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把美國法院判決孟山都敗訴的主因--"無警告標示",硬是要滑坡到可能致癌性物質0檢出,真要可能致癌性物質0檢出,連水都不能澆灌,因為水是致癌性物質.
超過65℃的飲料被列入2A級(很可能致癌)致癌物
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這項最新的評估報告發表在15日出版的《柳葉刀腫瘤學》雜誌上。報告指出,在中國、土耳其及南美洲國家的研究發現,這些地區的人們通常習慣飲用65℃或70℃以上的水、咖啡或茶,罹患食管癌的風險也隨之提升。
報告稱,23名由IARC組織的國際工作小組成員發現,喝非常熱的飲料很有可能導致人們患食管癌。而這裡所說的「非常熱」是指超過65℃的任何飲料,剛倒進杯子裡的開水,實際測量大約80℃,放在正常室溫下,過幾分鐘,溫度會降到65℃左右。
在此次世衛組織的評估中,非常熱的飲料被列入了2A級(很可能致癌),與之被列入同一類的有高溫油炸食品和高溫油煙等。而去年備受爭議的紅肉也屬於這一歸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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