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YummyYummy (優米平方 好想吃大腸)
標題 Re: [爆卦] 我被自稱是調查局的人直接壓下盤查
時間 Thu Mar 14 19:08:11 2019


自己再回

最後水果記者也幫忙查證完

先說結論:路上遇到警方合理懷疑你是車手=無敵

而且一堆鍵盤說什麼不報案

對方就是離你最近的派出所了要報三小?

然後當下能報案?

對方直接抓住你的手跟手機

然後你要解鎖

也只能先給它們看畫面

還打電話勒

再來懷疑什麼穿制服卻是便衣滿嘴檳榔?

最後拍的是後面來支援的小弟

人家都惡狠狠地說你不要給我拍

有幾個鄉民膽敢去拍前面已經離開得滿嘴檳榔便衣?

鍵盤放話誰都會

回到水果記者

他有直接跟苗栗這邊查證

我有問  當下不配合給看手機會怎樣嗎?

他說  那會變成  "依規定"帶你回警局  還是一樣要請你開手機

這更慘

所以不要再有理論大師說沒怎樣可以拒絕盤查或是不給看手機了

因為懷疑你是詐騙集團

詐騙集團定罪的要點就是手機的通訊對話之類的

所以不管有沒有抓錯

還是要給看才能判定

再來我又問明明不是調查局卻自稱算什麼?

他說便衣的回答他是偵查隊的

所以說是口誤或是我聽錯就沒轍了

口誤你想罰他什麼? 科

所以整件事情我是沒有加油添醋的

但是在現行的運作  "實務上"就是合法

雖然我有看回文跟推文有人講不能這樣做 但理論上跟實務上的差距.....

不過整個被抓還真的可以看出鴿子真的有在訓練

因為突然衝出來的那4~5個便衣

我走路的過程中都沒看到

南苗這邊一堆小路小巷  他們衝出來之前我還真的沒看到它們在我身旁過

這跟監跟蹤的能耐還是要誇口

但是請用到真的壞人身上吧.....


整個時間軸流程

11點多出門ㄘ飯

12點多在地方法院門口附近的紅綠燈被圍捕

1點多來爆料+報警(110)  苗栗警察局回撥回來第一次釐清什麼事情

第二次回撥請了應該是很年輕懂法條的來說這根據目前刑事原則 沒有任何問題

2點多打去調查局  確定調查局根本沒有聯合行動  苗栗警方自稱調查局

接著聯絡水果的爆料中心

3點水果爆料中心說立案跟追查

5點多那通是水果的記者 0988  告知上面的訊息

因為whoscall直接回報人名

還是幫這種敢直接把自己手機公布的記者馬一下

也真的要說記者也還是有真的在做事的

https://imgur.com/a/n7Y6SF1
[圖]
 

