟為被告三立電視107 年5 月25日播出之「54新觀點」節目(下稱系爭節目)主
: 持人,被告曾勁元為系爭節目來賓,其等未經查證,以扭曲之方法解讀柯文哲因就任臺北市
: 市長,於104 年3 月22日向監察院所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併同申報配偶即伊、柯文哲
: 與伊2 名未成年子女之財產,下稱104 年3 月財產申報),再以誇大不實方式,指摘其中記
: 載存款2,267 萬8,656 元部分財產申報不實、來源不明。
:
: 2.渠等依:
渠等:就是你各位的意思
: (1)將柯文哲「104 年3 月財產申報後,始捐出之選舉補助款491 萬元」,計為柯文哲於1
: 04 年3 月財產申報當時業支出之款項;
: (2)將柯文哲「104 年3 月財產申報後,始清償對其父訴外人柯承發之1,000 萬元債務」
: ,計為柯文哲於104年3月財產申報當時已因清償而支出之款項;暨
: (3)再假定柯文哲與伊於103 年11月臺北市市長選舉前之存款為零,之3個錯誤前提推論「
: 依柯文哲選後所獲選舉補助款2,561 萬9,490 元,客觀上不足以支付開銷總額3,327 萬元(
: 申報前捐款1,036 萬元+選前支出800 萬元+上(1)、(2)支出各491 萬元、1,000 萬元),
: 故不但不應有存款,且將出現765 萬餘元之赤字,若依其後更正之捐款數額,赤字更高達千
: 餘萬元」,進而質疑何以柯文哲104 年3 月財產申報之存款數額多達2,267 萬8,656 元,並
: 憑空臆測、影射前開增加之存款,應係申報不實或若干不明財團給予柯文哲。
: 乃於系爭節目中以判決附表一「言論內容」欄所示不實言論(下稱系爭言論),惡意詆毀柯
: 文哲,因而併同侵害伊名譽。
:
: 3.依柯文哲103 年9月公職候選人申報資料,當時柯文哲與伊可變現資產(現金、股票、基
: 金)即達1,390萬元。
: 柯文哲於103年11月臺北市長選舉後,獲得選舉補助款2,561 萬9,490 元,除用於支付選舉
: 透支款項及選後辦公室開銷合計387 萬40元外,並於104 年3 月財產申報前捐出1,036 萬3,
: 284 元。
: 故於104 年3 月財產申報時,選舉補助款剩餘款項為1,138 萬6,166 元。故於104 年3 月財
: 產申報當時,依柯文哲與伊前開可變現資產1,390萬元,加計暫存於個人帳戶之選舉補助款1
: ,138 萬6,166 元,扣除103 年9 月至104 年3 月7 個月間生活開銷約260 萬元,104 年3
: 月財產申報資料存款總額為2,267 萬8,656 元,並無任何財產申報不實或來源不明問題。
:
: 4.被告陳斐娟、曾勁元無視記載明白,且得輕易查證之歷次財產申報資料,推論104 年3 月
: 財產申報存款申報不實、來源不明,顯與事實不符。而被告陳斐娟、曾勁元所為系爭言論,
: 除侵害柯文哲之名譽權外,亦併侵害伊名譽權,此係因依監察院財產申報之相關規定,夫、
: 妻、未成年子女須共同申報財產,且柯文哲申報資料中至少3 分之2 財產為伊賺取,存款部
: 分亦有8 筆為伊所有,又柯文哲財產、收入均由伊打理,財產申報事宜亦由伊代為處理,係
: 眾所周知,故被告陳斐娟、曾勁元前揭惡意抨擊,將亦同時致伊名譽權受有減損。被告陳斐
: 娟、曾勁元,竟故意、過失不法侵害伊名譽權;被告三立電視對其製播之系爭節目內容未能
: 確切把關,任由未經查證之被告陳斐娟、曾勁元發表不實言論,應負連帶賠償及強制道歉之
: 責任。爰起訴聲明請求:(1)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500 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被告翌
: 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2)被告應聯名在被告三立電視官方網站頭
: 版以「頭版1/4 版面」之篇幅,以「16號標楷字體」發出如判決附件二之道歉啟事向原告道
