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toshbio (toshbio)標題 [新聞] 男子「凌遲」虐殺老婦 法官:可教化時間 Mon Mar 11 10:58:03 2019
1.媒體來源:
三立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男子「凌遲」虐殺老婦 法官:可教化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前年5月間,苗栗縣竹南鎮一名65歲的廖姓婦人,遭38歲的凶嫌吳永明殺害,當時吳男因
向廖婦索要金錢遭拒,惱羞成怒之下,竟持尖刀將廖婦割喉,最後廖婦因頸動脈出血、氣
管被割斷慘死。法院一、二審皆判吳永明無期徒刑,引起死者家屬不服,台中高分檢認為
,吳男若可教化,也不會先後進出監獄10多年,認為判決理由矛盾、違誤,因此上訴最高
法院請求判處吳男死刑,但日前最高法院判決出爐,認為凶嫌吳永明為「偶發」殺人,應
有「再社會化之可能」,依兩公約精神認無執行死刑之必要,因此維持原判決,全案確定
。
最高法院指出,經過鑑定,吳永明犯案時,雖然未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導致辨識
行為違法能力顯著降低,但確實有「受施用甲基安非他命、飲酒交互作用」,導致「情緒
瞬間暴怒」等狀況,事實明確,對於檢察官直指吳的犯行是「最嚴重之犯罪」應求處死刑
,最高法院認為,現階段刑事政策,重在教化矯正及復歸社會,而立法者既然未將強盜殺
人罪定為唯一死刑,就是賦予法官能就個案審慎斟酌,使尚有更生遷善可能的罪犯保留生
機。
最高法院強調,死刑為不得已的最終刑罰,應儘可能謙抑適用,考量吳永明的人性「尚未
全然泯滅」,其惡性亦未達應與世永久隔絕程度的理由,因此認定原審量處無期徒刑、宣
告褫奪公權終身合理,駁回檢方上訴。據了解,吳永明在2012年出獄後,期間有5年的時
間,卻仍犯下公共危險罪和公然侮辱等犯行,工作收入都拿來買毒品、喝酒,沒錢花用再
強盜他人財物,而吳男以「凌遲折磨」的方式割劃廖婦頸背,直到氣管被割斷、出血過多
死亡,又將廖婦機車騎走、把鑰匙丟入水溝,讓廖婦毫無獲救生機,被檢方認為其犯行兇
殘、毫無人性。
但法院一、二審合議庭指出,吳永明多次向鄧婦家屬懺悔,羈押期間也寫道歉信及經文請
求對方原諒,且他被檢察官求處死刑時,雖尚有求生意念,然自知罪責深重,表示願意接
受,堪認並非毫無悔悟之心。合議庭又稱,吳永明至今未能和解,主要是因為家庭經濟狀
況不佳,無法負擔賠償金額,並非不願和解,考量他是「偶發」殺人,應有「再社會化之
可能」,依兩公約精神認無執行死刑之必要。而最高法院則維持原判決,駁回檢方上訴,
全案確定。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10108&utm_source=facebook&utm_mediu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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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reyyouth: 台男當法官就是這樣 冷血又不近人情...1F 03/11 10:58
噓 cp109: 法匠:反對的都是 法盲2F 03/11 10:59
→ lwamp …
推 lwamp: 死人沒人權 但殺人犯有3F 03/11 10:59
噓 sucktime: 教化你娘!幹!出來送給法官養6F 03/11 11:00
噓 ash9911911: 這種可以給法官帶回家自己教化或再犯法官連坐嗎 幹7F 03/11 11:00
噓 AZBTPATONY: 反正沒碰到法界人士 不會判死 下等賤民就是該死9F 03/11 11:00
噓 kudo0930: 哇靠,不然殺人成癮的才會判死嗎?