然後為了怕又有人崩潰IP  這篇關掉VPN了

希望不要再有蠢蛋跟我一樣沒事大驚小怪了

除非你被開槍再來說警方執法過當喔

以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6.62.83
※ 文章代碼(AID): #1SYZOU6a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2561694.A.1A4.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爆卦] 我被自稱是調查局的人直接壓下盤查
03-14 19:08 YummyYummy.
SHINJO575: 合理懷疑不能動手好嗎 至多查驗身份1F 03/14 19:10
沒喔 人家會說不扣住你手機 你會把犯罪事實的通訊拿掉 (...)
goal56: 喔2F 03/14 19:10
words2012: 路上遇到警方合理懷疑你是車手?3F 03/14 19:10
loet: 推4F 03/14 19:10
words2012: 所以你被懷疑的原因是?5F 03/14 19:10
SHINJO575: 要有相當性理由警才能動手6F 03/14 19:10
fishello: 合理懷疑的證據是什麼?7F 03/14 19:11
如果我是dj 不是啦 他就認為附近有車手啊 合理懷疑就鴿子大絕啊
s8800892000: 開VPN也不行XDDDD
用手機啊,都沒在看內文膩8F 03/14 19:12
iambiaggi: 就因為他在用手機就被懷疑,可能他附近有詐騙的吧10F 03/14 19:13
s8800892000: 人家定位在那,原PO衰小經過 剛好用手機11F 03/14 19:13
aqrt66558: 洋津便宜又好ㄘ:)12F 03/14 19:13
※ 編輯: YummyYummy (110.26.62.83), 03/14/2019 19:16:38
www8787: 先不說被圍不被搶走 就算帶你回警局也不能逕行搜索13F 03/14 19:14
ldeathkiller: 一堆不知道在膨脹三小的14F 03/14 19:14
hzs6111: 苗栗國不EY~15F 03/14 19:14
iiii1231: 這什麼情形16F 03/14 19:14
jjelm: 所以警察可以自稱調查局 懂了懂了17F 03/14 19:14
nihow78: 警察不意外啦18F 03/14 19:15
chachayu: 委屈喔~19F 03/14 19:16
feng0312s: 好補推回來20F 03/14 19:17
pubao: 條仔就有照的社會垃圾21F 03/14 19:17
coffee112: 你有夠雖洨22F 03/14 19:17
SHINJO575: 聽你這樣講 總覺得違法強制處分味超濃23F 03/14 19:18
hollowland: 這就被靠杯過很多次的違法盤查阿24F 03/14 19:18
bpq302302: 這就是執法的界線不明阿25F 03/14 19:19
Moratti: 真的假的26F 03/14 19:19
hollowland: 因為很方便所以一直被袒護著不想改掉27F 03/14 19:19
words2012: 你要不要對苗栗縣長投訴28F 03/14 19:20
kirbycopy: 我覺得你有充分證據的話 訴訟個幾年鬧到很上層的機關29F 03/14 19:20
words2012: 苗栗縣長可以主持公道30F 03/14 19:20
kirbycopy: 應該可以平反31F 03/14 19:20
SHINJO575: 沒相當理由就要你開手機 根本侵犯  更別說沒票32F 03/14 19:20
kinomon: 要盤查至少態度好一點33F 03/14 19:20
jk01: 在國外就先開槍了34F 03/14 19:21
iambiaggi: 充分證據在警察那邊阿,不是說有兩三個人錄影。35F 03/14 19:21
kirbycopy: 但你平反實質上也拿不到多少錢 然後真正的詐騙車手都不36F 03/14 19:21
piliwu: 合理懷疑要有根有據拿出懷疑的點37F 03/14 19:21
kirbycopy: 能抓了 證據在警察那邊沒用阿 他們可以說毀損了啊38F 03/14 19:21
fishello: 抱歉有沒有人能解釋一下合理懷疑就要人開手機的法條是什麼?真的可以這樣不需要什麼票之類的嗎?39F 03/14 19:22
iambiaggi: 找立委看看鬧大的話,應該可以讓分局長之類的向你道歉41F 03/14 19:23
fishello: 還有這個可不可以報政風阿?42F 03/14 19:23
a187: 妳要主張你的權利阿 傻傻的就聽話喔= =43F 03/14 19:23
Kosmosinsel: 所以什麼證據都沒有就是各說各話了事好了不開心44F 03/14 19:24
iambiaggi: 選舉快到了,候選人應該很想上新聞媒體曝光。45F 03/14 19:24
Kosmosinsel: 給你箭頭這樣有沒有比較開心46F 03/14 19:24
dog990999: 用手機也不行47F 03/14 19:24
candysagaboy: 苗栗算是外國  公海都可以執法48F 03/14 19:24
Kosmosinsel: 原po還小嚇一下就縮也是很合理的鄉民不要太凶了49F 03/14 19:25
edwar9154520: 完全可以死不開手機 我才不信有種把你指紋抓去按50F 03/14 19:26
iamcnc: 我朋友被警察用槍指過 因為他去前租屋處信箱找看看有沒寄給自己的信51F 03/14 19:27

--
--
(YummyYummy.): Re: [爆卦] 我被自稱是調查局的人直接壓下盤查 - Gossiping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