: 歉,並連續放置前開道歉啟事於被告三立電視官方網站頭版3 個月。
上面都是原告講的話
: (二)被告答辯意旨略以:
:
: 系爭節目係以「柯文哲」為討論、評論對象,系爭言論全未提及「原告陳佩琪」,亦無質疑
: 、指摘原告之語,原告客觀上當無名譽權受侵害情事。系爭節目係以「被告曾勁元於107 年
: 5 月4 日至監察院,檢舉柯文哲於105 年至107 年間疑有財產申報不實事件」為主題,該主
: 題業經眾多媒體報導,且與公益密切相涉,系爭節目中完整呈現被告曾勁元提交、檢舉之內
: 容,未加增刪、修改;復於節目播出翌日邀請時任臺北市政府發言人訴外人林昆鋒充分說明
: 不同立場,完整呈現正、反相關資訊於社會大眾,應無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柯文哲名譽權情
: 形,更無侵害原告名譽權可言。聲明請求:原告之訴駁回。
上面都是被告回答的話
: 四、本院判決理由要旨:
:
: (一)關於系爭節目(包括系爭言論)之內容:
系爭:就是恩,現在你們在吵的事
:
: 1.系爭節目係源於107 年5 月4 日被告曾勁元至監察院檢舉「臺北市市長柯文哲之財產申報
: 疑有不實,現金存款暴增,顯有財產來源不明情形」,經媒體大幅披露,被告三立電視旋於
: 同年月25日,邀同被告曾勁元至系爭節目說明檢舉事項,並為交互討論。
就那天有節目討論這件事
:
: 2.於系爭節目之始,製作單位先行播放「記者聯訪柯文哲之新聞採訪影片」、「臺北市議員
: 訴外人王閔生、王鴻薇質詢柯文哲之影片」、「柯文哲之母訴外人何瑞英之採訪影片」,顯
: 示柯文哲自稱107 年11月臺北市市長選舉競選經費困窘,準備向銀行貸款2,000 萬元支應;
: 又柯文哲之母何瑞英堅認依柯文哲本性,從小到大均不會說謊,而不會說謊就是不會說謊等
: 語。
討論前先播放精彩影片
:
: 3.前開影片播放完畢後,系爭節目旋以「對比」、「反差」方式,切入主要議題即柯文哲10
: 4 年3 月財產申報資料之討論。
: 首由被告曾勁元執自行製作之柯文哲104 年3 月、105 年12月財產申報等資料表格,陳稱柯
: 文哲104 年 3 月財產申報資料「有問題」。
: 再由被告陳斐娟、曾勁元、臺北市議員訴外人鍾小平以提問、對答等討論方式,推論引申:
: 柯文哲於103 年11月臺北市市長選舉前,表明無存款且負債,然依選後104 年3 月財產申報
: 資料,申報存款竟共計2,267 萬8,656 元,此金額顯有疑問,帳務無法兜攏,蓋柯文哲103
: 年11月臺北市市長選舉後獲得之選舉補助款僅2,561 萬9,490 元,然扣除申報前捐款1,036
: 萬元、103 年11月選前支出800 萬元、補助款再行捐贈之491 萬元、清償柯文哲父親柯承發
: 債務1,000 萬元共3,327萬元後,柯文哲應尚有765 萬元之預算赤字(被告曾勁元後補充倘
: 以後續財產申報資料計算,赤字將擴大為千餘萬元),縱加計其全家不吃不喝之薪資600 萬
: 元,仍應有赤字百餘萬元,是柯文哲104 年3 月財產申報資料存款增加2,000 餘萬元,顯有
: 可疑,此係被告曾勁元至監察院檢舉柯文哲之緣由。
然後開始討論
:
: 4.旋由被告陳斐娟、鍾小平以對答、反詰方式,指稱:柯文哲於103 年11月臺北市市長選舉
: 前,曾會見訴外人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和碩聯合科技董事長童子賢、頂新集團等不少財
: 團老闆,然柯文哲之政治獻金收支結算表竟無渠等財團之捐款資料,上市公司捐款更僅36萬
: 元,依柯文哲選前民調大幅領先,勝券在握情形,顯與國內企業對政治人物捐贈政治獻金之
: 常態不合。
來賓跟主持人提出問題
:
: 5.被告陳斐娟再陸續陳稱:「反正很多啦齁!這些見面的老闆都很小氣耶!都沒有捐耶!都
: 只有喝茶耶!唉呀!生意真不好做嘛,是這樣嗎?所以,這是第一個,為什麼他的帳戶會有
: 2,000 多萬?這2,000 多萬哪來的?可不可以請157 智商的柯P 算一個算式給我們看看,好
