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johnson20524 (垃圾不分紅白藍綠)標題 [新聞] 共諜案輕判不再! 刑法外患罪章修正三讀時間 Tue May 7 12:02:2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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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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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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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諜案輕判不再! 刑法外患罪章修正三讀通過
4.完整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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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中國、香
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等,納入現行外患罪規範當中,以避免共諜罪輕判
事件再次發生;此外,針對未獲授權與包括中國在內的他國約定者,如危害國家安全,可
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徒刑。本次修法是自刑法制定以來,84年後首次修正。
提案人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表示,藉由在刑法115條之1明訂中國、港澳、境外敵對勢力均適
用外患罪章,是有效將共諜納入的方法,比用「敵人」定義更簡單、清楚,這是數十年來
難得的一步,將共諜列人外患罪章,等同「敵國」;因此,原來審查會通過逐條增列「敵
人」,另在第10條增列「敵人」定義,已不需要。
另,王定宇強調,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非經政府授權,不得與中國以任何形
式協商簽署協議,罰則僅為20萬到200萬元,情節嚴重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50萬元以
下罰金,這樣的罰則被喻為是「紙老虎」,因此在刑法113條中,增加損害國家安全者,
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徒刑。
刑法外患罪三讀通過條文,第113條明定,「應經政府授權之事項,未獲授權,私與外國
政府或其派遣之人為約定,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足以
生損害於中華民國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增訂第115條之1,條文明定「本章之罪,亦適用於地域或對象為大陸地區、香港、澳門
、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行為人違反各條規定者,依各該條規定處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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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諜案輕判不再! 刑法外患罪章修正三讀通過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中國、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等,納入現行外患罪規範當中,以避免共諜罪輕判事件再次發生;此外,針對未獲授權與包括中國在內的他國約定者,如危害國家安全,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徒刑。本次修法是自刑法制定以來,84年後首次修正。提案人民進黨立委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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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d2oIbx (Baseball)
噓 Dumbbbb: 反觀王 0.1局掉4分=1局掉12分=9局106分
人家前田投6.1局 王0.1局 等於是人家的61倍
輸人家61倍還有臉待在大聯盟
我從2013年就看王投經典賽 不懂棒球咧
還敢笑人家數學不好 我國一第三次月考還拿過86分 酸酸呢?07/30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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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ms9: 還是罰很輕3F 05/07 12:04
→ pz5202 …
推 pz5202: [url=https://imgur.com/OgQoEn6]https://i.imgur.com/OgQoEn6.jpg[/url]6F 05/07 12:04
→ mmnnm: 現在就可以抓啦..一堆...11F 05/07 12:05
→ KasmirLo: 以前間諜不都直接槍斃的 現在怎麼了16F 05/07 12:07
→ excia: 如果現在是kmt過半 真的不敢想像會怎樣配合中共 2020挫勒蛋21F 05/07 12:08
噓 hangyaku: 所以抓了沒?統促不動我都視為白工25F 05/07 12:09
推 jogan: 這樣丙中適用修法前或修法後?26F 05/07 12:10
推 odbc: 那這個法有沒有沒違憲啊 XDDD27F 05/07 12:10
推 wadeabc: 豪,還有退休金,在中國生活停發29F 05/07 12:11
推 amsmsk: 足損害中華民國是不是由法官判定啊34F 05/07 12:12
→ iqeqicq: 應該要溯及既往,無追訴時效39F 05/07 12:14
噓 wolver: 這定義台灣也是中華民國的敵人 ,那些喊台灣價值的也要關了40F 05/07 12:14
→ UC93: 間諜跟國家貪汙犯都要上修到槍斃45F 05/07 12:17
推 audic: 國民黨可以全抓了47F 05/07 12:17
推 ERIE34: 推,終於修法了48F 05/07 12:17
→ Wand …
推 Wand: 好哦50F 05/07 12:18
→ ajemtw: 明年藍完全執政再修回來就好了55F 05/07 12:19
→ jefe: 先有判例再來談不遲56F 05/07 12:20
推 nello: 泛藍都可以全部抓一抓了57F 05/07 12:20
推 GeeBen: 又沒用 中共對某些人來說根本不是外患61F 05/07 12:21
推 yathgu: 還是太輕啦63F 05/07 12:22
→ yathgu: 危害國家安全就死刑了 還只有七年65F 05/07 12:23
推 drmit: push66F 05/07 12:23
→ yathgu: 萬一有個總統 沒經過立院同意 去簽和平協議 只判七年???70F 05/07 12:24
推 atony8155: 跟中共串通,抓;意圖推翻ROC,抓,藍綠都GG72F 05/07 12:24
推 momogo628: 應該死刑吧 看當初蔣中正怎麼幹的啊79F 05/07 12:26
推 whu328: 推,名冊出來,一個一個都可以抓起來判86F 05/07 12:28
→ awoorog: 中共抓到臺灣的間諜也是死刑阿87F 05/07 12:28
→ whu328: 中共黨膝蓋發軟88F 05/07 12:29
噓 ytkuang: 何謂陰莖政府授權事項 打錯是應經89F 05/07 12:29
推 NgJovi: 我想看炳中漏尿94F 05/07 12:31
推 nildog: 統促黨QQ96F 05/07 12:31
推 radiokey: 共諜就唯一死刑啊,立即斃了272F 05/07 14:21
噓 fcz973: 當初吵廢刑法100的應該死光了,優質民主進步273F 05/07 14:21
→ radiokey: 去大溪問蔣介石,共諜是不是唯一死刑274F 05/07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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