那鄭捷也是偶發,怎麼不可教化10F 03/11 11:01
→ zxciop741: 偶發殺人?這是三小可以解釋一下名詞意思嗎?12F 03/11 11:01
噓 imari: 法官要不要帶回去自己教化?14F 03/11 11:02
噓 Isveia: 哈哈哈哈哈哈哈果然可教化,鬼島司法永遠不會讓我失望。16F 03/11 11:02
→ blue1204: 下次記得殺法官,看是不是可教化19F 03/11 11:03
→ dly: 台灣司法正常水準發揮22F 03/11 11:04
噓 pcfox: 應優先修法,可教化之犯人與法官同住25F 03/11 11:05
噓 charco: 可以縮網址嗎26F 03/11 11:06
噓 KEYork: 到底全然泯滅人性的條件是什麼27F 03/11 11:06
噓 eDrifter: 早說了 不想死 就照sop來 信個教 唸唸經 表達一下悔意28F 03/11 11:08
推 mow1982: 廢死可教化,輕判假釋,放回社會,博取美名29F 03/11 11:08
→ toshbio: 網址直接點進去就可以看到報導了30F 03/11 11:08
→ eDrifter: 法官就會按SOP的結果 來個可教化 ok der31F 03/11 11:09
推 haha98: 有啥意外ㄇ 就不想判死 再找理由搪塞而已
然後學店法律系的就開始把法官當師傅拜 認為法官就是神32F 03/11 11:09
噓 AZBTPATONY: 應該修法 法官沒判死 放出去的殺人犯 再犯 法官要連坐34F 03/11 11:11
噓 eDrifter: 不過ㄋ 這sop有排除條款 遇到被害人是法律人 無效35F 03/11 11:11
→ AZBTPATONY: 上次有個殺人放火的 對法官比中指結果被判死呵呵36F 03/11 11:12
→ aadsl: 我無言37F 03/11 11:13
→ su4vu6: 死刑根本無法讓他感受到痛苦 當然是讓他痛苦地活著阿40F 03/11 11:16
噓 cheneden: 幹~那就關到死啊 判500年這樣41F 03/11 11:16
推 mow1982: 法官連坐法,假釋交保再犯,法官一起進監牢,42F 03/11 11:16
噓 man700: 哈哈教化 法官帶回去教化看看44F 03/11 11:16
噓 nick32408: 呵呵 版上常嗆鄉民法盲的法界優越人士再來阿45F 03/11 11:16
→ nick32408: 不想被死刑的演個懺悔的戲碼很難? 會相信的法界人士真他媽不知道除了唸書還會幹甚麼47F 03/11 11:19
噓 coolp77: 幹你娘的北七法官,幹幹幹50F 03/11 11:21
噓 crazydj: 我想所有納稅人比較想花3顆子彈來槍決這人渣~
沒人想花稅金養這廢物一輩子52F 03/11 11:23
噓 saw6904: 殺法官就變罪不可恕,再無教化之可能56F 03/11 11:27
推 swgun: 其實就是先有不想判死的結論拼命找理由寫判決罷了57F 03/11 11:28
噓 lolic: 先殺法官再來看能不能教化58F 03/11 11:30
噓 phomark: 比算命看相的還屌欸 殺過人還斷言可以教化62F 03/11 11:37
推 iam0718: 如果這些人能為判決負責才是好事63F 03/11 11:44
推 ls4444: 建築物倒塌建築師負連帶責任 法官不判死是不是也該負責阿64F 03/11 11:48
噓 abobstar: 整個社會都被這些學法律的弄得亂七八糟66F 03/11 11:52
噓 n3688: .......67F 03/11 12:00
噓 superww: 在台灣 只有撞死法律人 辱罵法官 才會死刑的68F 03/11 12:00
噓 iphyf: 法官的同情心都給加害人...70F 03/11 12:13
→ bij831: 司法就是贊71F 03/11 12:19
噓 ipmen: 這不是凌遲,不夠兇74F 03/11 12:24
噓 BaRanKa: 絕對反對這種混蛋 活著 立法廢除兩公約施行法77F 03/11 12:35
→ ab4daa: 沒殺到高級法律人 沒4278F 03/11 12:39
噓 lowpk: 去你的兩公約80F 03/11 13:33
推 cerwvk: 符合鬼島精神, 給推. 沒把司法體系連根砍掉重練, 沒救.81F 03/11 13:34
推 Hall: 兩公約 聯合國: 關你屁事,你們又不被承認84F 03/11 13:38
噓 bspm: 台灣司法已經是社會之瘤
唯一一種完全不必為自己行為負責的公務員85F 03/11 13:49
推 douxid: 快點統一,這些軍公教祖國先幫你送集中營90F 03/11 15:53
噓 golttt: 幹你娘,法官全家不得好死94F 03/11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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