: 不好?到底他這個錢有沒有問題?」、「所以這個帳怎麼兜都兜不攏,柯P 要嘛給個說法呢
: ?」,質疑柯文哲104 年3 月之存款來源,並質疑是否有財團私下捐贈政治獻金於柯文哲等
: 不明之情形,要求柯文哲應為清楚之說明。
主持人請柯文哲提出算式
:
: (二)關於被告陳斐娟、曾勁元於被告三立電視製播之系爭節目發表系爭言論,客觀上非侵
: 害原告陳佩琪名譽權之理由:
:
: 1.通觀系爭節目之討論議題、系爭言論內容之總體內涵,暨被告曾勁元至監察院檢舉柯文哲
: 之背景事實,被告陳斐娟、曾勁元發表系爭言論之主要目的、所欲表示之事項或意旨,乃係
: 以疑問、反詰等方式,指摘:柯文哲雖標榜乾淨、清廉、誠實,甚表明須向銀行借貸2,000
: 萬元,方足支應107 年11月之臺北市市長選舉,然依其104 年3 月財產申報資料有存款異常
: 增加數千萬元之情形,或可能有私下收受財團捐贈政治獻金之不明來源財產等情形,此觀系
: 爭節目於議題討論之過程中,陸續以「柯遭爆擁不明財產…放話抵押房子打選戰?真?」、
: 「1 年還完千萬債務…金流不明?柯P 沒說真話?」、「資金來源兜不攏…柯文哲的"聚寶
: 盆"藏啥秘密?」、「昔打"清廉牌" …如今爭議連環爆!柯形象崩盤?」為節目之標題亦明
: 。
法官:大家都在討論柯文哲沒有人講你陳佩琪壞話
:
: 2.被告陳斐娟、曾勁元發表系爭言論,主觀上既以「柯文哲」為指摘、批評之對象,未曾提
: 及指摘、批評「原告陳佩琪」之事;而詳觀系爭言論之內涵,尚無足使閱聽之人產生減抑「
: 原告陳佩琪」社會評價之合理認知,則被告陳斐娟、曾勁元於被告三立電視製播之系爭節目
: 發表系爭言論,客觀上非侵害原告之名譽權,當可確認。
法官:大家都在討論柯文哲沒有人講你陳佩琪壞話
:
: 3.柯文哲與原告雖為配偶,家庭生活、經濟關係緊密聯結,惟柯文哲、原告之名譽權係獨立
: 存在,就柯文哲、原告之名譽權是否受侵害,仍應各別為獨立之法律上判斷。
: 被告陳斐娟、曾勁元發表系爭言論,主觀上既以「柯文哲」為討論、批評之對象,未曾討論
: 、批評「原告陳佩琪」財產申報不實、來源不明;而詳觀系爭言論之總體內涵,乃以財產申
: 報資料為題,指摘柯文哲之品格、信譽,通篇未涉「原告陳佩琪」,亦無足使閱聽之人產生
: 貶損「原告陳佩琪」社會評價之合理認知,自無足僅以104 年3 月申報資料中包括原告存款
: 、財產,或柯文哲家庭中財產多由原告賺取,或柯文哲之財產係由原告代為管理、申報等節
: ,即謂被告陳斐娟、曾勁元以系爭言論指摘、批評「柯文哲」之同時,原告之名譽權亦併受
: 有損害。
法官:大家都在討論柯文哲沒有人講你陳佩琪壞話
:
: 4.至原告另主張:被告陳斐娟、曾勁元於系爭節目發表之系爭言論,致伊對於內在價值之感
: 受遭受侵害,併致精神上之痛苦等語,然茲屬原告主觀上「名譽感情」或「名譽感」是否受
: 有侵害之問題,依法非得執為名譽權侵害判斷之標準,自無足以原告主觀上「名譽感情」或
: 「名譽感」受有侵害,即謂被告不法侵害原告之名譽權。
法官:大家都在討論柯文哲沒有人講你陳佩琪壞話,你覺得不爽可以
但是那是你家的事情
:
: (三)關於須併予說明之事項:
順便跟大家說一下嘿
: 1.本件103 年9 月、104 年3 月、105 年12月、106 年12月財產申報資料,申報人均載明僅
: 「柯文哲」1 人(臺北市市長參選人、臺北市市長),僅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5 條第2
: 項規定,於歷次財產申報時,由「柯文哲」併申報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定範圍之財產資料
: ,是「原告」非上開財產申報資料之申報人,其主張:104 年3 月財產申報資料係柯文哲與
: 伊「夫妻共同申報」,並非精確。
法官:申報義務人是柯文哲本人,是他申報資料得順便提到妳,不是妳跟他一起申報
因為妳沒有申報義務,該法源也沒有[共同申報財產]這種東西,賣卵共。
(本師爺按:是不是把所得稅的東西竹蒿逗菜刀惹兒?)
:
: 2.原告另主張:被告陳斐娟、曾勁元指摘柯文哲104 年3 月財產申報不實、來源不明,其3
: 前提基礎顯有重大之訛誤,且透過查證柯文哲歷次財產申報資料,即可輕易釐清,不致發生
: 任何誤會等節,雖據提出或援用柯文哲歷次財產申報資料、各筆捐款單據、匯款紀錄為證,
: 然上開各節乃屬「系爭言論是否不法侵害柯文哲名譽權」,「被告應否對柯文哲負侵權責任
: 」之問題,非本件訴訟所得審究。
法官:至於[有沒有侵害柯文哲名譽]這件事情與本案[有沒有侵害你陳佩琪名譽]
沒有關係,拎北也不想知道(反正你蚵文哲再去告,下次又不一定是我分到)。
: (四)結論部分:
: 被告陳斐娟、曾勁元於被告三立電視製播之系爭節目所為系爭言論,客觀上非侵害原告之名
: 譽權。原告陳佩琪請求被告連帶給付原告500 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被告翌日起至清償
: 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暨請求被告應聯名道歉均為無理由。
法官:阿妳就來亂的。
以上
希望大家都能多讀書
謝謝
文組的東西
真的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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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爆卦] 陳佩琪告三立,法院的判決說明
03-06 16:22 VVizZ.
推 cul287: 惱羞柯糞又要肉搜你了3F 03/06 16:23
瑞凡你誤解了
罵人幹你娘的話判例上是認為對被罵的那個人貶抑
如果罵狗娘養的
可能媽媽就可以告,因為被罵的人的媽媽理論上應該不是狗
但是花不棄的話因為自己說自己喝狗奶長大
就未必可以這樣主張
※ 編輯: VVizZ (211.21.120.163), 03/06/2019 16:26:27
推 generally: 沒錯,明明是在討論A,卻是B去告很奇怪˙5F 03/06 16:24
→ jorden: 你又要被柯粉PO文抓出來鞭了6F 03/06 16:25
推 dfast: 律師一開始就打敗仗 看起來蠻難凹的7F 03/06 16:25
→ piece1: 4樓讓我笑了!!8F 03/06 16:25
→ dfast: 有佩琪必勝攻防點嗎10F 03/06 16:25
推 j6m3: 有笑有推12F 03/06 16:25
→ whoisanky: 阿伯應該沒空 看來這個悶虧只能自己吞了13F 03/06 16:25
→ keydata: 決定有沒有貪汙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時後就是親戚一起看,損17F 03/06 16:25
推 hosen: 解釋精妙,XD18F 03/06 16:26
→ keydata: 害名譽的時後就是分開看,所以老婆收黑錢,老公有罪,但你不能說老公收黑錢,損害老公名譽~19F 03/06 16:26
→ dfast: 不過佩琪名譽也算是有受損吧 不可能完全沒有21F 03/06 16:26
→ roger1976 …
推 roger1976: 傻雞:不顧北京反對 2020繼續補刀23F 03/06 16:26
推 iam0718: 幫推 就陳自己找的律師太弱25F 03/06 16:26
→ hosen: 法官沒審怎麼會知道情況,審完了判你敗訴合情合理27F 03/06 16:27
推 KLoVeRs: 柯糞等等又要7pupu來噓了29F 03/06 16:27
→ hosen: 法院認證柯屁貪污?哈哈哈32F 03/06 16:28
→ keydata: 那三立在節目上指控柯的財產時怎麼不是只看柯的,而是指控柯全家的財產數目?33F 03/06 16:28
推 wu3126: 就算本人告 法院到時候用公眾人物可受公評 一樣36F 03/06 16:28
推 salazopyrin: 陳珮琪敗訴一堆白粉仔不知道在崩潰洨 又不是親娘 XDD37F 03/06 16:28
→ waynedd: 簡單說..陳找到一個騙錢的律師..居然搞不清楚爭點在哪..39F 03/06 16:29
推 ekoj: 粉粉崩潰40F 03/06 16:29
→ dfast: 律師主打夫妻共同財產制才失敗吧41F 03/06 16:29
推 cul287: 柯糞敗訴還想自己開法院 哈哈42F 03/06 16:29
→ dfast: 如果專注在個人名譽 賠償個五十萬 應該還有可能贏
五百萬不曉得怎麼算的43F 03/06 16:29
→ keydata: 懷疑柯財產的時後用柯全家的金額,被告的時後說我只懷疑柯?46F 03/06 16:29
→ huart: 就潑婦罵街啊49F 03/06 16:30
→ waynedd: 所以批評柯沒教養的時候..柯媽可以跳出來提高妨害名譽嗎?50F 03/06 16:30
推 jorden: 那律師真的很有問題 然後柯粉怪法院 XDDDDDDDD52F 03/06 16:31
推 arumi416: 一堆柯粉法盲看不懂判決書崩潰亂噴結果就是被打臉53F 03/06 16:31
→ huart: ================柯文哲不挺你陳珮琪,怪誰啊?===========55F 03/06 16:31
推 callcallABC: 我認識的律師都主張這件事告不成 我覺得林智群也這樣60F 03/06 16:33
→ gankgf: 我也覺得柯屁該告 不過他不知道在想什麼61F 03/06 16:34
→ twflash: 這個律師當初挺吳音寧?? 還是我記錯??62F 03/06 16:34
→ callcallABC: 覺得啦 但客戶硬要做秀告 只好配合演出了 反正有錢拿64F 03/06 16:34
→ twflash: 這個律師當初挺吳音寧?? 還是我記錯??66F 03/06 16:34
→ VVizZ: 我也覺得是陳硬要提告 林志群應該沒這麼凹吧68F 03/06 16:35
→ twflash: 為什麼會請這個律師?? 為什麼會請這個律師??69F 03/06 16:36
→ VVizZ: 訴訟上很多光怪陸離的東西不全是律師編得有時候是當事人硬70F 03/06 16:36
→ twflash: 為什麼會請這個律師?? 為什麼會請這個律師??
這個律師當初挺吳音寧?? 還是我記錯??71F 03/06 16:36
→ VVizZ: 要這樣 律師覺得太凹的話有時候會解除委任保持自己戰績啦73F 03/06 16:36
→ cul287: 被酸作秀真的剛好74F 03/06 16:37
→ waynedd: 客戶這種硬要告律師還跳下去陪著玩.不會損及自己商譽嗎XD75F 03/06 16:37
→ iam0718: 挺吳音寧跟請他的關係是?76F 03/06 16:37
推 archgon: 那剛剛那位沒有妹妹,卻被罵幹你妹的。豈不是沒有受害人77F 03/06 16:37
推 ymuit: 最好笑的是某樓不停地說全推給律師..敗訴就是敗訴 頂多勸柯78F 03/06 16:37
→ iam0718: VV說的 看看豆導本來的律師 真的想不懂林阿80F 03/06 16:38
→ ymuit: 文哲自己提告..81F 03/06 16:38
推 PePePeace: 簡單說就是柯去告才是正確 贏不贏是一回事82F 03/06 16:39
推 newland: 律師功力有差吧 看看上訴的話會不會有啥發展 不然就降了~83F 03/06 16:39
推 rcak801: 現在柯和陳應該都算公眾人物 而柯的帳目是陳在處理也是新聞媒體上都有報導過 這樣是否能主張柯財產問題也間接影射到陳呢84F 03/06 16:39
→ Busufu: 三立不是本來就主張法院的論點嗎?87F 03/06 16:39
→ VVizZ: 阿災 這攤已爛 真的要上訴嗎 不換個原告看看?88F 03/06 16:40
推 ymuit: 上訴要更換原告...這樣可以繼續打89F 03/06 16:40
→ VVizZ: 這間接也太遠了點 蚵又不是阿扁 不然 不待證明亦可
認為蚵陳一體同命90F 03/06 16:40
推 goldenfire: 當然不行呀zzz 不然我如果帳是請會計處理的 人家指責我財產不明 難道會計師可以提告?92F 03/06 16:41
推 rcak801: 從很多媒體報導都說柯不管錢 都是陳在管 我是覺得沒有間接太遠啊 不過這個可能是法官個人心證的範圍了94F 03/06 16:42
→ VVizZ: 會計師還有簽證 陳幫柯處理只有一張嘴吧96F 03/06 16:42
→ VVizZ: 申報義務人是柯 有簽名畫押也是柯自己來啊 陳能幫他代簽嗎98F 03/06 16:43
→ VVizZ: 申報不實被罰的也是柯 也不會是陳阿100F 03/06 16:44
推 cutesuper: 柯粉森七七 其實珮棋的律師會不知道嗎 要告就是柯市長102F 03/06 16:45
→ cutesuper: 出來告 不過喔 就怕鬼島法官跟上次黃國昌告小夫媽一樣 明明對方污衊 但說你有能力自清 所以不成立104F 03/06 16:45
→ VVizZ: 那也是到時候再說啦
所以很多人都覺得妨礙名譽之類的東西應該要除罪 都走民事106F 03/06 16:46
推 xhung: 被4樓笑死108F 03/06 16:46
→ VVizZ: 那民事你要提出證明說自己受多少損害 當然這是後話109F 03/06 16:47
→ pz5202 …
→ pz5202: 。。。。。慈禧太后。垂簾聽政。。。。。115F 03/06 16:56
推 amos30627: 佩7我看快要當吳淑珍2.0了 越來越臭116F 03/06 16:57
→ jisson: 法院認証財產來源不明118F 03/06 17:00
推 kimgordon: wizz台大法律
所以要嗆他 可能沒那樣容易119F 03/06 17:02
推 peterw: 感謝翻譯121F 03/06 17:03
推 sharkimage: 懷疑柯財產的時後用柯全家的金額,被告的時後說我只懷疑柯+1125F 03/06 17:09
推 delmardidi: XDDDDD 我也覺得這麼好懂為什麼柯粉們可以跳針成那樣128F 03/06 17:10
推 ymx3xc: 推~~~129F 03/06 17:10
噓 jhangyu: 這個ID的文可以不用看133F 03/06 17:12
推 c280019: 謝謝解釋,淺顯易懂,法院認證,干妳屁事134F 03/06 17:13
推 hw1: 這只是法院認證干你屁事而已 要法院認證貪汙還要等柯自己上135F 03/06 17:15
推 hw1: 柯自己上也只是有機會而已 可受公評這標準看法官怎麼用137F 03/06 17:18
推 pujipuji: 法院認證本來就是戲謔說法,沒人在意真實判決內涵138F 03/06 17:19
推 fly0204: 推翻譯 柯粉又總崩了139F 03/06 17:20
推 dlevel: 今天佩琪換成民進黨某人,柯粉早就大笑法院認證瘋狂轉帖了。141F 03/06 17:22
推 fifi0828: 這件事情就是很簡單 法官認為柯夫人不是當事人 法盲自己沒搞清楚 不合己意全部都推給司法不公就飽了144F 03/06 17:24
推 doctor75: 所以罵甘寧祖媽會沒事的意思?147F 03/06 17:26
噓 duduchiau: 所以讓陳佩琪提一堆財產資料的用意是?148F 03/06 17:32
推 akway: 律師問題啊 還是他想省錢 請便宜的?149F 03/06 17:32
推 MW1220: 有沒有人要回文討論啊?150F 03/06 17:32
推 CK4F: 笑死151F 03/06 17:36
噓 mokke: 呃..所以有什麼好翻譯的嗎?自爽?文組真的簡單155F 03/06 17:39
推 bluetory99: 所以整篇大意就是請柯文哲自己來告結案
確實啊名譽這種東西是專屬自身的權利無法代理就算妻子也一樣157F 03/06 17:40
推 revive25: 柯快告阿 為你老婆出口氣阿 呵呵160F 03/06 17:41
推 neat: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161F 03/06 17:41
→ TVman: 佩琪是沒先跟律師討論過嗎 在告的時候就覺得非本人提告可能會敗訴 但是看她告的這麼堅定 還以為有機會勒164F 03/06 17:43
推 evildewk: 那麼簡單還看不董 狂跳針洗文帶風向 白粉真的好優秀166F 03/06 17:44
→ JoeyChen: 好像一開始就有人說到不適格的問題 律師不知道嗎?171F 03/06 17:45
推 jami: 哈哈哈 法盲柯粉看不懂啦 ,只會亂凹逐字稿172F 03/06 17:51
推 qwer338859: 柯粉就跟那些酒駕虐童唯一死刑的腦殘一樣阿174F 03/06 17:55
推 Sousake: 柯粉動態:等竹子搞175F 03/06 17:56
噓 mokke: 到底誰看不懂判決啦XD 無腦柯黑草人扎超爽176F 03/06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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